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公司车辆合伙经营协议.docx
3页物料公司车辆合伙经营协议甲方:物流有限公司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丙方: ,公民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就三方合伙经营车辆等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经营标的甲方自有车辆(车牌号: 车架: 发动机号: )作价人民币 元(¥ ),甲乙丙三方拟合伙经营前述车辆二、出资及付款1.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 ),占合伙车辆经营权的30%;丙方出资人民币 元(¥ ),占合伙车辆经营权的30%2. 甲乙丙三方一致选择( )支付前述出资款:A乙丙两方需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之内按甲方指定方式转账支付(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B乙丙两方出资款于合伙车辆净利润中每月予以抵扣 元(¥ ) ,当月净利润不足以抵扣时,由乙丙两方于每月15日前补足。
三、经营方式1.合伙车辆登记于甲方名下,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占合伙期间合伙车辆经营权的40%2.合伙车辆日常营运、保养及维修由乙丙两方负责,合伙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由乙丙两方负责,甲方协助,前述所有费用算入合伙经营的成本,由三方按照前述份额比例分担3.乙丙经营合伙车辆日常营运需按照以下约定:3.1甲方指定承运任务时,合伙车辆必须无条件优先甲方指定的承运任务,乙丙两方不得有异议3.2乙丙双方自主承运时,甲方有权监督对其承接货运业务之价格、风险等相关情况并提出异议,甲方提出异议后,乙丙两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整改3.3乙丙双方日常营运之成本均需提供有效票据,经过甲方签字确认后计入合伙经营成本3.4合伙车辆出现非保险理赔范围的维修费用时,乙丙两方需提供事故有效成因证明以及有效票据,经过甲方签字确认后计入合伙经营成本3.5乙丙双方在营运期间因严重违规违法驾驶合伙车辆导致车辆投保之保险公司拒赔或超过保险最高赔偿限额时,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6乙丙双方自行承接的货运业务之业务款需在完成承运业务的7个工作日内收回并及时上交给甲方,因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回款的,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征得其同意,否则,乙丙两方需自行垫付未及时收回之业务款。
3.7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留置承运之货物及单据,否则,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丙两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四、风险承担及净利润之分配1.甲乙丙三方按照前述份额承担相应的车辆经营风险并分配相应的经营净利润2.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按( 月/ 季度/ 年)分配净利润,甲方于收齐业务款后进行相应结算,按乙丙两方的份额支付相应的净利润3.当月净利润不足以支持车辆营运成本或出现亏损时,甲乙丙三方需按各自份额及时投入相应的运营成本,乙丙两方需于接到甲方出资要求的3日内及时出资五、特别约定1.乙丙两方以及其聘请之驾驶员非甲方雇佣/聘请之员工,甲方无需向其支付任何薪资报酬以及给予任何福利待遇2.合伙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两方不得处分、出租、出售合伙车辆,否则,乙丙两方需向甲方按合伙车辆新车购车价人民币 元(¥ ) 赔偿甲方 3.乙丙两方持有的份额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抵押、质押、转让六、违约责任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需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丙两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逾期不足额出资的,乙丙两方每天需按应出资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丙两方需按本协议第一条合伙车辆作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丙两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任意条款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形解除本协议,乙丙两方按本协议第一条合伙车辆作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丙两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及时补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乙丙两方需按应出资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丙两方需按本协议第一条合伙车辆作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丙两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时,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丙两方的违约责任七、其他1.本协议未约定之事项,甲乙丙三方可另行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需续签的,乙丙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有关纠纷,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甲方: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丙方: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