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竞 买 须 知.docx
7页2023年竞 买 须 知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须知的效力高于本公司的《拍卖规则》,凡二者有冲突或歧义,以本须知为准本公司举行的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拍卖标的见特别说明 一、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事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参加拍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等); 3) 代理他人竞买: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人(竞买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有意竞买者根据以上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填写并签署《竞买证》,签收拍卖会资料后交纳拍卖保证金拍卖前凭《竞买证》领取竞价号牌,入场竞拍未办理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自行妥善保管拍卖号牌,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举牌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
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将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拍卖标的面积、房产品质、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使用性能、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本公司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本公司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本公司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举牌应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本次拍卖采用的拍卖方式由拍卖师当场宣布说明,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四、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当场亲自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 书》,并按约定时间付清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及佣金逾期不付清佣金及成交价款者,本公司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本公司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撤销原成交确认书,另行出让该标的的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约定款项后,产权人或处臵人按照相应约定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的移交 六、本公司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七、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本公司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八、竞买未成交者,拍卖会当日起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不对保证金支付利息(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拍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其他说明: 1) 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 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结算帐号由本公司指定; 3) 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其他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
4) 本须知如有修正与补充见《特别说明》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 根据本次拍卖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下列营业房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租赁权 1#公寓楼3号、4号营业房 2#公寓楼7号、8号、10号、11号营业房 3#公寓楼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营业房 4#公寓楼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营业房 共计20个标的,经营业态必须执行校方规定(详见拍卖标的经营业态说明) 二、起拍价详见拍卖标的经营业态说明 三、报名及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报名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每标的竞买人应于2023年7月 21、22日下午4:00前到桐乡市庆丰南路7号银园大酒店507房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四、拍卖成交,买受人必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校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附后)买受人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11时前向浙江传媒学院指定帐户付清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可由拍卖保证金转抵)及向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总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
五、标的交付: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全部款项后由校方在2023年7月 28、29日下午4时前向买受人交房装修期为7月30日至8月31日(免租费),商铺必须在9月5日前开张营业(否则按超一天扣除保证金叁佰元作惩罚,直至保证金扣完) 六、本次拍卖设保留价及最高限价,同一标的有二人以上出价在最高限价以上的,抽签决定买受人年租金不含经营中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中水费3元/度、电费1元/度、物业费1.5元/月/平方,垃圾清运费按10个月收取(其中水果店垃圾清运费按3元/月/平方收取,其它垃圾清运费1.5元/月/平方)现有房屋有水电一户一表,租赁期间国家对水、电价格进行调整的,校方有权进行调整买受人必须按照校方的统一规范设臵标牌,现有玻璃门不得拆除、变动,现有结构不得变动,房屋内设臵夹层必须经校方同意,卷 帘门色调需经校方确定大致统一商铺用房不得作为居住用房(不能作商家住宿使用),不能使用明火,拍卖成交后,由校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买受人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间买受人负责承租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到期时保证所有承租设施完好交付校方。
七、本次拍卖所有标的租金每年在首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0%,第四年四个月的租金标准参照第三年租金(例:第一年2万,第二年2万4,第三年2万8) 八、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人对本次拍卖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 浙江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 拍卖时间:2023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 拍卖地点:桐乡市庆丰南路7号 银园大酒店三楼和顺厅 联系:0571—85108026 85101055 13656676677(张先生) 0571-86876795 18989470083(王老师) 0571-86876795 13857165067(宋老师)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监督:0571—88385224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特别说明》及《拍卖标的经营业态说明(清单)》,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字: 竞 买 须 知 竞 买 须 知(ZC001) 竞 赛 须 知 典 当 须 知 入 职 须 知 住 院 须 知 旅 客 须 知 印 刷 须 知 考 生 须 知 孕 妇 须 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