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docx
25页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 德育实践课程模拟法庭活动设计方案 【设计意图】 模拟法庭是在活动课程理论指导开展的法制教育实践活 动,借助于学生在活动中扮演角色的过程,庭审过程,法律案 例解读过程以及场下观众的观察,使学生能够亲身感受到法庭 氛围,了解法律知识,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真正感受到遵法, 守法,用法的意义,真正做到从“做中学”,达到道德认知, 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者的有机统一活动过程】一、准备过程:1、书面资料准备:(1)选取资料:模拟法庭庭审案例的选择,选取了比较 贴近学生生活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在实践过程中,可以结 合学生当前遇到的问题选取合适的法律案例2)材料加工:对庭审材料进行加工,在拟定角色的基 础上,将庭审材料按照学生需扮演的角色不同进行加工,成为 实践活动开展的“剧本”,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3)资料复审:由于法律法规本身具有极高的严肃性, 而教师及学生多为非法律工作人员,因此,在模拟法庭材料准 备基本成形之后,应请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进行复 审,以保证所用材料的严肃性和客观性左图:我校法制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开庭前准备工作2、人员拟 定(角色分配):模拟法庭的开展以教学班为依托,组成人员基本分为五大 组成部分,参与庭审人员为12人左右,剩余同学为观众参加 模拟法庭的观察。
1)开庭法院工作人员:一般为四人,分 别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2)公诉方:公诉方一般设公诉人两人(3)被告方:被告方人员主要由被告和辩护人组成,需 两到三人(4)受害人:结合案情,为方便实施,一般为一人 (5)观众:教学班剩余同学3、物资准备:为保证模拟法庭的开庭环境尽可能真实, 需提前准备法庭所需用品,包括法院审判厅的基本用品(如: 桌椅,法槌,法袍等),学生文件夹,必要的“证物”等,物 资的准备需结合具体法庭案例准备充分二、庭审过程实施:1、案情预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可以由模拟法庭中扮演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同学提前以影像 的方式预演案件发生的过程,以达到深化认识,预防青少年违 法犯罪的目的2、庭审实施:(1)审判长宣读案件基本信息(2)审判员宣读《法庭纪 律》内容为:宣布《法庭纪律》1、所有到庭人员,要一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遵守法庭 秩序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关 闭通讯工具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准提问或当庭发言中途退席 应当保持安静3、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准进入审判区5、不得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3)审判过程: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后,进入到法庭的庭审过程,过程可以 分为:宣布开庭核对被告人信息告知被告人权利和义务公诉人 宣读公诉意见公诉人举证法庭辩护(公诉人和被告及被告代理 人进行辩护)被告人陈诉意见宣读判决意见,宣判,闭庭。
模拟法庭的设计可参考下图设置:审判席辩护方公诉方证人席审判员审判长被告席陪审员 书记员公辩诉护被告方方法警法警证人席旁听席观众席 【活动延伸】1、讨论环节:通过对学生本身的角色扮演,将案件还原,使学生真切的 感受到由于青少年易冲动、过分追求哥们义气等造成违法犯罪 导致的严重后果,可以由参演学生发表感言,由其他同学参与 讨论,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2、普法活动延伸:通过一次一个教学班的模拟法庭演 练,可以由其他教学班以观众身份参观,达到普法宣传的目 的同时,也可以将模拟法庭活动过程保留为影响资料,在班 会课中进行互换和播放,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扩展阅读:模拟法庭策划书法学院策模拟法庭划书法学院学术实践部法学院法学研究会模拟法庭策划书为使同学们了解庭审的具体环节和注意事项,加深对所学 知识的理解,也为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创造契机,提高同学 们学法、用法的热情,特举办模拟法庭活动一、活动可行性分析首先,模拟法庭活动是法学院的特色主题活动,曾多次举 办其次,我院有高水平经验丰富的老师,可以给我们以指导还有,我院在学校四号教学楼三楼有模拟法庭,为此次活 动的开展举办提供了保障二、活动背景11月份是法学院的首届法律文化节,在此次文化节中模 拟法庭活动作为法律实践周的主要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
我院将呈现极具特色的模拟法庭活动三、活动目的在首届法律文化节中办出法学特色,展现法学魅力,使广 大法学院同学和学校法律爱好者体会法庭之庄严与神圣,感受 法律的公平正义四、指导老师:丁华宇五、活动时间宣传动员:11月1016日 举办时间:11月19日晚6点30分六、活动地点 四号教学楼三楼模拟法庭现场七、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法学院承办单位:学术实践部、法学研究会八、活动对象 法学院06、07级和学校广大法律爱好者九、活动内容及 流程(一)活动宣传制作宣传板,在校园内张贴模拟法庭的宣传海报二) 活动其他准备1.模拟法庭举办之前,学术实践部会做好人员(11人) 安排,角色扮演,11月15日现场排演,做好前期工作2.法 学研究会组织好活动现场的情况,借用活动的道具3.学术实 践部负责活动后的总结报告三)活动流程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将严格按照现实法庭审判过程,尽量做 到真实、到位要旨:被告人故意杀人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此案中涉及我国“安乐死”的问题,目前我国立法上尚未承认 “安乐死”的情况下,对实践中的“安乐死”的案件,仍应按 照故意杀人罪定性,但可根据具体情况免除或减轻处罚,但应 有严格条件。
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 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较困难201*年10月12 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 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 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 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 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 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 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 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的表情,201*年12月3 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 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 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 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 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附:模拟案例,详细角色安排和流程案例刑事诉讼故意杀人罪模拟法庭案例开庭时间:201*年11 月19日开庭地点:法学院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出庭人员:1.审判人员:审判长刘建超、审判员万国全、孔晓玲; 书记员:李琳2.公诉人: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 鸿军、杜君豪;3.被告人:于文清;4.辩护人:祝鼎超,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5.证 人:陈妍、王晓娇。
