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指南.doc
41页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DB 36/ TXXXX—XXXX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指南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送审稿)2019 - XX - XX发布2019 - XX - XX实施发布DBXX/ XXXXX—XXXX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规定 25 森林资源培育 86 森林综合利用 117 森林健康维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128 森林经营作业监督与检查验收 139 森林经营规划设计 1310 监测与经营建档 14附 录 A 16附 录 B 17附 录 C 25前言为科学指导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经营,提高森林经营工程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1.1-2009》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江西省林业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江西省林业局造林绿化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小荷、胡加林、陈济友、宋法生、陈建林、邓清华、陶少军、程明、钱升平、刘星剑、郭龙清。
38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指南(标准正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对象、基本遵循、经营类型划分、经营目标与技术措施、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成效监测和档案建立管理等主要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国家和地方公益林以及纳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范围的天然林,主要是乔木林的经营管理不适用于集约经营的人工商品林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GB/T 33890 森林抚育工程实施指南GB/T 18337.1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GB/T 18337.2 生态公益林建设 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LY/T 2496 防护林经营技术规程LY/T 1690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2007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 2008 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LY/T 2832 生态公益林多功能经营指南LY/T 2957 南方集体林区天然次生林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36/T 954 低产低效针叶林改造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近自然森林以原生森林植被和自然演替为参照而培育和经营的、主要由乡土树种组成且具有多树种混交、逐步向多层次空间结构和异龄林时间结构发展的森林3.2 目的树种适合当地立地条件、能够稳定生长、符合经营目标的树种3.3 目标树在目的树种中,对林分稳定性和生产力发挥重要作用的长势好、质量优、寿命长、价值高,需要长期保留直到达到目标胸径方可采伐或其他利用的林木3.4 森林经营分类根据生态环境、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森林经营目的为划分依据,将森林按不同的经营目的进行经营类型划分、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并采用相应的科技、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实施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综合功能效益的森林经营管理方法3.5 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充分遵循森林的自然生长发育规律,在整个森林生命周期内设计和实施各项经营活动,通过充分利用影响森林的各种自然力和不断优化森林经营过程,实现森林的树种组成乡土化、林分结构多层化、综合功能最大化,从而使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最优结合,这是一种在林分层次上同时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森林主导功能、接近自然生态的森林经营模式3.6 森林经营作业法根据特定森林类型的立地环境、主导功能、林分特征为实现森林培育目标所实施的造林与更新、抚育、采伐与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等一系列措施与方法在完整的森林生命周期中有序集成的综合性森林经营技术体系。
3.7 森林经营作业设计根据森林经营单位(主体)的森林经营方案,在通过实地详细森林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实施森林经营作业的地块小班的作业任务量、技术措施、作业设施以及投资等方面进行科学测算、计划和安排,编制年度森林经营成果文件4 总体规定4.1 森林经营目标以森林和林地为实施对象,组织开展贯穿于森林生长全周期的培育和保护森林的活动,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建立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和增强森林的供给、调节、服务、支持等多种功能,持续获取森林生态产品和木材等林产品4.2 森林经营基本遵循——近自然培育森林顺应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通过科学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采伐、人工造林与更新等人为干预,天然更新与人工辅助措施相结合,加速森林发育进程,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培育接近自然又优于自然、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恒续覆盖——森林多功能经营根据森林所处的生态区位和培育方向,按照林产品供给、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和生态系统支持等功能划分,合理确定森林主导功能和辅助功能根据立地质量、森林类型和发育阶段,采取科学经营措施,重点提升森林主导功能,兼顾维持和增强辅助功能,充分发挥森林综合效益。
