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院校职称评审标准模板:工程交通运输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docx
12页高等院校职称评审标准模板:工程交通运输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 一、职称设置 工程系列交通运输行业职称评审设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和技术员(员级)等5个层级分设道路与桥隧工程、汽车运用工程、筑养路机械、港口与航道工程、船舶运用工程、交通工程、轨道交通、交通运输规划、道路运输管理、智能交通等10个专业 二、评审权限及范围 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正高级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副高级及以下层级的职称评审工作适用于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从事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各市按照权限或根据授权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职称评审,并自主使用本标准或制定实施不低于本标准的评审标准 自主评审单位根据授权负责本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并自主使用本标准或制定实施不低于本标准的评审标准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考核期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四、申报评审条件 本专业领域相关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评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评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还应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要求 (一)技术员申报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2)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2.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辅助工作的能力,能够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二)助理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所在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2.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1)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处理一般性技术问题,较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2)能够指导技术员工作 (三)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2.专业理论知识条件: (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交通行业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一定的解决专业技术问题能力和技术研发及研究能力,能够撰写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技术报告或研究成果 (2)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应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中型以上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项目实施、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信息技术等工作;或者承担交通有关行业规划研究编制、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等工作,并发挥技术骨干作用。
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2)承担过市厅级以上重点课题的研制研发、推广应用等工作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3)主持或参与中型以上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实施等工作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4)参与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等,或参与制定本部门、本专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标准等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4.业绩成果要求,应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技术骨干或子课题主要完成人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下列授权(登记)知识产权成果之一: ①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②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 ③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 (3)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4)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专业技术工作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并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5)独立撰写技术研究报告1篇以上,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具有应用价值技术报告内容须与申报业绩内容相关,并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6)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7)作为参编人,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5.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论文要求,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 (2)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在交通服务保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3)满足业绩成果要求的4项以上,并经2名本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四)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报。
2.专业理论知识条件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知国内外交通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能熟练运用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能够指导工程师工作 3.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应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大型以上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管理、项目实施、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信息技术等工作;或者承担交通有关行业规划研究编制、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等工作,并发挥基础支撑作用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2)承担过省部级重点课题的研制研发、推广应用等工作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3)主持或参与大型以上项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实施等工作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4)主持或参与编写省部级行业标准、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等,或组织制定本部门、本专业发展规划,以及重大战略、重点工作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等,被省部级部门认定并付诸实施的;或对国家有关规范、条例提出重大更改条款,被采纳,并在实践中得以应用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4.业绩成果要求,应在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下列授权(登记)知识产权成果之一: ①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②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③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 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以上 (3)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以上 (4)主持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专业技术工作中,成效显著,贡献突出,并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评议证明 (5)参与完成国家级标准的编写,或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编写标准须正式颁布实施 (6)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 (7)作为参编人(排名前5),正式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专著或译著1部 5.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论文著作要求,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等级内额定人员) (4)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在交通服务保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本标准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成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标准所涉及的奖励、项目、论著、专利等业绩成果,均指参评人员取得现职称资格后获得的,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算最高奖,不重复计算 (三)职称评审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四)本标准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或课题等级,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明确等级划分的,根据其相当工程规模与技术复杂程度比照执行 (五)参评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评专业不相近的,需提供与报评专业相近的继续教育证明六)中直单位、外省市等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省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应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中直机关各部委的项目及奖励按省部级对待;中直机关下属的司局和省直各厅局的项目及奖励,按市厅级对待。
(七)由单位驻派国外工作(满两年,不含已回国)的参评人员和由政府选派的援疆援藏参评人员,在援外和选派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职称评审的,出具有效证明后,可按现行标准条件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参评时,可免答辩 (八)已取得工程系列其他职称的人才,在符合转评专业的企事业单位中工作满1年以上,可参加转评同级别职称评审;符合高一级别职称条件的,也可申报高一级别职称评审 (九)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可视为具有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其他条件,允许参加上一级别资格评审 (十)破格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仅允许打破学历条件或资历条件之一,不允许同时打破 (十一)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本省交通建设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能力、业绩和贡献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