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货运明传电报危险品航空运输.doc.docx
4页国货航明传电报签批:等级:急 国货航运规明电 [2004]153 号关于在客机航班上禁止运输一次性锂电池的通知航空安全技术部、市场销售部、各运营基地、货运部,国航各营业部:依据美国 DOT 2004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最终规定( Final Rule ) , 讨论及特别项目局( RSPA )发布的 DOT /FAA/AR-O4/26 关于散装一次性(非充电型)锂电池( Non-rechargeable Lithium Primary Batteries ,以下简称一次性锂电池) 在运输中的燃烧性评估报告和 FAA 2004 年 12月 10 日公布的的信息,禁止一次性锂电池货物装上客机航班;但是, DOT 声明航空旅客仍被答应携带含这类电池的手提电脑或其他消费品登机,或者放在交运行李中;上述文件中均表达了一次性锂电池发生燃烧的危急性; 一旦在飞行中起火燃烧,现在飞机上使用的灭火剂( Halon 1301 ) 不能将其扑灭, 并且燃烧产生的溶解锂会穿透货舱或产生足够压力冲破货舱壁板, 使火势能扩散到飞机的其它部分; 讨论人员仍发觉, 货舱内即使已被扑灭的任何火情, 其导致上升的货舱温度仍会使此类电池自燃并引发剧烈燃烧;由此可见, 一次性锂电池具有高度的危急性并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依据美国 DOT 的规定,为保证航空运输安全, 公司打算自即日起在全部客机航班上禁止运输作为货物的一次性锂电池(例外情形见本通知“二” )和装配有大型一次性锂电池的设备,但在全货机上可以运输; 收运要求如下(注:下述要求比DGR 更严格):一、除可在客机上运输的一次性锂电池, 全部一次性锂电池货物必需仅限货机运输且必需做出禁止客机运输的标记; 标记要求如下:1 、文字要求:用与包装对比鲜明的颜色标记出“一次性锂电池,客机上禁止装载运输” ;国际货物标记出“ PRIMARY LITHIUM BATTERIES - FORBIDDEN FOR TRANSPORT ABOARD PASSENGER AIRCRAFT ”;2 、字号要求:毛重 30 公斤( 66 磅)以上的包装件上的字体高度至少 12 毫米( 0.5 英寸);毛重 30 公斤(含)以下的包装件的字体高度至少 6 毫米( 0.25 英寸);二、 在客机航班上可以运输一次性锂电池的条件:当一次性锂电池装配在设备中时, 在客机航班上可以作为货物运输,但要同时符合以下四点要求和限制:1 、含量和数量限制( 1 )带有液体阴极的单个锂电池芯的锂含量(指金属锂或锂合金)不超过 0.5 克,带有固体阴极的单个锂电池芯的锂含量(指金属锂或锂合金)不超过 1.0 克,单个锂离子电池芯的锂相当含量不超过 1.5 克;( 2 )带有液体阴极的单个锂电池的锂总含量(指金属锂或锂合金)不超过 1.0 克,带有固体阴极的单个锂电池的锂总含量(指金属锂或锂合金)不超过 2.0 克,单个锂离子电池的锂相当总含量不超过 8.0 克;( 3 )含有液体阴极的单个电池或电池芯必需密闭;( 4 )除了安装在设备里的电池,必需使用能有效防止短路和牢固的包装;( 5 )在布满电的情形下,液体阴极电池里的阳极锂总含量多于 0.5 克或固体阴极电池里阳极锂总含量多于 1.0 克;或符合以下数量和限制:( 1 )在布满电的情形下,单个电池芯的阳极锂含量(指金属锂和锂合金)不超过 5 克;( 2 )在布满电的情形下,单个电池的阳极锂总含量(指金属锂和锂合金)不超过 25 克;( 3 )单个电池或电池芯要依据联合国测试和标准手册 ( 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在运输前逐一进行测试并证明 其无危急性;( 4 )电池芯和电池应被设计或包装成在运输情形下可以防止短路的形式;2 、电池或电池芯或包含电池或电池芯的设备必需使用牢固的材料包装;3 、包装内的一次性锂电池应仅为给设备供应动力的必需数量;4 、包装件内的一次性锂电池的净重总数不能超过 5 公斤,并且,与设备一同包装并只用于为该设备供应动力;三、 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限制:除航空禁运的物品, 机组或乘客手提或交运行李中个人使用的手表、运算器、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移动、笔记本电脑、助听器等内装或有备用的小型一次性锂电池的消费型电子产品和医疗设备可以带上客机;另外,装入设备中或备用电池必需满意以下条件:1 、在布满电的情形下,单个电池芯的阳极锂含量(指金属锂和锂合金)不超过 5 克;2 、在布满电的情形下,单个电池的阳极锂总含量(指金属锂和锂合金)不超过 25 克;四、其它锂电池运输遵循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和 《危急品运输规章》( DGR )进行运输;五、关于可充电型锂离子电池的运输, 公司将在近日下发操作规范;各单位接到通知后, 将此通知内容快速传达给所辖销售代理和地面代理;此通知;运行规范业务规章部二○ ○ 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抄送 : 总局飞标司、华北局飞标处、国航运行质量治理部、公司领导联系人:闫世昌 联系: 64614877(共 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