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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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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tang****x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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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编号: 劳务派遣中的处理劳动合同争议参考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称不定 期的劳动合同,它不会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只有当法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如劳动者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用人单位关闭、撤销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劳动者能否运用《劳动合同法》这一法 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呢?下面,笔者向大家介绍一起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例不能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仲裁委和法院应如何处理 ?在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中,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依照《条例》 第条的规定应依《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可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系 对当事人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未能协商确定的作出了处理规定在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规定,不存在协商确定的问题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工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内容一般集体合同有规定且国家也有强制性的劳动标准规定, 即使双方协商不成,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则,也可以确定《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中未明确的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简单地说就是劳动者 的工作岗位如何确定的问题,依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确定也直接关系到其 薪酬的确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这一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 情况下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XX)4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当事 人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参照此 规定,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 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争议案件中,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作如下裁决和判决: “当事人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劳动合同条款,当事人可 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依照当事人原劳动合同内容确定“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事 实劳动关系满一年,视同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争议,亦 应以以上原则确定劳动合同内容,即双方当事人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按照当事人已经实际 履行的工作岗位、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内容来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如双方实际履 行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低丁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按集体合同规定确定。

      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1996年5月到被申请人南京某证券公司从事驾驶工作,月薪2400元,双方签订了临时聘用协议,双方最后一期临时聘用协议期限自 XX年5月至XX年5月31日止XX年5月31日,双方合同期满后,公司要求李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李某,李某不同意,丁 XX年6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 求裁决与被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 XX年6月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止的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已在被申请人处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申请人提出与被申请人签 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被申请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 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应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 申请人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丁 XX年8月作出裁决,裁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劳 动合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 XX年7月起的双倍工资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 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申请 人同意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从事安全保卫岗位,月薪 1000元,申请人不同意,故双方最终未能签订劳动合同。

      法院遂以仲裁裁决未明确劳动合同 内容为由,决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透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以下问题问题一:在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劳动争议中,劳动合同其他内容如何确定 ?在处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中,只有劳动合同期限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可以裁决或判决,那么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应如何确定及仲裁委员会和法 院如何裁决或判决?这是处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的法律盲点和难点所在XX年9月18日,为了进一步增强《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其他内容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条例〉〉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 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 规定执行“。

      据此,依法订立或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中,当事人对劳动合同除期限外的其他 内容,仍应遵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确定在协商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可能提高或降低原 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方面,有的劳动者基丁用人单位必须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强制规定,从而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方面提出高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 件,有的甚至提出明显不公平合理的过高要求;另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恶 意地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采取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降低薪酬等方法,逼迫劳动 者知难而退,从而达到规避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目的如本文案例,申请人原系驾驶员, 月薪2400元,在申请人主张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被申请人却只同意安排申请人从事安 全保卫工作,月薪1000元因此双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故在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争议中, 就合同其他内容,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确定的可能性极大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一、 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二、 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 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届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 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三、 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 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丁履行四、 约定违约条款五、 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六、 明确合同签订地七、 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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