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岱河煤矿安全处罚规定.docx
7页岱河煤矿安全处罚规定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岱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处罚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岱河煤矿全体员工,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地面生产辅助人员、各级管理人员等 3.基本原则 安全处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安全管理职责与处罚 1.矿长安全职责与处罚 职责: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处罚:若矿长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依法依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导致本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频发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安全副矿长安全职责与处罚 职责:协助矿长抓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培训教育;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处罚:安全副矿长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管理出现重大漏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3.其他副矿长安全职责与处罚 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等 处罚:因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区队(科室)长安全职责与处罚 职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 处罚:区队(科室)长未履行好安全职责,导致本单位发生轻伤事故的,给予警告处分和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发生重伤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和较重经济处罚;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处罚 5.班组长安全职责与处罚 职责: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督促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培训等。
处罚:班组长未履行安全职责,导致班组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降职、撤职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三、安全培训教育违规处罚 1.未参加安全培训 员工无故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培训,每次罚款[X]元,并责令其补训 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对安排其上岗的单位负责人罚款[X]元,对新员工本人罚款[X]元,并责令重新培训 2.培训考核不合格 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补考仍不合格的,待岗学习,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待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此期间对个人罚款[X]元 3.培训记录造假 发现区队(科室)安全培训记录造假,对区队(科室)长罚款[X]元,并责令整改 培训教师编造培训档案、虚假记录培训内容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X]元罚款 四、现场安全违规处罚 1.一般违章行为及处罚 进入作业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罚款[X]元 井下吸烟,罚款[X]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处分 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罚款[X]元 擅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X]元,并责令立即恢复 2.严重违章行为及处罚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瓦斯超限作业,给予撤职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爆破工违反爆破操作规程,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3.重大违章行为及处罚 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擅自进入盲巷或采空区,给予开除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破坏矿井通风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开除处分,并处以巨额罚款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违规处罚 1.安全检查不到位 安全检查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走马观花、敷衍了事的,每次罚款[X]元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记录、上报的,对检查人员罚款[X]元 2.隐患排查治理不力 区队(科室)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区队(科室)长罚款[X]元,并责令继续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谎报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六、机电运输安全违规处罚 1.机电设备违规操作 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X]元,并责令离岗培训 设备运行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设备损坏程度,对责任人罚款[X]元至[X]元,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2.运输安全违规 井下人力推车违反规定,每次罚款[X]元 提升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失效仍继续运行的,对责任人罚款[X]元,对设备维护人员罚款[X]元 七、通风安全违规处罚 1.通风设施损坏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如风门、风桥、密闭等,罚款[X]元以上,并责令修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通风设施管理不善,导致通风系统紊乱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X]元以上 2.瓦斯管理违规 瓦斯检查工空班、漏检、假检,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井下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X]元以上,并责令立即处理 八、防治水安全违规处罚 1.探放水违规 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作业,罚款[X]元以上,并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探放水资料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X]元以上罚款 2.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 未按防治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水害隐患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X]元以上 发生透水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开除等处分,并处以巨额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安全事故处罚 1.轻伤事故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X]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X]元。
同时,事故单位要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在全矿进行警示教育 2.重伤事故处罚 发生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降职处分,罚款[X]元以上;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罚款[X]元以上事故单位要停产整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向全矿通报事故情况 3.死亡事故处罚 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依法进行经济赔偿事故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对全矿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制定全面、长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十、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岱河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本规定将适时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全面、细致的岱河煤矿安全处罚规定,明确了各类安全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旨在强化全矿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