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docx
37页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2021 新《收费大路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就第一条 为加强收费大路治理,规范大路收费行为,爱惜收费大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经营治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大路事业的可连续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路法》 〔以下简称大路法 〕,制定本条例;其次条 本条例所称收费大路,为指符合大路法和本条例规定 ,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大路 〔含桥梁和隧道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促进大路事业的进展;大路进展应当以非收费大路为主,以收费大路为辅;收费大路以高速大路为主体,其建设.养护.治理资金除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外,通过政府举债.社会资本投资.征收车辆通行费等方式筹集;第四条 收费大路进展实行用路者付费;收费大路的投资.建设和治理坚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行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监管的原就;收费大路使用者依法享有收费大路相关信息的知情权;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和本条例规定,以任何形式非法减损收费大路使用者. 投资者. 债权人.经营治理者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1第 1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其次章 收费大路的设立第六条 建设收费大路,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大路进展规划,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设立收费大路的技术等级和里程要求;收费大路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建设成本.偿债才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实施步骤;第七条 建设收费大路,应当符合以下技术等级和里程要求:〔一〕高速大路 ;〔二〕一级大路连续里程 50 公里以上 ;〔三〕独立桥梁.隧道,长度 1000 米以上;国家确定的东.中部省.直辖市已经取消收费的二级大路升级改造为一级大路的,不得重新收费;新建和改建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 〔含二级 〕的大路不得收费;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举债方 式建设的大路 〔以下简称政府收费大路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 〔包括接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或者依照大路法的规定受让大路收费权的大路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大路 〕,经依法批准后,收取车辆通行费;第九条 政府收费大路中的高速大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举债.统一收费.统一仍款;2第 2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建设和治理政府收费大路,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就,依法设立特地的非营利事业法人组织实施;其中,高速大路的建设和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组织实施;第十条 特许经营大路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与确定的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当包括收费大路养护治理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经营期限.定价机制.合理回报.风险分担.争议解决等内容;收费大路特许经营治理 方法 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进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特许经营大路由投资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建设.经营和养护;第十一条 收费大路收费站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以下规定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一〕高速大路除两端出入口和省界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 ;省界收费站应当联合设置 ;〔二〕非封闭式收费大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 50 公里;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大路法和本条例3第 3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的规定,在大路上设站 〔卡〕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在大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 〔 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在大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 〔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大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运输.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 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依法准时查处 ;无权查处的,应当准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应当准时查处;第十三条 收费大路的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以下标准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一〕政府收费大路的偿债期限,应当依据用收费偿仍债务的原就确定;其中,高速大路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据统借统仍核定,其他收费大路最长不得超过 15 年,但为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 20 年;〔二〕特许经营大路的经营期限,依据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就确定,并通过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收益调剂等方式把握合理回报; 高速大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 30 年,但为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大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 年;一级大路和独立桥梁. 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 年,但为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 自治区. 直辖市最长不得4第 4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超过 30 年;依据经济社会进展需要实施收费大路改扩建工程,将一级大路改建为高速大路或者提高高速大路通行才能,且增加政府债务或者社会投资的,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提前终止特许经营 合同 .实施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给经营治理者合法收益造成缺失的,应当由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做出决策的政府予以行政补偿;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大路中的高速大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治理,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大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大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政府统一治理的高速大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可按中意基本养护.治理支出需求和保证通行效率的原就,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治理收费;第十五条 收费的一级大路.二级大路.独立桥梁.独立隧道等在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届满后必需终止收费,其剩余政府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治理;第十六条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会同价格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 准;5第 5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听证应当由收费大路使用者.投资者.经营治理者等各方共同参与;听证结果应当作为审查批准的依据;第十七条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以下因素确定:〔一〕政府收费大路偿债期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债务规模.利率水平.养护运营治理成本.当地物价水平.偿债期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运算确定 ;〔二〕特许经营大路经营期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社会资本投资规模. 合理回报. 养护运营治理成本. 当地物价水平.经营期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运算确定 ;〔三〕高速大路的养护治理收费标准,应当低于偿债期和经营期的收费标准,依据实际养护运营治理成本.当地物价水平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运算确定;修建与收费大路运营治理无关的设施.超标准修建的收费大路运营治理设施和服务设施,其费用不得作为确定收费标准的因素;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收费大路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车辆通行费定价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合理调整;第十八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审查批准的收费大路收费站.收费期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或者收费标准的调6第 6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整方案,审批机关应当自审查批准之日起 10 日内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第三章 收费大路权益的转让第十九条 政府收费大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大路权益外,收费大路资产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其次十条 除其次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收费大路权益可以依法转让;收费大路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其次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收费大路收费权不得转让:〔一〕实行非营利性养护治理收费的高速大路 ;〔二〕经营期满的特许经营大路 ;〔三〕长度小于 1000 米的独立桥梁和隧道 ;〔四〕二级大路 ;〔 五〕 政府收费大路中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的偿债期限2/3 的一级大路.独立桥梁.独立隧道,以及收费时间超过15 年的高速大路;其次十二条 转让政府收费大路权益,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招标投标的方式,公平.公平.公开地选择投资者,并 依法订立转让协议;7第 7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转让收费大路权益的,应当依法爱惜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十三条 转让政府收费大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应当综合考虑转让的必要性.合理性.社会承担力.债务余额等因素,并严格限制;其次十四条 转让政府收费大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其收费权的价值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托付具 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理评估;收费权出让价不得低于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且最低成交价不得低于该路段的债务余额;政府收费大路收费权转让资产评估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准或者备案;其次十五条 转让特许经营大路收费权应当征得签订该大路特许经营协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特许经营大路收费权转让后,受让者应当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其次十六条 转让政府收费大路中的一级大路和独立桥梁.隧道收费权,不得以转让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但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5 年,且累计收费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累计收费期限不得超过 25 年;8第 8 页,共 21 页 - - - - - - - - - -精品word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转让政府收费大路中的高速大路收费权,不得以转让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转让前的偿债期和受让后的经营期累计收费期限不得超过 25 年;转让特许经营大路收费权,不得延长经营期限和以转让为由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其次十七条 转让政府收费大路权益的收入,必需全额缴入国库,除用于偿仍收费大路政府债务外,必需优先用于大路进展;其次十八条 收费大路权益转让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进展改革部门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