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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一满分答案5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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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北师范大学21春《外国法制史》作业一满分答案1. 论物权请求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论物权请求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物权请求权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民法所确立的一项制度,其基于物权而产生,旨在排除对物权现实或潜在的妨害,恢复物权的圆满支配状态的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排除妨害的请求权与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恢复原状的请求权    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方式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他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物权请求权方式认为,每一项物上请求权均可能包含丰富的附随请求权,如原物返还请求权除了返还请求权外,一般涉及物所产生的附属物(含孳息)如何返还问题、相对人占有期间因物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得向请求权人求偿、因占有使用原物而获得收益返还、原物有损害时的损害赔偿、物上请求权的行使费用等问题物上请求权方式即指对物上请求权及其附随性请求权所涉及的问题,物上请求权本身即可加以全面调整,无须侵权请求权介入其中德国民法即属于这种方式物上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方式认为,物权保护的两种方式在责任基础、损害形态、责任方式、归责原则与价值功能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物权应采纳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法共同保护。

         讨论物权请求权制度设计的价值,首先需要考虑如果不规定物权请求权,而是通过侵权请求权能够达到同样的救济目的《民法通则》对物权的保护主要采用了债权的保护方法,但是在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中,又包含了物权请求权的内容《民法通则》的上述体例建立了我国特有的请求权体系,即在请求权体系中不存在一种独立的物权请求权,传统的物权请求权内容已为侵权的请求权所部分包容我国《物权法》单独设立了物权请求权的方式,对物权的保护既采用了物权请求权的方式,又采用了侵权请求权的方式,这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说是对物权保护的一个完善    之所以要独立设立物权请求权制度,是因为侵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分别具有不可相互代替的独立存在的价值,对物权的保护需要物权请求权,也需要侵权请求权,只存在一方面的保护是不全面的由于单纯的侵权请求权不能满足物权保护的需要,往往还要在侵权请求权中或者以其他方式同时规定物权请求权的具体内容,这样一来不仅造成理论体系上的混乱,也会导致适用上的困难,不利于全面、规范地保护物权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由于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目的和功能不同,所以两者对物权保护的侧重点也不同传统的行使物权请求权的方式主要是请求返还原物、请求侵害排除侵害和请求侵害防止,其目的在于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者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在物权保护中,行使侵权请求权就是要求加害人履行能够损害赔偿之债,其目的是填补物权人无法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而得以弥补的损失    一般而言,当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到侵害的可能时,首先应当适用物权请求权,以尽可能地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只有在遭受到的损害无法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予以恢复原状,而使物遭受到价值贬损时,才可以行使侵权请求权,要求加害人给予损害赔偿两者是两种不同的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物权损害予以不同的救济,两者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结合适用,但是只有两者同时并存的立法模式才是对物权最完善的保护机制,缺少任何一个都是不完备的    (2)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要求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要件不同    首先,两者的归责基础不同对于侵权请求权来说,受害人要主张权利就必须举证证明加害人具有过错,否则加害人不负侵权责任但是如果适用物权请求权,并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

      如果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加重了物权人的举证责任,这对保护物权极为不利    其次,从危害后果来看,在物权的保护中,行使侵权请求权的前提是损害赔偿之债,而损害赔偿之债要求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财产的损失才负赔偿责任但是物权人行使物权请求权时,只要行为人阻碍或者妨害物权人行使其物权,不管是造成现实损害,还是对将来行使物权造成妨害,也不管此种损害是否可以用货币确定,物权人都有行使物权请求权之可能另一方面,不法行为人所致妨害或危险,本身并非一种损害,常常难以以货币形式具体确定或定量,但并不妨碍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若以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也加重了受害人的举证负担,不利于全面保护物权    (3)法律对两种请求权保护的期限不同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等侵权案件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对于物权请求权则不能适用上述时效的规定一方面,对于诸如返还原物请求权而言,适用两年或一年的诉讼时效将不利用保护所有人的利益,或者不利用保护所有权的权利另一方面,对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来说,也很难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    (4)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对物权保护的效力不同。

         物权请求权来源于物权,是物权效力的内容;侵权请求权其性质为侵权,是债权的内容由于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因此物权请求权应当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如果以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损害了物权应有的优先效力,在理论上与物权的性质不符,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对物权的保护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还应当受到一些特殊的限制,而侵权请求权的行使则不存在上述限制    总之,在物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后,物权人应当首先行使物权请求权,只有当物权请求权不足以保护物权人的权利时,才考虑行使侵权请求权 2.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当(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当(  )  A.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我国涉外仲裁仲机构向有管辖权的我国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D.由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B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款的规定,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3. 英国1640年革命时期,成立的政治权力机构是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的长期议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 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预算管理职权,即预算权,是指确定和支配国家预算的权利以及对于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监督权利的总称预算管理职权具有以下特征:    (1) 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2) 预算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    (3) 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    (4) 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5) 预算权和预算年度紧密联系,具有严格的周期性如我国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算起,至12月31日止    (6) 预算权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 5. 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构成要件的行政从属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通常以未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安全要求为前提,这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的依附称之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行政从属性。

         第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类罪而非个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是包含数种犯罪的统称,即类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不仅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也包括破坏自然资源方面的犯罪    第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后果严重、危险性更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是难以估计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更不是以经济价值可以计量的    第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针对环境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般是先污染或破坏环境,进而再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环境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侵害的对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仅仅是某些个罪中的间接结果另一方面,各种环境危害往往比具体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因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犯的主要是环境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    第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差异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大致可分为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其中污染环境罪的主体大多为单位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从实践来看大多是个人的犯罪,且犯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是故意 6.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立法目的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立法目的。

      正确答案:首先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投保人难免会因疏忽或经济一时变化而出现不能按时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为了不轻易使合同失其效力就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适用能够尽力使其获得更为稳定的保险保障这是其基本价值所在其次这也避免一时的合同义务不履行而导致所有合同义务的适当履行化为乌有完全失去效力产生对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有失公允的结果表面上看因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便使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来说没什么不公平但实质上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效果最后可以使保险人继续保有合同业务巩固其已有营业最基本的价值在于前两者继续保有合同业务不是其主要的价值只是附带价值首先,针对长期保险合同,投保人难免会因疏忽或经济一时变化而出现不能按时交付保险费的情况为了不轻易使合同失其效力,就投保人而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适用能够尽力使其获得更为稳定的保险保障,这是其基本价值所在其次,这也避免一时的合同义务不履行而导致所有合同义务的适当履行化为乌有,完全失去效力,产生对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有失公允的结果表面上看,因投保人不交付保险费便使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来说没什么不公平,但实质上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效果最后,可以使保险人继续保有合同业务,巩固其已有营业。

      最基本的价值在于前两者,继续保有合同业务不是其主要的价值,只是附带价值7. 日本的地方议会分为都道府县地方议会和市町村地方议会两级按照《地方自治法》的规定,两级地方自治议会都采取( )A.二院制B.一院制C.议会制D.内阁参考答案:B8. 目前在韩国政坛上比较有影响力的政党有( )A.大国家党B.开放国民党C.新千年民主党D.自民联参考答案:ABCD9. 以下内容中哪些属于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国民议会议员的权利?( )A.参加总统选举B.创议和制定法律C.通过国家预算和审查政府开支D.通过宣战和媾和的决定E.认可经总统批准的国际条约参考答案:ABCDE10. 由于西欧中世纪一般人都是教徒,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教会法院的管辖权是无限的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1. 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领海基线的确定方法是( ) A.正常基线法 B.低潮线法 C.混合基线法 D.直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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