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协议.docx
5页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协议第一条 基本信息与适用依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 [具体日期] 在 [具体地点] 签订:出租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承租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若涉及)担保方(以下简称“担保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地址:[地址],联系:[]出租方与承租方于2025年 [具体日期] 签订了《[主合同全称,例如:XX市XX区XX路XX号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双方现依据主合同约定,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及责任承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第二条 违约行为界定出租方及承租方确认,以下情形构成对本协议或主合同的违约:2.1 承租方违约行为: 2.1.1 未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即构成违约 2.1.2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的用途,与其在主合同中约定的用途不符。
2.1.3 擅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或增设他物,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2.1.4 损坏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未能按照出租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修复,或修复后的质量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拒绝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 2.1.5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分租、出借给第三方使用 2.1.6 违反主合同关于人员、宠物饲养、经营时间、噪音控制等的约定,对出租方、其他业主或使用人造成影响或损害 2.1.7 逾期返还租赁物,每逾期一日,即构成违约 2.1.8 在租赁物内从事非法活动,如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品、毒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出租方声誉或安全 2.1.9 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设置超出约定范围的广告牌、招牌或其他外部装饰物 2.1.10 未按时支付根据主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每逾期一日,即构成违约2.2 出租方违约行为: 2.2.1 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租赁物,或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主合同约定的权利瑕疵或物理瑕疵,严重影响承租方使用 2.2.2 未能保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的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无法正常居住或经营。
2.2.3 无正当理由(如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擅自收回租赁物,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使用 2.2.4 违反主合同关于维修责任的约定,对承租方提出的合理维修请求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 2.2.5 未经承租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安装影响承租方使用的设备、设施 2.2.6 交付的钥匙、门禁卡等无法满足承租方正常进入和使用租赁物的需求,经承租方提出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解决2.3 双方同意,若违约行为导致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第三条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3.1 继续履行: 发生违约行为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主合同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履行3.2 采取补救措施: 若违约行为导致租赁物损坏,违约方应负责修复至主合同约定的状态,或赔偿损失修复费用由违约方承担3.3 赔偿损失: 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主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直接损失若守约方能证明因违约行为获得了额外的预期利益,违约方亦应赔偿该部分损失,但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违约方在订立主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范围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出租方违约导致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4 支付违约金: 3.4.1 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租金总额的 [具体百分比,例如:千分之零点五]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逾期租金及违约金一并支付 3.4.2 承租方有本协议第二条第2.1.1项至2.1.10项、2.1.12项行为之一的,除承租方应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外,还应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 [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 的违约金 3.4.3 出租方有本协议第二条第2.2.1项至2.2.6项行为之一的,除出租方应承担修复、赔偿责任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人民币 [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 的违约金 3.4.4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3.5 支付逾期费用: 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外,逾期支付的费用(如水电费等)按国家或当地相关规定计算3.6 承担费用: 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需要聘请律师、进行诉讼或仲裁等以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3.7 解除合同: 若发生本协议第二条第2.1.1项(经催告仍不支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2.1.3项、2.1.4项(造成重大损坏或拒不修复)、2.1.5项、2.1.7项、2.1.8项、2.1.9项,或第二条第2.2.1项(交付不合格房屋且无法修复或更换)、2.2.2项(严重影响使用)、2.2.3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等根本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主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
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违约方后生效因承租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返还租赁物并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及违约金;因出租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剩余租期租金及押金(如有),并赔偿承租方损失第四条 违约金的计算与支付4.1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计算期间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4.2 支付违约金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 [具体天数,例如:十五] 日内,将款项支付至守约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守约方姓名/名称]; 开户行:[银行名称及支行]; 账 号:[银行账号]4.3 支付违约金前,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五条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或与主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具体仲裁委员会名称] 申请仲裁,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选择诉讼:因本协议或与主合同相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通知条款6.1 双方就本协议或主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任何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协议首部列明的地址或联系方式。
6.2 通知在送达日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地址,应提前 [具体天数,例如:七]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按原地址或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文本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约定7.3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7.4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7.5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7.6 本协议一式 [具体份数,例如:三] 份,出租方执 [具体份数,例如:一份],承租方执 [具体份数,例如:一份],担保方执 [具体份数,例如:一份](若担保方涉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签署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出租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 [具体日期]承租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 [具体日期](若涉及)担保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 [具体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