——维持和提高林地生产力优先选择培育乡土树种,规范引进外来树种,合理配置造林树种,提倡培育混交林,防止地力衰退,维持和提高森林自肥能力科学造林整地,禁止全垦整地、炼山清林,避免不合理的经营活动导致林地破坏和土壤侵蚀规范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行为,严禁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维护森林健康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禁止超强度、不合理采伐和全面割灌除草,积极保护林下幼树、幼苗,促进自然演替、天然更新,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保持、恢复和改善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与生物多样性加强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森林防火、抗有害生物灾害能力——鼓励和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尊重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创新森林经营组织形式,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实行林地“三权分置”,依法落实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科学引导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鼓励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企业等参与森林经营,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林地产出率,提升经营效益,惠及广大林农和林区职工4.3 森林经营分类4.3.1 一般规定——根据森林所处的生态区位、自然条件、主导功能和分类施策的要求,在森林分类经营基础上将森林经营类型划分为严格保育的公益林、多功能经营的兼用林和集约经营的商品林。
——在划分以上三类森林经营类型基础上,根据森林经营目的细化森林经营分类,参照“严格保育的+经营目的”、“集约经营的+经营目的”、“经营目的+为主的兼用林”进行命名细分如“严格保育的自然保护林”、“水源涵养为主的兼用林” 、“集约经营的速生丰产用材林”4.3.2 严格保育的公益林——主要是指一级国家级公益林,是分布于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生态保障作用,发挥森林的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或生态系统支持功能等主导功能的森林——应予以特殊保护,以自然修复和抚育经营为主,严格控制生产性经营活动4.3.3 多功能经营的兼用林包括生态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兼用林和林产品生产为主导功能的兼用林4.3.3.1 生态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兼用林——包括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是分布于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发挥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或生态系统支持等主导功能,兼顾林产品生产——应以修复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经营目的,严控林地流失,强化森林管护,加强抚育经营,围绕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开展经营活动4.3.3.2 林产品生产为主导功能的兼用林——包括一般用材林和部分经济林,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划发展的木材战略储备林,是分布于水热条件较好区域,以保护和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用材林和一般经济林资源,兼顾生态保护调节、生态文化服务或生态系统支持功能。
——应以挖掘林地生产潜力,培育高品质、高价值木材,提供优质林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同时要维护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围绕森林提质增效开展经营活动4.3.4 集约经营的商品林——包括速生丰产用材林、短轮伐期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和名特优经济林等,是分布于立地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区域,以培育短周期纸浆材、人造板材以及生物质能源和名优经济林果茶等,保障木(竹)材、木本粮油、木本药材、干鲜果品等林产品以及苗木花卉供给为主要经营目的——应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地产出率,同时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开展集约经营活动4.4森林类型划分与林木分类、分级4.4.1 森林类型划分——为促进因林施策,科学经营,对不同森林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经营措施,按照森林起源、树种组成、近自然度和经营特征,将森林划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两类——天然林划分为原始林、天然过伐林、天然次生林和退化次生林——人工林划分为近自然人工林、人工混交林、人工阔叶纯林和人工针叶纯林4.4.2 林木分类林木分类适用于所有林分,林木类型划分为目标树、辅助树、干扰树和其它树,林木分类执行GB/T 15781的规定4.4.3 林木分级林木分级适用于单层同龄人工纯林,林木划分为I级木(优势木)、II级木(亚优势木)、III级木(中等木)、IV级木(被压木)和V级木(濒死木或枯死木)5级,林木分级执行GB/T 15781的规定。
4.5 森林生命周期阶段划分及主要经营目标措施4.5.1 生命周期阶段划分 ——森林多功能近自然经营目标是通过实施系列经营技术措施与方法,调整森林的组成结构,控制演替的方向和速度,促进森林正向演替,最后形成结构复杂、成熟稳定的近自然森林,实现森林多功能和最优综合效益发挥 ——根据森林类型、演替规律和经营目标要求,天然林生命周期一般划分为森林建群、林分郁闭、林木分化、森林恒续四个经营阶段,人工林近自然经营周期可划分为人工纯林、林分改造、近自然过渡和森林恒续等阶段不同阶段的森林状态参见附录A——识别和判断森林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即森林发育阶段)是制定森林经营作业法的首要依据,应针对不同的森林类型在森林发育生长的各阶段实施不同的森林经营技术措施与方法,所适用的森林经营作业法具体见附录C4.5.2 天然林4.5.2.1 森林建群阶段 (1)林分特征指森林郁闭前、尚未形成森林小气候的阶段该阶段主要特征如下: 75%以上的建群树种树高1-5m,胸径3-7cm;林冠尚未郁闭;建群树种主要为阳性、先锋树种 (2)经营目标促进林木个体生长,使林分尽快郁闭成林 (3)经营措施 严格管护,避免人畜破坏,防控森林火灾等,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标记有培育前途的天然更新幼树,去除影响其生长的灌草,必要时进行扩穴覆土;如果天然更新幼树密度低于1000株/hm2,在土层较厚、水分条件较好的地段(通常为小型沟谷、阴坡区域)应及时补植目的树种,以乡土、珍贵用材树种为主。
4.5.2.2 林分郁闭阶段 (1)林分特征指从林冠郁闭开始到林分出现显著分化的演替阶段该阶段主要特征如下:主林层林木胸径为5-10cm,树高为5-8m;林冠基本郁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