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docx
4页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一) 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出租汽车行业多种因素复杂, 提前更新要以稳定为前提,对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 行风险评估,制定信访应急处置预案,收集研判涉及新能源出 租汽车推广应用的不稳定问题,对涉稳动向及时预警、督导化 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形成维稳工作合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 逐步完成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换工作城市区更换巡 游出租汽车、新增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20_ —年底前完成经营期限在2022年年底前到期的1298台 巡游出租汽车更换;2021年年底前完成其余2929台巡游出租汽车更换市公安交警部门为提前更新巡游出租汽车“营转非”提供 高效服务三) 确定新能源出租汽车车型新能源出租汽车(含巡 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选型应满足《河南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纯电动出租汽车引导性应 用条件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__〕35号)中有关要求 新能源网约车车型为工信部公布的国内一线品牌新能源车型, 裸车单价是巡游出租汽车车型单价的1.2倍以上,车身喷涂 各网约车平台专用标识。
四) 确定车辆专用号段、颜色和标识新能源巡游出租 汽车使用豫CD3XXXX专用号段车体颜色为车辆轮眉线以上 为蓝色,轮眉线以下为钛泽银色,统一使用巡游出租汽车车辆 标识其他车辆不得使用巡游出租汽车专用车体颜色和标识五) 确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为鼓励出租汽 车企业更换新能源车辆,启动我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调价程 序,制定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六) 出租汽车企业运力指标奖励办法鼓励出租汽车企 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留其中一家企业经 营资质或新成立一家企业,注销其他企业经营资质,实现规模 化、集约化经营重组后的企业车辆数不低于200辆,两家 企业合并或重组奖励4个运力指标,三家企业合并或重组奖 励6个运力指标,以此类推给予运力指标奖励,最多奖励运 力指标不超过10个20 年9月底、2021年3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所有 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换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车辆总数一定比例 的运力指标奖励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严禁车辆挂 靠或变相挂靠,规范行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七)车辆更换补贴和提前更新补偿办法1. 车辆更换补贴20 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6000元的 更换补贴,20 年11月1日一12月31日完成更换的每 车给予5000元的更换补贴。
2. 车辆提前更换补偿20 年12月底前完成经营期限在2022年底前到期车 辆更换20 年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无提前更换补偿;2021年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每车给予8400元补偿;2022年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每车给予16800元补偿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对2022年年底前经营期限到 期车辆给予提前更换补偿2023年及以后经营期限到期车辆每车给予16800元补 偿本次车辆更换补贴及提前更换补偿为一次性补贴,补贴政 策执行年限为20 年,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补贴和补偿资金 由市与区按五五分担2021年补贴政策另行制定车辆经营 期限到期后,出租汽车企业超过180天未更换新能源车辆投 入运营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回运力指标八)加快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充电桩建设布局总体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满足出租汽车充 电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