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规定.docx
6页一、 契约型基金的法律依据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其次十条 募集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募集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应当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二、契约型基金募集对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实力和风险担当实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详细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契约型基金的成立的相关规定1.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方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
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限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第七条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状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第八条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主要投资方向及依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供应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实行托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托付管理协议托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状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第九条 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实力、持续合规状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平安的保证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一般合伙人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刚好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实力和风险担当实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安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安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十三条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安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合多数投资者的资金干脆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2.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第九十三条 依据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 (一)担当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居处; (二)担当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四)担当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
第九十四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四、关于契约型基金托管的规定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其次十一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平安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五、关于契约型基金税收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条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担当,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依据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注: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笔集合财产,没有法人资格,不被视为纳税主体,实务中始终比照市场上发行的资管类产品,包括各类信托产品、券商资管安排、期货资管安排、基金子公司资管安排等,依据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均不会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实行个人投资者自行申报的缴税方式,所以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只需在投资收益的安排环节,由受益人自行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