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修订稿.doc
12页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修订稿)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师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及效果的重要途径为增强考核的科学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教学评价的引导、激励功能,建立切实有效的评价机制,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探索建立具有高职特点的、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特制订本方案一、考核工作指导原则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2、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对每位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应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3、针对性、建设性、指导性原则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应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指导性,考核评价方案要针对我院现阶段专业内涵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促进师资队伍“双师素质”发展、促进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对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起到引领、指导作用。
二、考核对象和指标考核对象指全院所有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院所有承担理论(A类)、理论+实践(B类)、实践、实训(C类)课程的教师被考核教师依据本方案对考核结果拥有知情权、申诉权和监督权考核指标指教学素养、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规范、教研科研业绩等各方面考核指标及考核细则制定的文件依据:1.河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2、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表6.师资队伍)3、《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文件三、考核组织与管理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在教务处具体指导下开展2、系(部)成立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各系(部)考核小组由各系(部)主任、书记、专职员、教学秘书及若干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由各系部主任(书记)任组长系(部)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的职责:①领导组织本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包括听评课、同行评教及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师手册、作业批改、实训教学档案等的期初、期中、期末检查;②专职员、教学秘书在教务处指导下负责教室日志教学进度的填写、学生到课率的统计,负责组织本系部学生的评教工作,每学期期终考试前,组织各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系填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对所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打分;③统计、汇总学生到课率、评教数据、教师业务考核结果,并报送教务处。
④公共基础课、公共英语课教师教学质量的“学生评价”结果,由其任教的系部考核小组分别汇总报送教务处⑤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由所任教的系部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开展教学常规检查3、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成立教学督查组,负责对各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制定考核方案,指导系部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质量考核,编制制定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制定理论(课堂教学为主)、实践课程教学工作规范、学生评教量化表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指导系部完成对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学生评教,定期开展对系部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的抽查,负责教学常规督查、抽查结果的汇总、统计和通报4、科研处负责教师教研科研工作业绩中的教科研课题、精品课程、论文论著等方面工作制定考核评定细则并依照细则对教师教科研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和鉴定教务处负责对教师教研科研工作业绩中的技术研发项目、教改立项、技术专利、校企合作课程、教材开发、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工作制定考核评定细则并依照细则对教师教科研工作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和鉴定四、考核实施细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分教学素养、教学工作量、课程教学质量、教学规范、教研科研业绩等几方面1、教学素养教师教学素养指包括教师的师德修养、学历、学位、职称、双师素质、实践教学能力等方面在内的教学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分。
本项考核方式:被考核人述职、系部考核小组打分1)师德修养(5分)教师恪守教书育人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服从学院工作安排,未发生任何级别的教学事故满分5分2)学历、学位达标:具备本科(学士)、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学历(学位)分别得分0.5、0.8、1分加分3)职称任职要求(2分):教授、副教授应分别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满足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主讲一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程,并作为主讲教师主持、主讲(排名前三)一门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主编一本教学做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教材或主持; 讲师应是一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的任课教师,满足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作为主讲教师(前四名)参与一门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或入选50%优秀迎评说课教师;助教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满足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并至少作为教学团队成员参与一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或通过课改教学能力测评或入选50%优秀迎评说课教师此项满足要求得2分,未满足不得分4)双师素质要求(2分):具备行业企业一线工作背景,取得与任职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经学院考核认定具备双师素质或近五年累计有不少于一年下企业一线挂职锻炼、企业实习或担任社会兼职,且承担本专业实习、实训、实践为主的专业技能类课程或全面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实践活动,满足此项要求得2分,未满足不得分。
