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亚宠宠物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50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亚宠宠物医院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合肥市新站区亚宠宠物医院编制日期:二零二二年九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亚宠宠物医院项目项目代码2205-340163-04-01-602054建设单位联系人戴传停联系方式18715070979建设地点安徽省 合肥 市 新站 区 颍河路 街道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106 商地理坐标(117 度 19 分 31.111 秒,31 度 53 分 42.76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宠物医院服务O8222宠物美容服务O822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3动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施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万元)1.8环保投资占比(%)8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3.9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审查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审查意见的函 皖政秘201610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皖环函202059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年年)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新站规划A功能片区,该区域功能定位为低碳工业、近城商贸、生态居住。
项目租用合肥市新站区颍河路香江生态丽景A区1幢106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周围无项目制约因素,开发区内供水、供电、通讯、排水等基础设施齐备,对本项目的建设没有不利影响综上,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合理2、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1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加强规划引领,坚持绿色协调发展开发区为位于合肥市城区东北部,规划应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符合,坚持生态优先、高效集约发展加强与在编的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合肥市“三线一单”的协调衔接,按照省政府对开发区的批复要求和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着力推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现有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定位、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应逐步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本项目为宠物医院项目建设,符合合肥市“三线一单”要求,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居民宠物进行医疗救助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管控措施根据国家和我省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相关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相关要物总量管控要求和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燃煤小锅炉气污染物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燃煤小锅炉落实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合肥市水本项目采用电能供能,不涉及锅炉建设,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小,废水经预处理后,可满足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新站区板桥河、二十埠河水质达标方案和南淝河水体达标方案等,并完善相关配套工程切实保障区域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区域环境问题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区域环境问题3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生态空间保护进一步明晰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产业发展布局和发展范围,合理规划各工业片区、工业区与城镇生活区等不同功能区的环境保护空间。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做好开发区生产、生活服务空间之间的隔离和管控,切实解决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问题,实现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加强管理本项目位于新站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106 商,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项目为宠物医院项目,主要为周边居民豢养的宠物进行医疗和美容活动,且本项目废水、噪声排放量较小,经过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在合肥市生态红线范围内4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污染防控结合区域供水、排水和供气(供热)等规划,合理确定开发规模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细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施开发区内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所有污水实行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厂建设,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快集中供热和天燃气规划实施进度,限期对生物质锅炉、天然气锅炉进行改造,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等气体的排放本项目雨污分流,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朱砖井污水处理厂,且本项目不使用锅炉5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等,严格产业的环境准入,限制与开发区工业区主导产业和城镇生活区发展不相关,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入区对照规划环评中允许、禁止、限制入园项目类型,本项目不属于园区禁止和限制入园类,且本项目污染物均采取措施处理后排放,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区域环境管理要求强化开发区环境管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定,督促现有入园企业及时完善环评手续、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适时开展环境影本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落实自行监测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监响跟踪评价测和管理,并及时完成环保验收因此,项目符合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20596号)以及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2、用地符合性分析、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颍河路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106 商,根据本项目的房产证明可知,此房屋性质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本项目选址合适、符合规划3、选址环境、选址环境制约因素和制约因素和相容性分析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新站区颍河路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106 商(一层和二层),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3 层及以上为居民,此外项目东侧为品茗棋牌室,项目南侧为颖河路,项目西侧为住商不动产,项目北侧为小区内绿化空地,隔绿化空地 40m 为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2 幢居民建设项目的环境制约因素主要为楼上居民,项目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异味气体,建设项目若未落实相关处理措施或管理不当,可能会对楼上居民产生造成一定影响项目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106 商(一层和二层)属于商业经营场所,项目院门正对颖河路,拥有独立的进出口根据现场勘查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一层和二层)均为商业经营场所,本项目为宠物医院项目,项目选址符合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版),项目营运期产生污染物较少,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建设项目选址与香江生态丽景 A 区 1 幢 106 商(一层和二层)其他商业经营场所环境相容项目选址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19 号)(2017 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2与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版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版)符合性分析1第五条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本项目所在建筑为商业用涂,为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项目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 200 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六)具有 1 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周边 200m 内无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门口正对颖河路,出入口不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等设施、设备2第六条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具有手术台、X 光机或者 B 超等器械设备本项目具有手术台、X 光机等器械设备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本项目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合性分析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合肥市生态保护红线示意图,项目所在地不在合肥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拟建项目选址满足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图图 1-1合肥合肥市生态红线图市生态红线图水环境分区管控:对照合肥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图,项目位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合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巢湖综合治理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对巢湖流域实施管控;依据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合肥市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合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合肥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进入朱砖井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