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架陈列协议书.doc
2页协议书协议编号:(货架陈列专用版本)甲方:乙方:为进一步提升乙方产品的知名度及销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签订以下合作协议一、陈列位置及相关要求1.1合作店数:1.2货架位置:1.3陈列排面:1.4陈列商品:二、 费用及结算方式2.1陈列费用:元/月,大写:2.2支付时间: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2.3发票: √□不开发票 /□开发票2.4合作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合作期限届满,如乙方需要延期,可提前向甲方申请,如果不延期,费用结清后,货架及商品退回三、双方责任3.1 甲方责任3.1.1 甲方为乙方提供约定的陈列位置3.1.2 甲方有权按时收取乙方的陈列费用3.1.3 甲方有义务保持货架及货架内产品的整洁、美观3.1.4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及整体形象,要求乙方提供合适大小、规格、风格的货架3.2 乙方责任3.2.1 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陈列费用3.2.2 协议期间,货架的所有权归属乙方,货架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进行维修,也可委托甲方请其他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4.1 如乙方发现甲方个别门店未按协议执行的,乙方应将具体门店和执行情况,如实反映给甲方,经双方核实无误,因甲方执行不到位的,甲方退回相应未执行店数的费用4.2 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日收取逾期支付金额 5%的违约金4.3 因乙方陈列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宣传效果与实际不符所产生的客户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金额在【 】元以下的退货或换货,甲方有权进行处理或先行赔付,处理后详细记录,并向乙方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涉及假冒伪劣产品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及名誉损失,如无法计算损失的,按照【 】倍的月陈列费用计算4.4 本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乙方单方面提出解约的,须向甲方支付剩余执行时间的陈列费用做为补偿金,若甲方单方面解除的,应退还乙方已支付而未使用陈列位置期间的费用五、其他约定5.1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协议内容5.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5.4 乙方指定业务联系人: ,联系: 5.5 其他约定条款: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联系: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