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doc
24页附件1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标准分值得分生态效益指标(26)海水水质标准达到海水一类标准(依据《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8分,达到海水二类标准5分,达到海水三类标准3分,达到海水四类标准不得分8目标生物资源量主要增殖或养护对象生物量达到6级标准(依据《SC/T 9417-2015 人工鱼礁资源养护效果评价技术规范》)10分,达到5级标准8分,达到4级标准6分,达到3级标准4分,达到2级标准2分,达到1级标准不得分10生物多样性指数人工鱼礁区域内生物多样性指数达到高水平标准(依据《SC/T9417-2015 人工鱼礁资源养护效果评价技术规范》)8分,达到中高水平标准6分,达到中低水平标准4分,处于低水平标准不得分8社会效益指标(10)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就业人数1.增殖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示范区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就业人数50人以上10分,就业人数20-50人8分,就业人数10-20人6分,就业人数1-10人4分,未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就业不得分2.养护型海洋牧场示范区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就业人数15人以上10分,就业人数8-15人8分,就业人数3-7人6分,就业人数1-2人4分,未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就业不得分。
10建设维护情况(30)人工鱼礁建设本年度承担人工鱼礁建设项目,项目按计划进度开展得1分,未按计划进度开展不得分严格执行各项项目管理政策法规和规范要求得2分,发生违规行为或未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要求不得分各单项工程完成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得2分,有一项不符合不得分本年度未承担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但自行开展人工鱼礁投放得5分本年度未开展人工鱼礁投放,且经专家论证示范区内人工鱼礁投放密度已达到正常标准以上得5分5人工鱼礁维护近三年来利用多波束测深仪或侧扫声呐开展人工鱼礁检查2分,利用其它方式开展人工鱼礁检查1分,未开展人工鱼礁检查不得分已建成人工鱼礁未发生滑移、倾覆、沉陷和掩埋现象1分,发生不明显的滑移、倾覆、沉陷和掩埋现象不得分已建成人工鱼礁未发生解体、降解等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1分,发生以上情况的不得分4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栽培本年度或之前开展海藻场或海草床建设,并且海藻或海草在海洋牧场区域已移植栽培成活得5分本年度开展海藻场或海草床建设的,但未移植栽培成活得2分经专家论证本海洋牧场区域不适宜开展海藻场和海草床建设的该项得4分5底播和增殖放流1.增殖型海洋牧场本年度增殖放流或底播数量达到10万尾以上得3分,1-10万尾2分,1万尾以下1分,未开展增殖放流但目标生物资源量在5级以上得3分,未开展增殖放流且目标生物资源量低于5级或增殖放流物种不是本海域原生物种不得分。
有证据表明增殖放流目标生物在本海域已建立自繁殖种群2分2.休闲型和养护型海洋牧场本年度增殖放流或底播数量1万尾以上得2分,1万尾以下得1分,未开展增殖放流但目标生物资源量在5级以上得2分,未开展增殖放流且目标生物资源量低于5级或增殖放流物种不是本海域原生物种不得分有证据表明增殖放流目标生物在本海域已建立自繁殖种群3分5日常管护设施建设1.增殖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配套管理船只5艘以上2分,1-4艘1分2.养护型海洋牧场配套管理船只2艘以上2分,1艘1分3.建有专用海上管理维护平台,平台面积50平方米以下,以及平台功能单一,稳定性差的不得分,平台面积50-400平方米,且平台功能和稳定性尚可得1分,平台面积大于400平方米,且功能齐全、稳定性强得2分4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建有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监测系统得1分可以对水环境(1分)、水动力(1分)、生物资源(2分)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可以观测1分已接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信息系统得1分 7管理运行情况(36)管理维护机构和人员有明确的管理维护单位1分,管理维护单位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以上2分,2人以上1分。
管理维护单位有固定的工作经费来源,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以上2分,5-20万元1分5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已制定本海洋牧场具体管理制度2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分建有完善档案,投礁、管护、增殖及采捕等示范区运行管理等重要事项有详细记录2分5巡查管护在所在海域设置必要的海洋牧场边界标识及有关设施1分,按照《关于公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标示牌和石碑式样的函》(农渔资环便〔2017〕280号)在所在海域附近陆地显著位置对示范区信息进行规范标识2分开展常态化海洋牧场巡查活动,维护本海洋牧场毗邻海域的生态环境、生物资源和设施设备不受损害,每周开展一次以上2分,每月开展一次以上1分本年度未发生或及时处置非法捕捞以及破坏海洋牧场相关设施设备行为的2分,未及时处置且造成损失不得分7渔业资源科学管理增殖生物不依赖人工投饵,以天然饵料为主1分采用生物控制技术,开展增殖生物驯化和行为控制工作2分本年度开展捕捞生产作业,采用合规的采捕方式或工具进行选择性捕捞1分,增殖生物采捕量设置合理,实现可持续利用1分,或本年度未开展捕捞生产作业2分5年度监测具有海洋牧场研究工作基础的专业科研院所(校)作为长期技术依托单位1分。
每年开展海洋牧场生物资源和水域环境监测活动两次以上2分,一次以上1分按时提交监测技术报告1分报告内容和数据科学完整1分5信息宣传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出1次加2分,在省部级媒体刊登或播出1次加1分,在地方媒体刊登或播出1次加0.5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4科普教育和示范推广1.增殖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建有海洋或渔业博物馆(展示厅),可以开展海洋牧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年举办1次以上海洋牧场科普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分本年度接待考察学习人员50-100人次1分,100人次以上2分本年度示范推广1项以上海洋牧场先进技术或设备,并且有3个以上相关企业学习使用,该项得1分2.养护型海洋牧场建有海洋或渔业博物馆(展示厅),可以开展海洋牧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年举办1次以上海洋牧场科普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分本年度接待考察学习人员10-30人次以上1分,30人次以上2分本年度示范1项以上海洋牧场先进技术或设备,该项得1分5基本分合计100加分项(20)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上一年度相比海水水质标准提高一级加2分,提高二级以上加4分(需提供上一年度证明材料)4渔业资源有效改善与上一年度相比主要增殖或恢复对象生物量标准提高一级加1分,提高二级以上加2分(需提供上一年度证明材料)。
