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铁路旅客运价规则.doc

6页
  • 卖家[上传人]:ji****n
  • 文档编号:48183204
  • 上传时间:2018-07-11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33.50KB
  • / 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铁路旅客运价规则铁路旅客运价规则2006-10-20铁路旅客运价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承运人、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指客运运价包括旅客票价和行李、包裹运价客运运价与客运杂费构成全部运输费用第三条 国家铁路的旅客票价率和行李、包裹运价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客运杂费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商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特殊区段可实行特殊运价第四条 在国务院批准的价格内,经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同意,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根据运输市场的需求实行浮动价格;对在铁路局管内运行的旅客列车的票、运价,可根据具体情况,赋予铁路局自行浮动的权力 第五条 国家铁路的客运运价,以元为计算单位,不足 1 元的尾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但半价票价,棚车票价,市郊单程票价,行李、包裹运价及客运杂费的尾数保留至角)对浮动票价应分别按票种处理尾数第六条 除另有规定者外,本规则是计算国家铁路的旅客、行李、包裹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第七条 下列用语在本规则内的含义:“以上“、“下列“、“以内“、“以外“、“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超过“、“大于“、“不满“、“小于“、“不足“、“不够“--不包括本数过轨运输“--国家铁路与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的相互运输第二章 运价里程第八条 旅客和行李、包裹的票价、运价里程,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铁路客运运价里程表》为计算依据发到站间跨及两条及其以上线路时,应按照规定的结算站接算;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第九条 旅客票价里程,按旅客乘车的实际径路计算第十条 行李运价里程,按行李实际运送的径路计算,旅客要求行李由近径路运送时,如有直达列车可按近径路计算超过车票终到站以远的行李计费径路比照包裹计费径路办理第十一条 包裹运价里程按最短径路计算,有指定径路时,按指定径路计算带运、押运包裹的运价里程按实际径路计算第十二条 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的起码里程为:客票 20 千米;空调票 20 千米;加快票 100 千米;卧铺票 400 千米(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行李 20 千米;包裹 100 千米第三章 旅客票价第十三条 旅客票价包括两部分:客票票价:分为硬座、软座客票票价附加票票价:分为加快、卧铺、空调票票价第十四条 旅客票价是以每人每千米的票价率为基础,按照旅客旅行的距离和不同的列车设备条件,采取递远递减的办法确定。

      票价中包括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具体票价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票价表为准包房式硬卧票价分别按硬卧中、下铺另加 30%计算第十五条 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儿童客票票价按照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票价按普通加快票票价计算第十六条 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时,仍按硬座客票半价计算,不再减价第四章 行李、包裹运价第十七条 行李运价率为硬座客票票价率的 1%,即每 100 千克千米的行李运价率等于1 人千米的硬座客票基本票价率包裹运价率是以三类包裹运价率为基数,其他各类包裹运价率按三类包裹的运价率加成或减成的比例确定第十八条 行李、包裹运价是根据规定的运价区段,以每千克每千米的运价率乘以通过递远递减后而确定的计价里程,再乘以 5 千克,即得 5 千克为单位的运价基数其他重量的运价,则以 5 千克的运价基数推算第十九条 行李、包裹的运费,根据《行李包裹运价表》按每张票据计算每张行李、包裹票的起码运费为 1 元第二十条 行李、包裹均按物品重量计算运价,但有规定计价重量的物品按规定重量计价,见附表 1第二十一条 行李包裹运价的计算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不足 1 千克按 1 千克计算。

      行李、包裹起码重量为 5 千克第二十二条 旅客可凭客票办理一次行李托运托运的行李在 50 千克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 50 千克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 75 千克),对超过部分按行李运价加倍计算第二十三条 运价不同的物品混装为一件时,按其中运价最高的计算第二十四条 按保价运输的行李、包裹核收保价费行李保价费按声明价格的 0.5%、包裹保价费按声明价格的 1%计算第五章 特定运价第二十五条 特定运价是对一些特殊运输方式和特殊运价区段而制定的客运运价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包车、租车、挂运、行驶等运价的计算;2.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办理直通、过轨运输价的计算第二十六条 包用客车、公务车、专用车、豪华列车时,应预先支付相当运费的 20%的定金第二十七条 包车时按下列标准,根据运行里程(娱乐车、餐车根据使用日数)核收票价、运费、使用费:1.客车和合造车的客车部分,按照下列车种别、定员核收全价客票票价成人与儿童(含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混乘一辆车,人数不足时,按定员核收全价客票票价;实际乘车人数超过定员时,对超过人数按实际分别核收全价或半价客票票价。

