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拆上市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docx
13页细心整理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在创业板上市分析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佐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佐力药业拟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1.67亿元,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案例佐力药业成功上市后,上市公司分拆资产上市再融资在操作上已经具有可行性,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供应了新渠道下文将针对证监会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详细案例对分拆上市进展深化分析一、相关政策及解读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状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6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一〕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状况沟通会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状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六个条件,分别如下:1.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2.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将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股东或实际限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紧要关联交易;3.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二〕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中关于分拆上市解读如下:分拆上市目前争议较大,操作性不强需从严把握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这里所说分拆,既包括显性,也包括隐性,如发行人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限制人分拆上市四种类型:1、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干脆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净利润,不超过50%;净资产,不超过30%;董监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关联方干脆或者间接持股发行人不超过10%2、 曾经由上市公司干脆或间接控股,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关注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启程行人股份是否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无关联交易;发行人五独立;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不拥有发行人限制权;报告期间内转出,重点关注,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并发表专项看法高管出来创业,损害原上市公司利益,重点关注3、股份由境外上市公司持有不违反境外监管机构规定,已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保荐机构、律师发表看法;在招股书中披露境外上市公司状况。
4、发行人下属公司在代办系统挂牌由发行人披露挂牌公司状况,挂牌时间、交易状况;如摘牌,披露有关状况二、相关案例,佐力药业IPO〔一〕背景学问佐力药业曾为主板上市公司康恩贝〔600572〕控股子公司依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04年6月至2007年11月康恩贝干脆、间接共持有佐力药业63%股权2007年11月,为扶持佐力药业单独上市,康恩贝公司及其控股销售公司分别转出持有31%和6%佐力药业股份,俞有强成为控股股东〔注:俞有强与康恩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佐力药业41%股份,康恩贝公司放弃控股权,持股26%佐力药业发行上市前,股权构造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数比例俞有强2,475万股41.25%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60万股26.00%姚晓春300万股5.00%其他股东1,665万股27.75%合计6,000万股100.00%除了发行人股东姚晓春丈夫系康恩贝董事之外,康恩贝及其实际限制人与发行人实际限制人及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达成相同行动意向约定康恩贝及其实际限制人与发行人实际限制人及其他股东之间也不存在相同行动关系〔二〕佐力药业IPO满足证监会关于创业板分拆上市要求康恩贝(单位:万元)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719.38 10,121.66 9,197.36 10,613.1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净利润7,005.61 9,249.89 5,120.18 5,860.33 净资产104,594.60 99,730.21 91,115.75 84,611.02 佐力药业(单位:万元)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归属母公司全部者净利润1,910.023,158.431,664.271,389.42归属母公司全部者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净利润1,872.003,095.061,490.441,042.71净资产18,479.5216,569.5014,911.0714,446.80依据佐力药业IPO公开披露信息,康恩贝募集资金未投资于佐力药业,且康恩贝出具了幸免同业竞争承诺。