与上一年度相比多样性指数标准提高一级加1分,提高二级以上加2分4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人数增多与示范区创建时相比吸纳或安置周边渔民就业人数新增30人以上4分,新增10-30人2分,新增2-10人1分养护型海洋牧场对应指标减半4发展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创新应用成效良好的海洋牧场发展新模式加2分(需提供新发展模式详细介绍及相应成效证明材料)研发试验人工鱼礁新结构、新材料、新布局,海藻场(海草床)新品种、新技术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相关技术创新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栽培海藻场或海草床移植栽培(非筏式养殖)成活面积占海洋牧场投礁总面积1/5以上4分,海藻场或海草床移植栽培成活面积占海洋牧场投礁总面积1/20-1/5以上2分4扣分项(20)人工鱼礁损毁或造成不良影响已投放的人工鱼礁发生明显的滑移、倾覆、沉陷和掩埋现象扣2分人工鱼礁区域发生局部缺氧、泥沙堆积等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扣2分4运行管理不当发生生产安全、水域污染和生态灾害事故扣2分运行管理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舆论导向扣2分未按时开展或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年度监测的扣2分占用示范区从事港口建设、航道疏浚、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工程建设的,未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或未采取相应的替代及补偿措施扣2分。
8违法违规情况示范区发生侵占渔民权益,损害渔民利益事件的扣2分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或擅自改变海洋牧场范围和功能类型扣2分偏离示范主题,示范功能弱化的扣2分发生围填海工程、水下爆破、采砂等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扣2分85附件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工作报告模板一、示范区概况包括示范区海域位置、功能区划、面积及礁体规模,示范区建设过程,以及管理维护工作机制二、示范区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一)海洋牧场建设维护1.年度建设投入资金及经费来源(包括该示范区总体规划建设情况,本年度海洋牧场建设投入资金数额,经费来源以及主要建设内容等);2.人工鱼礁建设和维护情况(包括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布局情况,本年度人工鱼礁投放类型、规模和区域,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开展人工鱼礁检查情况);3.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栽培情况(包括海洋牧场区域海藻场和海草床规划建设情况,本年度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栽培种类、规模和区域,以及海藻场和海草床移植栽培);4.底播和增殖放流工作情况(包括本年度增殖放流物种种类、规模、区域和亲本来源,以及增殖放流成效情况);5.配套的船艇、管理维护平台等日常管护设施建设情况(包括海洋牧场配套工作管理船只购置使用情况,海上管理维护平台建设情况以及常态化环境水文监测工作开展情况);6.海洋牧场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包括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主要监测内容和指标,数据传输和处理情况等)。
二)海洋牧场管理运行1.管理维护机构和人员情况(包括管理维护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组成和专职人员情况,以及工作经费来源及支出情况等);2.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包括管理维护单位与渔业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情况,是否明确双方职责和权益情况;海洋牧场具体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投礁、管护、增殖及采捕等示范区运行管理相关事项档案记录情况);3.巡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海洋牧场边界标识及有关设施设置情况,海洋牧场常态化巡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破坏海洋牧场设施设备、渔业资源和海域生态环境等相关活动查处情况等);4.海洋工程建设报告处置情况(包括示范区内海洋工程建设活动报告和解决情况,海洋牧场区域外工程建设活动报告及解决情况等);5.渔业资源科学管理情况(包括增殖生物饵料来源情况,增殖生物驯化和行为控制技术应用情况,增殖生物选择性捕捞和合理采捕情况等); 6.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在各级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出情况);7.科普教育和示范推广工作情况(包括海洋牧场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接待考察学习人员情况,示范推广先进理念、技术或设备情况以及海洋或渔业博物馆和展示厅建设情况等);8.其他工作情况。
三)海洋牧场开发利用1.水产品捕捞产出情况(包括年度水产品总产出规模和总产值,单位面积产出规模和产值,以及主要产出种类和规格等);2.休闲渔业活动开展情况(包括休闲渔业年产值,单位面积产值,已开展休闲渔业活动的主要类型,休闲渔业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海洋牧场年接待游客人次等);3.其他开发利用工作情况三、示范区年度监测情况(一)年度监测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开展年度监测的科研机构,年度监测时间,工作经费及来源二)年度监测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