案由:故意杀人案情:被告人于文清与被害人张洁(被告人的母亲)多年 来一直相依为命,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劳保,生活条件始终比 较困难201*年10月12日,被害人突然瘫倒在家门口,不省 人事被告人立即将她送到泗水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 生诊断为脑溢血且深度昏迷被告人几乎天天去医院陪夜,自 己服侍母亲,每隔两三个小时为母亲翻身、擦身、换尿布在 住院的五十多天中,被害人的病情丝毫没有好转,吃不进饭, 大小便失禁,但是可以进行简单语言交流医生告诉被告人, 这病没什么治疗希望了,老人只能靠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眼 见母亲治愈无望,经济日趋窘迫,更不忍心看着母亲痛苦万分 的表情,201*年12月3日,被告人将其母亲接回了家第二 天下午,在犹豫与矛盾中痛苦挣扎了一天一夜的被告人决定亲 自对其母亲实施“安乐死”他用两条浸泡了盐水的湿毛巾绑 在其母亲的手臂上,再用两根铁丝绕在毛巾外,接通了电源, 致使被害人遭电击而亡当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开庭前准备阶段】书记员:(书记员入庭,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2.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 以在休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 得录音、录相和摄影;4.不得鼓掌、喧哗,不得开启传呼机和移动或其他妨 碍法庭秩序的行为;5.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6.旁听人员不准发言,不得进入审判区。
旁听人员必须严 格遵守上述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制止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行 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 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公诉人、辩护人入 庭)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 员入庭)书记员:请坐下!(书记员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 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证人已在庭外等候,被告人于 文清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宣布开庭阶段】审判长:(敲击法槌)东海省山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 判第一庭,今天就东海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 被告人于文清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开庭!审判 长:请法警传唤被告人于文清到庭!(法警带被告人于文清到 被告人席)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出生日 期、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状况、家庭住址、有无犯罪前科、 何时何因被羁押和逮捕的?被告人:我叫于文清,男,1940年6月25日出生,汉 族,初中文化,电工,住所地为山河市泗水区清溪镇幸福北路 120号,没有犯罪前科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我于201*年12 月8日被山河市泗水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 捕,现羁押于山河市泗水区看守所。
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 山河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吗?是否超过10 天?被告人:我收到起诉书了,时间已经超过10天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本法庭依照法律规定宣布有关事 项:负责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刘建超、万国全、孔晓玲 组成,由刘建超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李琳担任法庭记录东海 省山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鸿军、杜君豪出庭支持公 诉被告人对合议庭成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有申请 回避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之 规定,申请回避的事由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 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上述人员曾经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 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对出庭人 员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不申请审判长:被告人于文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证 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被告人有 权获得辩护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受被告人于文清的委托,由东海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祝鼎超担 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被告人于文清是否同意祝鼎超担任你的 辩护人?被告人:我同意审判长:控辩双方在举证时,应当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及 所要证明的内容对证人、鉴定人不出庭的,应该说明原因 控辩双方向法庭所交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不能提交原 件、原物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法庭同意可以提交副本或者复 印件审判长:公诉人除了开庭前向法庭提供的证据目录外,还 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人:没有审判长: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无新的证据需要在法庭上提 出?辩护人:没有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请公诉人宣读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