      2.卧车按种别、定员核收客票及卧铺票的全价票价3.公务车按 40 个定员核收软座客票及高级软卧票(上下铺各二分之一)的全价票价4.豪华列车每辆按 32 个定员核收软座客票及高级软卧票(上下铺各二分之一)的全价票价5.棚车代用客车,按车辆标记载重计算定员(每吨按 1.5 人折算)核收棚车客票票价6.娱乐车、餐车使用费每日每辆 1002 元,餐车合造车每日每辆 501 元(不足一日按一日核收)7.行李车和合造车的行李车部分,按车辆标记载重核收行李或包裹运费用棚车代用行李车时,按行李或包裹的实际重量核收行李或包裹运费起码计费重量按标记载重的三分之一计算(不足 1 吨的尾数进整为 1 吨)行李、包裹混装时,按其中运价高的核收8.包用的客车、公务车加挂在普通快车、特别快车列车上或加开的专用列车、豪华列车按上述等级速度运行时,都应根据核收客票票价人数核收相应的加快票价;途中发生中转换挂(或开行)不同列车等级时,按首次挂运(或开行)的列车等级核收加快票价9.包用车辆使用空调设备时,还应按核收客票票价的人数核收空调费娱乐车、餐车的空调费按使用费的 25%计算10.包车全部运行途中,里程采取通算第二十八条 厂矿、企业等单位租用客车在本单位使用时,按包车停留费标准,按日核收租车费。

      单独租用发电车时,租车费每日每辆 2100 元第二十九条 租用客车或企业自备客车在国家铁路的旅客列车或货物列车挂运时,按下列标准核收挂运费:空车:不分车种,按每轴每千米 0.534 元核收重车:1.客车:按标记定员票价的 80%核收2.行李车:按标记载重运费的 80%核收3.餐车、娱乐车、发电车:按租车费的 80%核收第三十条 企业自备机车、车辆或租用车,利用国家铁路线运行时,不论空车或重车,均按每轴(含机车轴数)每千米 0.468 元核收行驶费第三十一条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特殊运价区段间相互办理直通过轨运输时,应分别按各段里程计算客运运价,加总核收国家铁路涉及几个地段时,里程采取通算上述各段由于分段计算,有不足起码里程区段时,按起码里程计算,但卧铺票价按附表 2 所列比例计算客运杂费按实际产生的核收400 千米卧铺票价比例计算表 附表 2第六章 客运杂费第三十二条 客运杂费是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除去旅客车票票价、行李包裹运价以外,铁路运输企业向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提供的辅助作业、劳务及物耗等所收的费用第三十三条 客运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定制,统一规定的部分杂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表 3。

      第三十四条 迟交票款、运费、杂费时从应收该项费用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交一日,按迟交总额的 1%核收运输费用迟交金第三十五条 包裹到达通知费,以市内以外的方式通知时,产生的信函、、电报等费用,由到站以实际发生的款额向收货人收取第三十六条 行李、包裹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铁路运输企业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运到逾期的违约金(比例见附表 4),但最多不超过运费的 30%一批行李、包裹部分逾期时,按逾期部分的运费比例支付运到的逾期违约金第三十七条 包车时,根据包车人提出的全程路程单,对要求在发站、中途站、折返站停留(应换挂接续列车除外),按下列标准核收包车停留费,在停留当日不足 12 小时的减半核收1. 娱乐车、餐车,每日每辆 1002 元;餐车合造车,每日每辆 501 元2. 公务车、高级软卧,每日每辆 653 元3. 软座车、软卧车、软硬座车、硬卧车、软座硬卧合造车,每日每辆 349 元4. 硬座车、行李车、软硬座合造车、行李邮政车、软座行李合造车、硬座行李合造车,每日每辆 278 元5. 棚车,每日每辆 139 元包用娱乐车、餐车,一日内同时发生停留费、使用费两项费用时只收一项整日费用。

      第三十八条 包用公务车、豪华列车的服务费,按车票票价的 15%核收第三十九条 包用专用列车、豪华列车,当列车编成辆数不足 12 辆时,应按实际运行日数,每欠编一辆每日核收欠编费 850 元,当日不足 12 小时的减半核收第四十条 包用的车辆,自车辆所在站向乘车站(装站)站空送时起至回送至车辆原所在站止,产生空驶时,对空驶区段(里程按最短路径并采取通算),不分车种,每车每千米核收 3.458 元的空驶费,但棚车不核收空驶费第四十一条 包车变更的费用计算:1. 包用单位在始发站停止使用,除退还已收空驶费与已产生的空驶区段往返空驶费差额外,其他费用按下列规定办理:(1)开车 48 小时以前退还全部费用,核收票价、使用费、运费 10%的停止使用费2)开车前 6 小时至不足 48 小时时,退还全部费用,核收票价、使用费、运费 20%的延期使用费3)开车前不足 6 小时退还全部费用,核收票价、使用费、运费 50%的停止使用费4)开车后要求停止使用,只退还尚未产生的包车停留费2.包用单位在始发站延期使用,在开车前 6 小时以前提出时,按规定核收包车停留费;在开车前不足 6 小时提出时,核收票价、使用费、运费 50%的停止使用费,并重新办理包车手续。

      3.包车单位在中途站延长使用时,经中途变更站报请铁路局(集团公司)同意后,核收票价、使用费、运费或包车停留费;如包车单位付款有困难,可根据书面要求,由变更站电告发站或到站补收应收费用包车单位中途缩短使用时,所收费用不退客运杂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附表 3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规则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修改、解释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自 199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相关文档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