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地方标准《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22页ICS 13.280C 57 DB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 45/ T XXXXX—XXXX 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Standard for the management of radiation protection in the radiolog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stitutions 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45/ T XXXXX—XXXX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25 依法执业 36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 37 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38 放射工作场所分区与警示标志 38.1 电离辐射标志与警告标志 38.2 警示线与警示语句 38.3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分区 48.4 警示标志设置 49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管理 49.1 放射治疗机房防护要求 49.2 核医学防护要求 69.3 X射线设备机房防护要求 69.4 个人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 69.5 视频监控 710 放射诊疗设备管理 811 放射工作人员管理 812 放射防护知识宣传 913 放射诊疗合理应用 914 放射防护最优化 915 剂量限值 916 电离辐射危害告知 917 放射卫生工作档案管理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 电离辐射标志与警告标志 11附录B(规范性附录) 放射卫生工作档案目录 14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本标准起草人:I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6348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62 远距治疗患者放射防护与质量保证要求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 98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GBZ 120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1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6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30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1 医用X射线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33 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 134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T 149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61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8 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6 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 178 粒籽源永久性植入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79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 201.1 放射治疗机房辐射屏蔽规范 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 201.2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 201.3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3部分:γ射线源放射治疗机房GBZ/T 201.4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4部分:锎-252中子后装放射治疗机房GBZ/T 201.5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第5部分:质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 23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257 移动式电子加速器术中放射治疗的放射防护要求WS 76 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533 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要求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放射诊疗机构 radiological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stitutions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度分为四类: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3.2 放射防护管理 radiation protection management放射诊疗机构依据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通过设置或指定放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与本单位放射诊疗实践相适应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对放射实践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场所、设备、档案等的管理,旨在保证放射诊疗设备运行正常、有效、安全,保证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护医务人员、患者和受检者、公众的健康与安全3.3 放射工作人员 radiation worker 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3.4 安全文化素养 safety culture literacy 存在于单位和人员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确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使防护与安全问题由于其重要性而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
4 总则4.1 放射诊疗机构应当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安全为中心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系,推进放射防护规范化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4.2 设置或指定放射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放射卫生管理人员,切实做好放射诊疗工作相关人员、设备、场所、档案的管理4.3 制定符合实际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放射诊疗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做好放射防护知识宣传、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强化系统性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严密防范放射事故(事件)发生4.4 根据不同的放射诊疗项目选择合理的工作场所,布局与分区应符合放射卫生学的要求,其放射防护和安全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4.5 建立放射防护安全培训制度,培植和保持工作人员良好的安全文化素养4.6 遵循放射实践的正当性、放射防护最优化、剂量限值等放射防护原则,切实有效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安全、有效,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受检者放射防护安全5 依法执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的要求。
6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6.1 放射诊疗机构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放射防护制度,指导放射防护工作,保证放射防护工作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医务人员、受检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6.2 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应设立领导小组,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设备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医务科(部)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有相应的任命文件,并明确岗位职责6.3 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放射诊疗应用伦理委员会由各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疑难病例应用X射线诊疗的正当性判断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抽查执业医师的X射线诊疗申请单是否符合正当性原则7 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7.1 放射诊疗机构应制定放射卫生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放射诊疗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工作场所防护效果检测及评价制度、执业医师(包括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放射诊疗申请制度、放射工作岗位责任制7.2 根据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或设备类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7.3 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合适位置,悬挂或张贴相应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7.4 应当组织开展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执行者熟悉所在岗位涉及到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全部内容7.5 应采取措施落实每一项制度与操作规程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监督部门,或由放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可信7.6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放射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及时对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对其他制度、操作规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应当进行修订并及时更新8 放射工作场所分区与警示标志8.1 电离辐射标志与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或称“警告标识”,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电离辐射标志、警告标志等样式,及其大小规格见附录A8.2 警示线与警示语句8.2.1 应符合GB 2894和GBZ 158的要求8.2.2 警示线,或称“警戒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在放射诊疗场所的警示线可以使用红色或黄色8.2.3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警示语可以使用红色黑体字、衬底色为白色或原背景色(浅色),也可采用黑色黑体字、衬底色为黄色。
8.3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分区8.3.1 应符合GB 18871 的要求8.3.2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应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放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8.3.3 应将需要或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控制的区域定为控制区如放射治疗室及其迷路、X射线设备机房,核医学使用非密封源核素的房间(放射性药物贮存室、分装及(或)药物准备室、给药室等)、显像室、给药后候诊室、放射性废物储藏室、病房(使用非密封源治疗患者或受检者)等8.3.4 对未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控制的区域定为监督区,但应当定期对该区域的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和安全规定,或是否需要更改其边界一般将放射诊疗科室入口、机房控制室等部分功能区划分为监督区如核医学科监督区包括核医学诊疗设备控制室、医务人员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等8.4 警示标志设置8.4.1 应在机房与核医学诊疗工作区域(控制区)入口地面张贴“你已靠近辐射区域 请不要越过警示线”等警示语,并在警示语外划出醒目警示线,警示线至少应距机房或控制区其他用房的屏蔽墙体外缘30 cm8.4.2 应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监督区)入口地面张贴黄色警示线并标注“进入辐射区域 当心电离辐射”警示语。
8.4.3 应在下列设备和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a) 装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设备、容器,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b) 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c)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d)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8.4.4 机房入口醒目位置除规范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外,还应张贴放射防护有关的温馨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