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选)大学权力主体及结构嬗变.docx
12页大学权力主体及结构嬗变 大学权力主体并不是固化不变的,它伴随大学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换从大学主体扮演的角色来看,大学权力主体包括政府、社会(市场)、大学自身、教师和学生等诸多大学利益相关者历史地看,不同历史文化时期,大学权力主体的权限、地位、结构等不尽相同从历史视角审视大学权力主体及其结构嬗变,有利于从根源上和本质上把握现代大学权力体系的建构问题 一、中世纪:大学的工具性、权力主体的单一及其垂直结构 中世纪的历史文化很难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历史上称为“黑暗时代”,充斥着反动的农奴制、教会的蒙昧主义、禁欲主义、封建专制主义等,科学文化发展迟滞然而,就在这种宗教文化“迷雾”的笼罩下,却诞生了被认为是欧洲中古时期留给后世最为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中世纪大学大学出现以前,西方的高等教育仅仅是教会机构(如修道院和大教堂)的“残存物”,修道士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随着历史文化的不断推进,教育的开创精神为居住于修道院外的牧师所发扬光大,他们在当时承担着管理大学外部世界的职责,深入城市生活,吸引不少学生慕名而来听课由于学生规模日渐扩大,教堂学校数量不断增加,逐渐形成了行会的组织形式,即大学的雏形。
随着欧洲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环境的变更,为了培养满足复杂社会所需的大量受过训练的管理者、律师、文书、医生和牧师等,不得不兴建更多以行会为组织形式的大学机构中世纪最有代表性的大学机构主要有2种类型:一种是“学生大学”,以博洛尼亚大学为代表;一种是“教师大学”,以巴黎大学为代表两者最大差别在于掌握大学实质权力的主体不同博洛尼亚大学最初是由博洛尼亚城学习法律的学生建立的行会组织,13世纪,学生逐渐获得了管理控制大学事务的权力,并在大学管理中第一次取得主导地位学生通过学生会议制定相关法令与规章,管理自己的学习生活和调节内部关系在大学内部,每个学生都有投票权和选举教师的权利教师则由学生行会雇佣,他们的教学工作受到学生的严格管制,教师唯一享有的控制领域就是考试制度从13到15世纪,由于教师薪金制的确立,大学的权力逐渐回落到教师手里,学生权力至上的权力结构由此解体巴黎大学是教师主导的大学它最初是由主教实质控制和管理,后来由于学生与圣母院教士的争执事件,获得了国王授予的特权证书1215年,教皇特使取消了圣母院主事对巴黎大学的控制权,教师协会获得合法团体资格,并逐渐摆脱主教的控制,教师从此获得管理学校的权力,并拥有结盟权、罢课权、授予学位的专一权等;教师们按照一定的学术水准制定教学大纲,选择学生,对学生进行考核等。
每位正式教师都有选举权,可以参加校长的选举,也可参与决定学校事务中世纪大学是中世纪历史与文化教育的特有产物,尽管在宗教神权的桎梏中饱受排挤,但它仍“是相对自治的独立机构,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是经过不断斗争,由教皇、国王、诸侯及城市当局授予的,包括内部自治权、独立审判权、免除赋税及兵役权、学位授予权及到各地任教权、自由演讲权、罢教及迁校权,等等”[1]作为封建神权的派生物,中世纪“大学基本上都是教会的婢女和附庸”[2],具有浓厚的宗教性、王权性和工具性若把中世纪大学置于当时文化环境背景下反思,可以发现:第一,大学权力主体相对单一,他们的权力及地位非常有限从大学内部来看,主要包括教师和学生,他们把持着大学内部权力的运作;从外部看主要有教会、修道院外的牧师等,他们掌控大学外部的权力环境第二,大学权力主体的关系结构呈垂直形态,即“教会—大学—学生—教师”与“教会—大学—教师—学生”两种自上而下的权力主体关系结构形式两者的主要差异是:前者鲜明地突出学生在大学中的主体地位和领导作用,学生权力得到最极致的彰显,学生权力高于教师权力,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是选举与被选举、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后者表明教师的地位得以承认和维护,教师权力得到教皇和法律保护,教师权力高于学生权力,学生与教师的关系与前者相反。
