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doc
8页股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股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1 总那么 1.1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上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精神,为加强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合法权益,特制定本 1.2 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根底性工作,具有及时、公正、标准、可追溯的特点是按劳分配的依据之一各级领导、考勤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那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1.3 考勤对象为在册员工、外来务工、、实习人员等 2 管理 2.1 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由劳资部门归口管理 2.2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员实施日常考勤 2.3考勤员每天应如实处理考勤数据,月底进行小结,送部门领导审核签章考勤记录于每月5日前报劳资部门 2.4 公司内调开工作的,考勤员应根据调令进行考勤记录临时借用人员应由借入部门考勤 2.5 请各种假期(含调休)均应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经同意前方可用假原那么上不得事后补假 2.6 上年度考勤数据(含离开公司人员)由部门保存一年以便查阅 3 依据 3.1 作息时间 3.1.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 3.1.2 因工作需要,或是因电、因水等原因,可调整规定的工作时间,更改工作日。
3.1.3 根据国家和公司规定,员工享受下述法定假日: a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c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d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节日,适逢每周公休日时,顺延放假 3.2 出勤: 3.2.1 铃响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没有缺勤现象的 3.2.2 中夜班考勤:凡按作息时间上下班的可考中或夜班;早班延点至二十三时的可考中班 3.2.3 因生产和检修需要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部门,应当在三天前将加班工程、人员报生产管理部门(检修的,同时报工程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送劳资部门批准 3.3 公假 3.3.1 经部门领导批准的文体活动、居住地拆迁等(两小时以上需得到劳资部门批准) 3.3.2 初婚双方到达晚婚年龄(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给予延长婚假10天 3.3.3 晚育者(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产假期间领取单身子女证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 3.3.4 婴儿在一周岁以内,女方上班的每班可安排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具体时间由部门明确 3.3.5 符合晚育年龄的,经方案生育委员会批准,男方可在女方产后一个月内享受护理假10天(一次性使用) 3.3.6 施行绝育手续的,经职工医院证明,手术期间的假期 3.4 缺勤 3.4.1 探亲假 与配偶或父母分居异地的,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确认能否享受探亲假,具体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4.1.1 见习期间的不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见习期满的,下半年可以享受;下半年见习期满的,从下一年度起开始享受 3.4.1.2 已婚者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30天,双方不得重复享受;已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3.4.1.3 未婚者探望父母,原那么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 3.4.1.4 当年结婚或离婚、配偶死亡至再婚前,符合探亲条件的,应在满一年后享受 3.4.1.5 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 3.4.1.6 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人员,探亲期间仍按病假工资支付病假试复工期间使用探亲假的,试复工期限顺延。
3.4.1.7 探亲者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书面申请,各部门要有方案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的探亲时间 3.4.2 婚假 从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经部门、方案生育委员会批准,假期为3天外地的根据路程远近,路程假另给 3.4.3 产后假 晚育者经部门、方案生育委员会审批,劳资部门批准,从“生产”之日起可休产后假18个月(含产假、晚育假)有局部怀孕六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批准,可提前休产后假但前、后合并不得超过18个月 3.4.4 事假 因事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者,应持有效证明于上班后即刻补办是否属特殊情况、证明是否有效,由员工所在部门与劳资部门共同确认 审批权限:当月半天内由作业区或班组审核;当月3天内(含3天)由部门审批;当月3天以上由劳资部门审批中层以上干部(含助理)请假由上一级领导审批员工一次请假原那么上不超过5天 3.4.5 病假 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应在病休前交出病休证明职工医院原那么上不予事后补开病休证明非职工医院的病休建议,必须经职工医院转开前方有效 连续三个月以上病假的管理:需续假或复工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决定试复工期内原病复发,试复工前后病假连续计算。
3.4.6 工伤假 根据《无锡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规定,经生产平安部门确认,职工医院根据伤势给假,何时上班,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医院提供的体检依据讨论决定 3.4.7 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准予3天丧假外地的可另给予路程假,交通费自理 3.4.8 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不按作息时间到达生产、工作岗位(铃响不到岗) 早退:不按作息时间下班,提前离开岗位 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事先未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工作时间无故不工作、不生产;应出勤时未出勤 3.4.9 缺勤计算:缺勤日与缺勤日之间假设无出勤,称作连续缺勤整月未出勤的称作全月缺勤 4 翻班 执行三班制或二班制生产的,班次统一由部门领导安排,不得自行翻班中班中途翻早班,中班可提前二小时下班,第二天早班准时上班 5 附那么 5.1 本规定中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公假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员工 5.2 本规定假设与上级规定不符,按上级规定执行 5.3 关于员工上班考勤工作卡打卡使用规定,详见附那么 股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xx-10-23 14:21 | #2楼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充分调发动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标准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 晋升是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作晋级或职务升迁,是对员工能力提升,工作表现的`认可员工晋升分为两种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不变、薪资晋升:薪资晋升依据公司的薪资等级执行 第四条 晋升原那么 1、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那么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那么一般情况是逐级晋升,有突出奉献者或具有特殊才能者可以越级晋升 3、能升能降的原那么,依据部门和行政部的,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第五条 晋升依据: 1、晋升应以各部门编制人数为基准,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员工 2、晋升以部门和行政人事部的绩效考核为依据进行不定期晋升 第二章 基层管理人员的晋升程序 第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晋升指主管以及主管以下岗位人员的提拔、任命 第七条 晋升权限:基层管理人员的晋升由部门经理提名、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 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晋升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表现良好的员工 2、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每月出勤率在25天以上 3、品德优良,为人正直,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 4、因公司业务需要,经投资管理委员会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