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理学读书笔记.docx
7页法理学读书笔记作者简介:沈宗灵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 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 会总干事,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48 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 院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回国后致力于祖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事业,著作颇 丰,至今笔耕不辍主要著作有: 《美国政治制度》(1980 年)、《比较法总论》 (1987 年)、《现代西方法理学》(1994 年),主编《法理学》(1998 年,北大出 版社)、《法理学》(1994 年,高教出版社)等 对中国比较法学研究做出了开 创性贡献 进入 90年代,特别关注于当代中国的判例研究,其主要论述《当代 中国的判例--一个比较法研究》,并提交“第一次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会议”讨论这 部法理学是其代表作,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比较性的阐述了中西法理,表现了作者 博大的法学素养内容简介:《法理学》第一版是国家教委“八五”社会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同时荣获国家教 委第三届优秀教材一等奖是第一本以《法理学》命名的教科书,被誉为法理学 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教材《法理学》在修订中结合近年来法理学研究的最新 成果,坚持理论创新的勇气,从新的视角和理论高度上对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基 本概念进行了更为科学的阐述和系统的介绍,从而更加完善了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的法理学体系。
全书分为五编,前四编深入而详尽地论述了法的一般原理、法与 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制定以及法的实施;第五编则介绍、评述了法与“一 国两制”的关系以及现代西方法理学第1 章 导论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法学体第二节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三节 法学的历史发展第四节 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五节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法学第六节 法理学在当代中国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第1 编 法的一般原理第2 章 法的概念第一节 法的本质第二节 法的基本特征第三节 法的要素第3 章 法与正义、利益第一节 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的概念第二节 法与正义、利益关系学说的演变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与正义、利益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第4 章 法的作用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概念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第三节 私有制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第五节 法的局限性第5 章 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法的起源第二节 法的量变与质变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法第6 章 资本主义法第一节 资本主义法的产生第二节 资本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第三节 资本主义法的渊源和分类第四节 资本主义法制第2 编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第7 章 法与经济第一节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第二节 法与商品经济一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第三节 法在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第8 章 法与国家、政党、政策第一节 法与国家第二节 法与政党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与执政党政策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第9 章 法与政治文明第一节 法与文明的一般关系第二节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第三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第 11 章 法与道德、宗教第一节 法与道德一般关系的学说及其演变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第三节 法与宗教第 12 章 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第一节 法律意识 第二节 法律文化第 13 章 法与科学技术 第一节 科学技术对法的作用 第二节 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科技法制建设第3 编 法的制定 第 14 章 法的制定 第一节 法的制定的概念 第二节 立法原则 第三节 立凄体制 第四节 立法程序第 15 章 法的渊源与分类第一节 法的渊源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分类 第三节 法的分类第 16 章 法律体系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概念 第二节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4 编 法的实施 第 17 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法的实施与法的执行和适用的概念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要求和原则 第三节 法律效力 第四节 法律实效第 18 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法律关系主体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第五节 法律关系客体 第六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第 19 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 守法与违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概念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理论与买践第四节 当代中国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第 20 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理论与实践第四节 法律推理第 21 章 法律实施的监督第一节 法律监督概说第二节 中国法律实施监督的体系第三节 中国法律实施监督的完善第5 编 其他第 22 章 法与“一国两制”第一节 “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第二节 “一两国制”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第 23 章 现代西方法理学述评第一节 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形式特征第二节 现代西方法理学的主要理论观点后记读后感:法理学,初次接触时,给我一种很神秘的感觉,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其实 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不是神秘,而是一种对法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和对法的学习 的一种感悟。
