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水电管理办法_5.doc
2页学校水电管理办法 为使学校做到开源节流,水电使用做到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特作如下规定: 1、教室、语音室、办公室等场所的灯管、空调、风扇、水龙头等由责任人负责使用,做到不需要时不开灯,养成人走灯关的的好习惯 2、空调、风扇只能在需要时进行使用,并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使用 3、教学区及宿舍区的水龙头洗衣服用水后,即关紧水阀,如有漏水要及时报修 4、教学区及宿舍区不允许乱拉、私拉电线及私设插座教学区及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不准在宿舍内煮食物 5、教学区的教室、办公室及宿舍区的各宿舍,确因需要,需增拉电线或增设插座等要报总务处批准,由总务处派专人进行设置 6、节假日期间,由各部门责任人进行检查,是否有教室、办公室或宿舍的电灯、空调、电扇、水龙头等没有关闭,并断掉一切电源 7、正确使用电器,并由专人负责保持清洁 8、学校的一切水、电线路设备均归学校所有,并由学校负责维修和管理水、电表是计费的唯一依据,用户必须妥善保管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自然损坏需按原价赔偿,并加收安装费或修理费 9、如发现水、电表失灵损坏,线路管道故障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派人予以检查维修,用户不得擅自乱动。
10、水、电管理人员要对学校供电线路、水管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收集用户意见每月上旬要对各用户的水、电表度数进行认真抄录计价,并将抄录计价情况送财务处统一收费 11、公共场所及楼梯间路灯,是学校的公用设施,用户要爱惜使用,不得将其占为私用 12、水、电管理人员要认真钻研本职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在工作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总 务 处 第 2 页 共 2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