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房地产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文).pdf
4页XX 房地产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发展要求,进一步理顺车辆管理工作,特制订 XX 地产集团车辆管理制度如下:一、车辆一、车辆配备原则配备原则1、集团总部部门正职以上干部2、已开盘地区公司部门正职以上干部3、未开盘地区公司及其他特殊情况配车须报董事局主席特批4、下属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5、配车领导实际驾龄必须一年以上方可配车二、车辆配备标准二、车辆配备标准1、地区公司配车标准⑴董事长配车,净车价不超过 150 万元⑵总经理配车,净车价不超过 30 万元⑶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配车,净车价不超过 20 万元⑷部门正职配车,净车价不超过 10 万元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配车标准⑴副总裁配车,净车价不超过 50 万元⑵总裁助理配车,净车价不超过 30 万元⑶集团部门正职及下属公司主持工作领导配车, 净车价不超过20万元三、车辆补贴标准三、车辆补贴标准1、集团董事局领导、地区公司董事长配车车杂费实报实销2、其他人员车辆补贴不得超过 1500 元/月·台,具体标准由各地区公司制定3、 公务用车车杂费实报实销 (由各单位制订费用管控实施办法) 四、车辆维修保养、车险等费用四、车辆维修保养、车险等费用(不含自带车)(不含自带车)1、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按比例分摊 (不含集团董事局领导、地区公司董事长配车) :5000 元以下车辆使用人承担 40%。
5001-10000 元车辆使用人承担 30%10001-20000 元车辆使用人承担 20%20001 元以上车辆使用人承担 15%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使用人承担因事故造成的汽车贬值(不包含第三者车辆) ,参照保险公司理赔金额,承担比例如下:⑴配司机的车辆:10000 元以下车辆使用人承担 30%,司机承担 10%;10001-50000 元车辆使用人承担 20%,司机承担 5%;50001 元以上车辆使用人承担 15%,司机承担 2%,⑵其他车辆:10000 元以下车辆使用人承担 30%;10001-50000 元车辆使用人承担 20%;50001 元以上车辆使用人承担 15%3、车辆发生交通违章,违章费用由车辆使用人承担4、车辆保险、年票及车船使用税费由单位承担五、其他事项五、其他事项1、车辆使用人须与公司签订《车辆使用协议》 2、车辆补贴(票据不含维修发票)每月 15 日前到财务报销,过期不予办理(特殊原因除外) 3、车辆使用人在接到公司车管部门年审通知后一周内到检测站检测,并将检测单及行驶证交回公司车管部门办理年审检测及年审费用在车辆使用人当月车补中报销4、车辆使用人变更,交车人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检测、维修,有交通违章记录的处理完违章后,按照车辆使用协议和交接清单向公司车管部门移交车辆。
5、部门副职以上干部自购车(须有本人购车发票)取得驾照一年以上自驾车用于工作的,可享受公司车辆补助待遇6、节假日无任务的公务车,司机必须在放假前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交公司车管部门主管六、处罚规定六、处罚规定1、未经批准将车借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的,发现一次对车辆使用人罚款 1000 元,第二次发现收回车辆2、擅自用油卡给别的车加油,除从车辆使用人工资中扣除油款外,每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发现收回车辆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须立即通知公司车管部门,协助做好保险索赔事宜私自处理保险业务或不报告的,车辆使用人将承担该车维修全部费用4、车辆保管不善丢失的,按车辆评估公司评定价格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车辆使用人承担车辆的差额部分5、因不定期保养造成车辆重大维修,使用人要承担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6、车辆违章后逾期一个月未处理,在接到公司车管部门通知一周后仍未处理的, 通知财务部门在车辆使用人工资中双倍扣除违章处罚费用七七、、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负责解释本制度由集团总裁办负责解释,,各地区公司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应严下属公司应严格遵照执行格遵照执行附:车辆使用协议车辆使用协议车辆使用协议甲方:XX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型号汽车壹辆,车牌号:交给乙方在任期内使用,乙方拥有车辆使用权,车主仍为甲方。
除甲方重大活动及甲方特殊安排外,原则上由乙方使用另外,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换或收回乙方使用的车辆二、甲方每月发给乙方车辆补贴费 1500 元,车辆补贴费中包括年审费、加油费、停车费、车杂费三、用车期间,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惜车辆,车辆保管不善丢失的,按车辆评估公司评定价格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 车辆使用人承担车辆的差额部分2、乙方不得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含家属)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回车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3、乙方必须正确使用并及时保养车辆,如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及时导致车辆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全部修理费用四、甲方收回或调换乙方使用的车辆时,甲方对车辆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维修,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用车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等受损害的,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必须将有关车辆资料交由甲方存档备案,并妥善保护或保存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的车辆配置及行驶证原件、 购置附加费证原件、保险卡原件等所有车辆附件,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补办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备存。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自甲方收回本车后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