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管理办法.docx
12页范文最新推荐 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定岗定责、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的 信贷管理机制,促进审慎经营,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资产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 条本办法所称信贷工作尽职是指在整个信贷业务流程中各岗位工作 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是信贷人员履行职责和失职问责 的依据,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 第二 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受理岗职责: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和对客户的主 体资格、借款资料、贷款条件等进行初审 第五条调查岗职责 调查岗包括信贷调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一)调查人 员职责:负责调查评价工作,对调查报告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 责二)调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调查报告,对调查程序 的合规性、公正性、合理性和评价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 与辖内大额信贷业务的调查评价工作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 审定信贷调查报告,对调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同时应组织或直接 参与辖内集团客户和重大项目的信贷调查评价工作 第六条审查 岗职责。
审查岗包括信贷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信贷审 查专员一)信贷审查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 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 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lcalhST(二)审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审核审查报告,对审查程序的合规 性、公正性、合理性和审查方法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直接参与对大 额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三)分管领导职责:负责审定信贷审查 报告,对审查报告的整体质量负责四)信贷审查专员职责:负 责按规定的审查内容对信贷业务的合规合法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 进行独立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揭示风险,提出是否同意支持的意见 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第七条信贷审批岗职责信贷审批岗包 括信贷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 员以及有权作出信贷决策的其他人员一)贷审会委员职责:负 责审议信贷业务,并对信贷业务进行表决二)贷审会主任委员 职责:负责贷审会工作,按规定审议信贷业务三)联社理事长 职责:负责行使一票否决权信用社信贷审批小组组长及成员职责 比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放款操作岗职责放款操作岗包括放 款操作人员、法律审查人员、会计人员和放款部门负责人。
一) 放款操作人员职责:负责按照要求落实贷前条件和用款条件,办理放 款手续,登记录入人行征信系统,收集、整理和移交客户档案资料二) 法律事务岗职责:负责在放款前对信贷业务的合同文本、法律 文书及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三) 会计岗职责:负责依据信贷审批表和放款通知书,审核信贷人 员办理的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按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账务 处理四)放款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放款环节的相 关工作 第九条贷后检查岗职责贷后检查岗包括贷后检查人员 和部门负责人一)贷后检查岗人员职责:负责按规定的频率和 内容对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物进行贷后检查,对贷后检查发 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报告部门负责人;按时发送贷 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二)贷 后检查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贷后检查工作,对贷后检查 人员报告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贷业务的贷后 检查工作 第十条 风险管理岗职责风险管理岗包括风险管理人 员和部门负责人一)风险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贷后检查部门 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并提出化解风险建议。
二)风险 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对风险管理人员提出的化解建议及时进行 处理或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 第十一条资产保全岗职责资 产保全岗包括资产保全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一)资产保全人员职 责:负责对不良信贷客户的管理,对问题类客户的法律诉讼;负责接 收、管理和处置抵债资产二)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 资产保全工作,重大资产保全事项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第十 二条 档案管理岗 职责:档案管理岗包括档案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 人一)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接收、登记信贷业务资料和整 理、装订、保管、交接信贷档案,对信贷档案的完整性负责二) 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和督促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 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信贷档案 第十三条尽职调查岗职责 尽职调查岗包括尽职调查人员和尽职调查部门负责人一)尽职 调查人员职责:负责对信贷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贷业务工作中是否尽职 进行调查,并提出责任认定建议二)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负 责审核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同时应直接参与大额信 贷业务的尽职调查 第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职责,如果由同一部门 或人员履行多个部门或多个岗位的职责,则由其部门负责人和岗位责 任人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章 尽职调查 第十五条当信贷业务出现 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尽职调查一)当贷款劣变时(进入不良贷 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外),应对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二)当对 贷款进行以资抵债处理时,应对贷后管理、风险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 查;(三)当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风险管理、抵债资产管理 行为进行尽职调查;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入损失形态时,应对调 查、审查、评级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四) 当核销贷款时,应对损失贷款的管理行为进行尽职调查;(五)在 信贷业务合规性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必须进行尽职调查 第十六条通过调查,对存在未尽职行为的,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 追究 第四章责任类型及责任认定 第十七条 责任类型 (一) 完全责任:故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规程,并由于其个体 行为致使其他当事人做出错误判断、无法预见或控制信贷业务风险 的; (二)主要责任:在信贷业务操作中严重失职或非故意违规,对存在的风险未能识别的;(三)次要责任:因工作疏忽等原因未 能识别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第十八条责任认定(一)调查、 审查与审批1.