二、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大学的世俗化、权力主体的多元化及其三角结构 14至17世纪兴起的文艺复兴运动,“表面上看是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复兴和再生,实际上是一种新的、不同于中世纪的新文化形态的诞生”[3]中世纪,神学占统治地位,古代文化几乎消失殆尽文艺复兴时期,古希腊罗马的经典要著与文化艺术重新传入欧洲,人们重新认识这种灿烂文化,导致了一种批判神学的思想形态诞生,即人文主义由于人文主义、柏拉图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自然哲学、经院哲学、自然科学、神学、宗教改革思想、空想社会主义、世俗政治思想等各种思想杂陈,引发了人类观念的颠覆性改变人们极力去摆脱封建神权的桎梏,试图从人性解放和思想自由的主流思潮中去获得自身的权力和利益文艺复兴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也动摇了欧洲大学在中世纪形成的固化模式由于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封建神权逐渐弱化,大学主体结构、学科结构、教学工作等都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例如:“宗教神学学科受到了挑战,修辞学、演讲术、文学、艺术、道德哲学等与神学学科相对的学科得以复兴,在大学中逐渐形成一种倡导世俗文化和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新世界观,孕育出一批属于人文主义者的自然哲学家和科学家[4]新兴的大学主体开始向大学与教会提出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诉求。
尤其是,该时期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的面世,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政治的世俗化,进一步强化了政治权力在人类行为观念中的地位与作用尽管如此,由于欧洲传统的经院哲学把持的大学对人文主义进行了极力抗争,因此这种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未引起传统大学的根本变革在推动教会主导下的大学变革问题上,宗教改革运动比文艺复兴更迅猛宗教改革以地方世俗政府的智力权威取代天主教会的权威,它对独揽文化和教育大权的教会的全面攻击导致了整个教育制度的大动荡由于大学既为政府部门培养世俗官员,也为教会培养神职人员,因此政府想方设法控制大学大学教授和政府工作人员一样被要求进行宣誓效忠国王或国家,还要效忠政府承认的交易教师和学生被置于更为严格的管控之下,学生规模、入学学生的身份、学生自由选择大学学习的权力、教师教学和研究的权力等都受到政府的限制随着政府成为大学事务的主体之一,导致“政府加强对大学的控制”成为英国以及整个欧洲大陆教育行为选择的普遍存在,“大学控制权从教会向世俗政府转移”[5]由此可见,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对传统大学产生了巨大冲击,这种冲击产生正负两面的功用,但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加快了大学世俗化的进程大学的世俗化与成为政治性工具并不是当时大学自愿的适应性行为选择,而是历史文化环境变迁带来的权力利益主体博弈的结果。
此时的大学权力主体及其结构具有如下特征:(1)大学权力主体多元化,大学内部包括教师、学生以及大学内部管理者,大学外部包括教会、政府等2)大学外部权力主体形成“大学—教会—政府”的三角关系结构,各国政府加强了对大学的控制,大学主体的权力在历史斗争与政治权力的利益博弈中失衡,教师和学生的权力以及教会对大学的干预受到限制和削弱,政府对大学的权力控制得到强化,传统的大学特权和学术自由受到政府的严格规制,大学最终成为世俗政权的工具,服务于国家统治者的需要 三、民族国家兴起和科技革命:大学的服务性、权力主体的复杂化及其扁平化结构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民族国家纷纷建立,新兴资产阶级文化兴起,全球经济文化大融合,政治权力世俗化,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冲击着古典主义的教育传统,等等在这种社会历史和文化发展境遇中,国家权力不断渗透到大学,导致大学内部、大学与教会、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发生质变因大学传统和社会文化具有多样性和异质性,对于不同国度来讲,推动大学权力运行机制及其主体结构变革的动力有所差异以英国高等教育为例,17-18世纪的英国,由于封建王朝的复辟、宗教和王权对大学的长期控制,以及大学在中世纪传统文化环境影响下形成的封建性和保守性传统,与新兴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对高等教育要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的诉求相悖,因此,英国大学并未从思想文化层面发生彻底变革,只是出现了微弱的世俗化。