2、教学工作量校内专任(兼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应达到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标准:专任教师承担专业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拓展课)教学每周课时应不少于12节,承担公共基础课不少于每周14节,教学系部领导兼课(专业课)每周不少于6节,职能部门领导兼课(专业基础课程或主干课程)每周不少于4节教师教学工作量得分计算办法:达到基本教学工作量此项得分为10分专任教师每超过或不足工作量标准2课时,此项得分分别在10分基础上加或减0.2分承担专业课兼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按照每周总课时14节为基本教学工作量,超出或不足工作量部分的公共基础课每2课时加或减0.1分此项考核由教师考核所在系部认定评价3、课程教学质量教师授课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效果,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根据教学组织方式分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种类型分别考核承担两种类型课程的教师其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考核分别进行,根据课时比折合此项考评得分此项满分50分教师授课质量考核采用学生评教(20)、同行评教(10)、考核小组评教(20)和领导评教四级评价机制学生评教分为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表打分(15)和学生课程出勤率得分(5)两部分。
1)学生评教(20分)学生评教分评教分数(15分)和学生到课率(5分)两部分学生评教在每学期考查前两周完成,由教务处指导各系部教秘、员具体实施评教对象为系部所有任课教师(校内专任、兼课和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评教分年级进行,专业课教师参加同年级排名,各系部公共基础课评教结果报教务处汇总排名评教排名是学生评教得分的依据,排名前10%的教师得分为满分15,得分为14分的教师排名依次占20%,得分13分的教师占30%,其余40%排名靠后的教师得分12分兼任多门课程的教师学生评教得分取平均值学生到课率是反映课程教学质量的量化指标,直接关系到课程教学的质量和实效性,与教师授课质量、员学生管理质量及其课堂教学管理严格程度不可分,应计入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教师、员均应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强化对学生到课情况的考查记录,严格执行限考申报制度此项考核采用教室日志、教师手册统计为主、教学督查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考核学生到课率按照教室日志统计及教学督查组抽查到的学生实到人数与应到人数百分比进行计算,到课率≥90%得满分5分,到课率低于90%按照到课率乘以5的结果计入得分教室日志未准确记录学生实到人数、学号、教师手册未如实记录缺课学生学号,一次课扣0.1分。
教学督查组值日要加强对教学运行课堂教学规范的检查,按教务处部署对任课教师教学规范、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抽查,对到课率低于90%的、经所在系部核实后要记录在案,期末此项考核予以一次性0.2分的减分教务处干事负责核查《教室日志》填写情况,对各系部漏填、错填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汇总、核对结果每两周在教学通报中公示,计入考评2)同行评教(10分)每名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以便教师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交流沟通、取长补短,每学期专任教师应利用课余时间在结课前一周完成对本专业(系部)其他任课教师的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评教表》,考查前将听课记录和评教表交到本系部由教秘汇总,取平均分为同行评教得分3)考核小组评教(20分)各系(部)考核小组负责在学期中期(第七至十四周)对本系部所有任课教师听课考评,每次考评听课不得少于4人承担多门课程的专任教师应选择B类或C类主干课程进行听课,参与听课的考核小组成员须在《听课评教表》上打分,取平均分即为教师此项得分思政、军事理论及就业指导、礼仪等公共基础课教师的此项考评由教务处负责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评教4)领导评教学院各级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参与教师课堂教学的听课评教工作并做好记录。
中层干部(系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参与听评课不少于8节;主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应少于4节,其余院级领导听课不少于每学期2节,院级领导听评课记录应于学期末交教务处存档在公开场合得到学院领导表扬或批评的教师期末考核总成绩可以得到0.5-1分的加、减分4、教学规范教师教学规范是指教师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应遵循的规章制度,体现教师在备课、候课、课堂教学、作业或及考试考务等工作中的标准要求,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制度此项考核满分20分此项考核由系部考评小组和教务处教学督查组于期末考查周共同完成考核依据材料包括: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文件及教学工作通报、学期初、中、后期教学检查结果、教学督查记录、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记录等1)备课(5分)教师应积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挂职、实践锻炼,了解所授课程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和新发展,授课前制定符合高职教育教学规律、服务于职业岗位能力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适应高职学生智能特点的课程标准,选用适当教材或校企合作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工学结合一体化或项目化职业教材,教学整体设计突出项目(任务)载体、能力目标、学生主体的课程改革理念,教学进度表及教案(讲义)能够体现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项目化改造要求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2)理论、实践课堂教学(10分)课堂教学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无论在理论教学还是在实践教学中,教师都应在课堂教学中贯彻立德树人、育人为先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心理、生理健康、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结合行业(企业)一线工作经验和职业岗位要求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和技能培育,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兴趣和动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教师有责任维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负有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价的职责,对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负有主要责任教师上课应持纸质教案(讲义)、《教师手册》到教室授课在实验室、实训室上课的教师应提前做好实验、实训准备,保证铃响前学生到场教师应严格学生课堂行为管理,严格过程性考核,认真填写《教室日志》、《教师手册》、《机房、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登记》等常规教学管理记录,如实记录学生考勤,期末对学生考勤进行汇总,依据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学生学业水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