调查人员未按规定完整收集借款人资料的;对收集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未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 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调查人员未对借款人 申请贷款的必要性、用途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 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3.调查人员未对保证人进 行实地核保,对保证人的代偿能力、资信情况了解、分析不彻底,造 成第二还款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未调查核实抵(质)押物 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质)押权的可行性、合法性,造成第二还款 来源无法得到保障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 次要责任4.调查评价报告中未反映和充分揭示集团客户及关联 客户的有关信息的,调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承担次 要责任5.调查报告的内容不完整、分析方法不正确、调查结论 不准确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 6.调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的,调查人员承担 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调查的,与 调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7.调查报告未按规定反映客户的主 要风险点和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调查人员、调查部门负责人、分管 领导共同承担主要责任8.调查人员与客户弄虚作假而形成调查 报告误导审查和审批决策的,调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调查部门负责 人、分管领导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调查部门负 责人、分管领导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调查报告的,与调查人员共同承 担完全责任。
9.调查环节的相关人员在调查报告上签注的意见不 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的所有意见,共同承担相应责任10.审 查人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11.审查报告未按规定全面反映审查内容的,或审查报告的分析方法 不正确、审查结论不准确的,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共同承担主要责任12.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 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共 同承担完全责任13.审查人员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的,审查人员 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明知属按领导授意进行审 查的,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14 .审查人员故意提供虚假 审查报告的,审查人员承担完全责任,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 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承担主要责任;若审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明知是弄虚作假形成的审查报告,与审查人员共同承担完全责任15.信贷审查专员未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的,承 担主要责任16 .信贷审查专员审查同意了不符合产业政策、信贷 政策或不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的信贷业务,承担完全责任17.信贷 审查专员故意提供虚假审查报告,或按领导授意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 报告的,承担完全责任。
18 .审查环节各相关人员对所审查信贷业 务的审查意见不明确的,视同同意上一岗位信贷人员的所有意见,共 同承担相应责任19.超权限、超比例审批信贷业务的,或通过对 关联方提供授信的方式化整为零超权限、超比例提供贷款的,信贷审 批人员(包括联社贷审会和信用社贷审小组投同意票人员,下同)承 担完全责任20.对不符合信贷政策和信贷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同意 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21.在借款人还未取 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同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 担完全责任22.在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或担保实力的情况下同 意授信或发放贷款的,以及不按抵(质)押折扣率确定贷款额度的; 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23.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事股 本权益性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24.违反国家有关不得以贷款从 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规定,同意贷款从事股票、期货、 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25.违规决 策发放跨区域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承担完全责任26 .违反信贷 审批程序或减少审批程序、逆程序同意授信或贷款的,信贷审批人员 承担完全责任。
27.指示、授意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违规办理信贷 业务,或以个别谈话等方式影响有关信贷人员或贷审会委员独立发表 意见的,指示、授意人承担完全责任28 .联社理事长未按规定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承担完全责任29.未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风险提示意见办理信贷业务的,由有权同 意人和具体经办人共同承担完全责任 (二)放款程序1.在不 满足“审批结论”设定的放款条件下办理了放款手续的,放款人员与 放款部门负责人共同承担主要责任2.办理担保贷款手续不合规、 不合法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或者部份无效的,放款人员承担主要责 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3.对借款合同、法律文件及相关 凭证审查不严,致使存在的法律瑕疵危及农村信用社债权行使的,法 律审查岗承担主要责任,放款人员承担次要责任4.未按规定及 时办理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入库保管手续,或违反有关规定办理释 放抵(质)押品手续的,同意人和具体经办人承担完全责任5.放 款人员按照领导授意,不按规定落实贷前和用信条件而办理信贷业 务手续的,放款人员、部门负责人与授意领导共同承担完全责任三)贷后检查1.未按规定的内容和频率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检 查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次要责任。
2.贷后检查报告未反映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变化情况,未分析其变 化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的影响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 任3.对于发生影响客户风险级别及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未及时 报告的,贷后检查人员承担主要责任4.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发 生变化,抵押物出现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