19世纪以前英格兰也只有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两所大学,由于一直陷入宗教政治斗争,学生规模和成分发生了变化,富人取代平民成为大学的主体,大学成为培养统治阶级的场所在管理体制上,两所大学延续了“学院管理为主,大学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各学院院长掌握实际控制权,成为大学的主宰力量接踵而至的工业革命也未对英国大学产生直接影响在管理制度上,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两校改变了学院和大学之间“本末倒置”的权力关系,要求学院承担大学部分职责,大学的权力和财力大大加强,两者相对独立的现代格局开始形成19世纪中后期,英国政府加强了对科技教育的干预,组织皇家委员会调查科技教育,颁布法律规范技术教育等大学推广运动使得英国大学的功能出现了新的变化,在教学和研究之外,大学开始承担起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尤其是,20世纪大学拨款委员会的建立,成为英国国家开始正式干预高等教育的标志从1919年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被撤销,它成为政府需要与大学自治之间矛盾的“缓冲器”,努力在两者之间维持平衡[6]1964年英国发表《罗宾斯报告》,设立全国学位授予委员会,规定了委员会的宗旨和权力它的成立标志着英国高等教育体系首次有了大学外的质量评估机构。
而紧接着于20世纪80年代发表了《雷弗休姆报告》,对成年人、少数民族和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及政府应该调整与高校的关系等议题进行了讨论科技革命以来尤其是二战以后,由于世俗王权在大学中的蔓延及社会力量的介入,大学最终成为了政府和社会的服务机构在政府、社会、大学自身、教师、学生等多元权力主体参与的权力系统中,多力量的参与催生了多元利益主体,它们为了各自的利益需要,采取政治的、法律的、舆论的、道德的等多种措施以谋取所需的权利这在大学权力主体体系中导致了满足不同利益主体需要的组织机构的形成,例如政府设立大学拨款委员会,大学设立校务委员会、校监委员会,社会成立捐赠机构等这些组织机构除了能谋取或维护自身利益外,它们的竞争与合作、相互交往与制约等牵制着大学权力主体的构成及其关系结构的变化,影响着整个大学权力主体生态系统从英国大学个案来看,这一时期,大学权力主体及其结构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大学权力主体在质和量上都发生了变化在量上表现为大学权力主体复杂化,主要包括大学(教师、学生、管理者等)、政府(各种委员会、法律机构等)、社会(个人、市场)等更加多元、更加复杂的权力主体;在质上表现为,教会作为权力主体已经不再发挥关键作用,政府持有大学的管控权,非宗教人士、社会、私立办学主体等作为新力量开始分化大学的各种权力,大学则成为政府的服务性机构。
第二,大学权力主体的关系结构由垂直趋于扁平化和复杂化所谓权力结构的扁平化是指由于大学复杂的权力制衡因素的影响,现代大学已经不可能建立像早期大学那种线性的绝对权力关系或体系,而不得不兼顾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合法权利,建立一种由多元权力主体参与的组织管理形式,但是这种管理结构的特点是“扁”而“平”,而非“瘦”而“长”,即主体间更倾向于一种平行关系,权力向横向分配,而不是一种上下级关系及纵向分配由于这种复杂权力主体共同把握着大学的整体走向,共同掌握着大学选择与政府或社会等外部权力主体发生关系的权力,改变了过去因权力过度集中而形成的自上而下的权力分配格局,使得大学权力结构更接近表现为一种权力分散的“扁平化”结构形式 四、大学权力主体及其结构变迁的整体审视与反思 (一)大学权力主体及其结构变迁的整体审视 历史地看,中世纪大学被经院哲学所统治,蛰伏在宗教的羁绊之下,无论是教育内容、教育者还是教育目的、受教育者,抑或从大学权力的赋予到大学权力的实施,无不渗透和体现着宗教精神自文艺复兴以来,人文主义给大学提供了一面抗争神学虚无主义的自由旗帜,大学逐渐从神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宗教改革运动的助推下,大学开始被多元权力主体所主宰,逐渐走向世俗化,成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