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建筑用玄武岩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41页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建筑用玄武岩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临高杰泉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时间:二○一三年五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建筑用玄武岩开采建设项目由临高杰泉工程有限公司筹备建设,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地理位置详见图1-11.1.2 建设背景临高杰泉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料加工以及建材销售2012年7月,海南省土地矿产交易市场挂牌出让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建筑用玄武岩采矿权,临高杰泉工程有限公司最终竞得该采矿权,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海南省临高县新盈镇典片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位于临高县新盈镇东南侧约4公里处,矿区可采面积178910m2(折合268.36亩),矿山生产规模为15万m3/a行政属于新盈镇管辖,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矿区外围南部的省道相通,交通极为方便1.2 工程概况1.2.1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由采矿场、排土场、破碎车间、碎石堆场、维修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表1.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单位指标数量备注一地质部分1矿区保有地质储量万m3142.793332设计境界内矿石量万m3154.773333本次设计利用的储量万m3135.654设计资源利用率%95二采矿部分1采剥总量万m3/a18.72矿石产量万m3/a153剥离量万m3/a3.74剥采比m3/m30.235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6开拓方式汽车-公路7采矿方法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挖掘机配合汽车8矿山爆破方法中深孔爆破9采矿回采率%9510采矿损失率%511矿石贫化率%012台阶高度m513台阶坡面角度7014最终边坡角度≤5015露天底宽度m大于4016最小工作平台m大于4017最小可采厚度m2.518夹石剔除厚度m119矿山工作制度d/a3001.2.2 开采工艺流程采矿的工艺过程为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矿石外运,废土石运往排土场)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设计推荐采用沿固定边帮汽车螺旋式展线公路-汽车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采矿场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台阶高度5-10m,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为覆土层部分34°,矿体部分70°矿山采用KY125型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方式,PC-220挖掘机装车,东风牌5吨自卸汽车运输。
矿山生产流程及污染流程如下: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噪声、粉尘、废气 运输筛分破碎铲装穿孔与爆破矿岩 矿山生产工艺及污染流程图矿山采用分层式台阶从上往下开采,具体见下图1.3 项目产业选址合理性分析1.3.1 与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玄武岩)开采项目,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没有关于玄武岩矿开采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条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解释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本项目的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与海南省、临高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开采区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全省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12个,总面积88787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
其中西部的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乐东抱伦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昌江王下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东方二甲不磨金矿重点开采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49个,总面积6057.5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钴土矿、钼、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地质遗迹(公园)的一、二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城镇、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圩堤及其周围300—500米范围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大中城市规划区,国家或省确定的禁止商业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等,军事禁区等划为禁止开采区全省共划分4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总面积18290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新盈镇,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与临高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临高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位于临高西北部矿业经济规划区该共划分鼓励开采规划区3个、限制开采规划区2个、禁止开采规划区5个规划的矿种有水泥用铁质粘土矿、砖瓦用粘土矿、建筑用玄武岩矿、建筑用砂矿、地下水等5种1)鼓励开采规划区:计有波莲西(昌乐村等地)水泥用铁质粘土矿,和熏村砖瓦用粘土矿,抱才村、武装小农场、和荣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开采规划区2)限制开采规划区:包括临高西部地下水开采区,以及文澜江下游龙跃村河段建筑用砂矿开采规划区限制地下水超量开采,限制河道采砂范围与深度,保障河岸安全与河床平顺3)禁止开采规划区:包括临高角和高山岭旅游开发区,以及西北部海防林带、临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临高县城与百仞滩声风景名胜保护区严禁在其间开采砂石粘土等矿产,但井下抽采地下水除外本项目位于新盈镇典片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临高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临高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1.3.3 与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临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图10-1),本项目区内用地范围属于林地。
项目建设需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或征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本项目在开采前应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补偿占用的林地后,矿区方可进行开采1.3.4 矿区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1)排土场的合理性分析①矿区的原定排土场位于矿区的西侧,根据项目的土地利用规划,排土场位置占用了一部分基本农田,矿山开采不能占用农田,因此排土场的位置选取不甚合理建议排土场的位置选取于项矿区东南侧,此位置的地势平坦,且不占用基本农田,村庄位于排土场的上风向,因此建议排土场的位置调整后,选取是合理的②排土场下方无村庄及交通干线等敏感点,对周围村庄影响较小③排土场所在地势平坦,稳定性较好,坡底修筑挡土墙,防止泥沙外溢;最终境界外修筑截水沟,防止外部山坡径流侵袭排土场;排土场修筑挡土墙,以确保安全。
在暴雨天气时,排土场区域的雨水会往北侧矿区处汇集,然后矿区的雨水经过蓄水池汇集在一起后,由抽水机将雨水抽走排入西侧水沟中因此经过调整后,排土场的位置选取是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