康恩贝及下属公司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佐力药业5%股权因此佐力药业IPO满足证监会关于分拆上市6条标准〔三〕康恩贝股权转让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转让局部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议案》,并于2007年11月28日对外发布了公告,将其持有31%股份及控股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持有6%股份转给31位自然人佐力药业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转让股权权属清晰,转让程序合法,本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依据佐力药业发行上市披露文件内容初步判定,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只要履行了必要审核批准程序〔遵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等〕,且批准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与纠纷,证监会即认定分拆上市对原上市公司造成影响不构成审核障碍,但是不解除申报过程中发行人、原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需详细分析说明分拆上市对原上市公司影响〔四〕独立性分析1、主要产品区分康恩贝主要从事现代植物药产品研制、生产和销售,以自然植物药为主导,辅以新型制剂为主特色药等作为公司业务开展方向康恩贝所经营现代植物药是由经过物理化学提取分别过程定向获得和浓集植物中某一种或多种有效成分并接受现代制剂技术生产制造而成药物。
佐力药业立足于药用真菌生物发酵技术生产中药产品,主要产品乌灵菌粉和乌灵胶囊属于现代中药行业分类之创新中药药用真菌药类别,其核心技术特征是运用生物技术来制备现代中药康恩贝同时出具了幸免同业竞争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将来不会干脆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以药用真菌乌灵参为原料相关产品〔包括原料、单方制剂以及以乌灵菌粉为君药复方制剂〕研发和生产在本公司作为佐力药业主要股东[即持有佐力药业股权比例5%以上〔含5%〕]期间,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不干脆从事或参与研发和生产以药用真菌发酵为主要技术药品原料及制剂2、佐力药业核心技术与康恩贝无关佐力药业主导产品为乌灵参系列产品公司前身浙江佐力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995年设立时杭州高校德清高新产业开展总公司〔与康恩贝不存在关联关系〕以相关乌灵参专利技术作价500万元出资,公司在后续开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研发完善,驾驭了一整套乌灵参培育、制药技术,公司拥有独立研发中心与研发技术人员,未与康恩贝联合研发或签署托付研发协议,因此该核心技术与康恩贝无关3、 选购 、销售独立性佐力药业选购 渠道完全独立于康恩贝,其原材料乌灵菌粉为自行生产,对外选购 主要为空心胶囊和通用内包材等配套材料以及乙酰螺旋霉素原料药,供应商主要为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恩贝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佐力药业具有自身独立销售体系,在一类新药推广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市场推广经验,销售渠道独立于康恩贝股份报告期主要客户除2007年上海地区为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实现物流外〔自2008年始,佐力药业选择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思富医药有限公司作为配送商,不再与上海安康医药发生关联〕,均独立第三方,系佐力药业自身推广取得销售模式上康恩贝以OTC品牌药推广模式为主,而佐力药业那么以专业推广模式为主,二者在推广模式上差异,使佐力药业无法借鉴康恩贝营销方面经验,也无法应用康恩贝已经建立销售网络报告期内,2007年至2010年6月,佐力药业与关联方康恩贝发生常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很少,关联选购 金额每年不到总选购 金额2%,关联销售除2007年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发生1,051.07万元以外,其他年份均低于12万元,且逐年递减,选购 与销售均遵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4、 董、监、高独立性佐力药业董事、监视、高管与核心技术人员与康恩贝关系姓名职务与康恩贝关系俞有强董事长无董弘宇董事、总经理无陈国芬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任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现全职在佐力药业工作郑学根董事、副总经理无杨俊德董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陈岳忠董事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海鹰独立董事无汪钊独立董事无宋瑞霖独立董事无陈瑞祥监事、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无郭银丽监事、销售行政部经理无嵇文卫监事、仓储部经理无陈建副总经理曾任浙江康恩贝药品探究开发有限公司任室主任、副总经理;2004 年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朱晓平副总经理无郑超一董事会秘书无董调亚核心技术人员无俞海红核心技术人员无康恩贝在佐力药业董事会中仅占两席,无法形成实质限制。
综上所述,由于业务方向不同,康恩贝与佐力药业主要业务、产品研发、生产、原料选购 及销售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康恩贝在限制佐力药业期间拟在其研发、品牌、市场等方面与佐力药业独特产品品种资源进展整合,但始终未顺当开展因此,佐力药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市场销售等方面始终独立于康恩贝,在研发、生产、经营各环节均有独立、完整体系,具有面对市场自主经营业务实力〔五〕佐力药业报告期内与康恩贝关联交易1、常常性关联交易①选购 、销售报告期内,2007年至2010年6月,佐力药业通过康恩贝及其关联方产生选购 金额很少,每年发生额不到总选购 金额2%;关联销售除2007年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发生1,051.07万元以外,其他年份均低于12万元,且逐年递减,选购 与销售均遵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2、偶发性关联交易①资金拆借报告期内,佐力药业向康恩贝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用于临时性周转,2007年至2009年发生额分别为:4,600.00万元、5,200.00万元、2,600.00万元,2010年未借入资金2007 年度,佐力药业仍属于康恩贝子公司,而且资金拆借时间较短,发行人未向对方支付利息依据佐力药业与康恩贝集团签订借款协议,2008 年度月借款利率为7.15‰-7.5‰,2009 年度月借款利率为5.3‰,略高于银行借款利率,但是由于在国家规定利率浮动范围之内,且借款时间较短,因此对佐力药业影响不大。
截止2009年4月24日,上述拆入资金已经全部归还,此后未再发生关联资金拆入状况②借款担保报告期内康恩贝向佐力药业供应借款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