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docx
3页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中共XX市XX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2019 年 4 月 26 日中共XX市XX区委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中共XX市XX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财经办)是区委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财经委)下设的办事机构,直接受区委财经委领导,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委日常事务工作第二条 区委财经办设在区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XX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政府集体资产监管办、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园区管委会、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投资促进局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适当调整,必要时,区委财经办可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派员集中办公第三条 区委财经办负责征询区委财经委讨论审议的议题,筹备区委财经委会议,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及区委财经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6 —第四条 区委财经办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和区委财经委决策部署,及时沟通经济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落实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者由其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副主任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出席。
第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区委财经办可以召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专题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服务区委财经委的工作可以召开内部工作会议,研究区委财经办日常工作第六条 召开的各项会议议题根据区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涉及重要问题的,报区委财经委主任审阅第七条 区委财经办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办日常事务区发展改革委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财经办相关工作第八条 各成员单位须指定一名科级联络员,负责与秘书处日常联络沟通第九条 区委财经办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办事规则与流程第十条 本制度自区委财经委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