首先,对于法理学,我认为它是学习法学这门专业课程所必学的一门学科, 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 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如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 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法理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其次,法理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 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法理学,我们不必具备很 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 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 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 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第二,从深层讲,法理学可以说是包 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 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 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 嗨,法讲的不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嘛,只是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 规则总之一句话,对于法理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 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 相同通过精读法理学后,我明白了许多法理学其实是来源于我们的生活之中 的也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学习一门学科是讲究一定的方法的,当然法理学也 不例外,我总结了一下学习法理学的方法那就是要系统化在第三编的法理学中, 共分为六部分,每部分又分为几个小部分这样一下就将法理学系统化了,也简 单化了如果我们只顾一味的死记硬背的话,那样就会事倍功半的所以我们一 定要讲究学习方法,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对于法理学我们必须以它独特的视角去看它如果我们还是以平时的一般的 的眼光去看待的话,我们就不能的得到真正的法理知识法理学是法学的理论知 识,法学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而存在的是国家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而制定的它不同于道德规范,它靠的不是社会的舆论,而是靠的国家强制力 它有自己的规则,它也有自己的理论,那就是法理学读了法理学之后我懂了法学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光去记住那些法 律条文,而更重要的是要去学习理会法学的内在精神和它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 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学有些人认为学习法理学并不重要,其实这是种很错误的想 法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材功,法理学也正是学习法学入门的工具,只有把刀变的 更加的锋利了,我们才能在法学的领域里有纫有于、如鱼得水。
法理学和社会中的现实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不会感到很枯燥,也不 会乏味我们应该将法理学联系好我们的实际生活来学习,来领会我们可以用 法理学中的知识来解释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也要用现实生活的现象来丰富我 们的法理常识只有将这二者完美的结合才能更好的学好法理学学习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了解它的历史,所以我们必须好好的学习法理学的历 史我们现在学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所以我们应该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 历史我们必须知道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背景,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当年资产 阶级革命时期产生的是有其独特的背景的马克思在当时主要吸收的是黑格尔 哲学的思想马克思主义是唯物的,所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内在精神也是唯物的 我们必须用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观点去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我们还应该知道 列林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学好了马克 思主义法学的起源和发展有利于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深入了解学习法理学我们还应该理解一些基本的法学学习方法,比如价值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等等基本的学习方法而且我们不能将这些方法 分开,我们应该将它们结合起来法理学与法学其他学科的结合,反过来对于法理学自身的发展也同样有十分 重要的影响,法理学是一门开放性的学问,这不仅指它的对外开放,而且也指它 的对内开放,即法学体系之内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不断从其他学科中获取理 论和方法上的资源,以丰富和完善法理学自身的理论。
例如,法律制度史的研究, 国内部门法学(民法学、 刑法学、宪法学)的研究,在某些方面有各自学科的 优势和特点,它们对历史上的法和现实的法所进行的实证考察,是法理学所不能 替代的,而且它们从各自学科出发对法的本质和现象问题所做的结论,对于法理 学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法理学若不与法律史、国内部门法学结合, 很可能会陷入空泛和游说无根的窘境,也不能起到前导学科的作用,不能对法学 其他学科予以理论上的指导然而,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的结合,决不意味着 法理学可以完全照抄、照搬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的理论,将别的学科的东西 据为己有,否则,也就失去了法理学自身的特色立法体系的组成要素是法的渊源即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是以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不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统一体系:而法律体系的组成要素是法律部门, 以法律部门的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理学是由很多部分构成的有立法体系法律体系,立法体系是以各种法律规 范的制定机关在整个国家法律创制中的地位及与此相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效力范 围和效力等级为分类组合标准,而法律体系则是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不同社会 关系和不同调整方法作为划分该体系的组成要素——法律部门的标准。
学习法理学我们必须了解一些专业术语,比如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等我 们要有法律思维去思考生活中的问题,我们也要有法律意识,要知法,懂法,用 法,守法用法律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这样我们就应该知道法律的一般特征 我觉得法理学是一个运用哲学方法研究法律基本问题的学术门类,法理学以思想 探索为其学科特征,需要从以往的各种思想成果中获得精神养料法理学具有批 判性和反思性,需要结合时代的条件对以往的知识确信进行挑战 法理学不可简单地被界定为“法律是什么”广义上讲,法理学可以被界定为法律 的智慧,或者对“法律事业”的性质和语境的理解我们不仅探求“这一事业是什 么”,以及“人们如何回答法律是什么”,而且我们也在试图弄清这些回答本身的 含义法律是一种争议的态度?或形式?正统性是一种思维方式?广义的法理学 理论不应仅仅局限于一个或者另一个法律观念,而应该探求这种多样性是如何形 成的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