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究国民待遇原则下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问题.doc
8页国民待遇原则下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从一起地下水资源纠纷引发的命案说起探究国民待遇原则下农民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从一起地下水资源纠纷引发的命案说起作者曹培忠①,周艳波(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山东 泰安271000)[摘要]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不歧视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国民内部一律平等,不能因差别有所歧 视基于国民待遇原则,为充分保障农民权益,以国民待遇为基础的WTO法律体系不仅要求政府职能彻底转变, 而且农民的利益应加强保护中国加入以国民待遇为基础原则的WT0或许是一次机会,在推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 给农民兄弟一次历史机遇[关键词]国民待遇权益保障农民The Researching on the Peasants' Legal RightsProtection under the National TreatyFrom Taking about the Case Criminal of the underground Water disputeCao Peizhong, Zhou YanboUniversity, Shandong, Taian, 271000, China )an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principle of theare equal and exist no discrimination. Basingthe peasant.s' legal rights, WTO that is base(School of Lit era ture and Laws, Shanclong AgriculturalAbstract: the principle of the National Treatment, as non-cliscrimination, under the free trade condition, all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National Treatment, to protect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National Treatment both requires the government to transfer the administralive function and shall protect strongly the peasants' legal rights. China s accession to the WTO to be legal rights.Key words: National Treatment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peasant谨以此文献给在市场条件下付出极大代价,质朴纯善的农民兄弟。
同时也殷切希望,他们的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国民待遇规则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让他们享有市场条件下丿、'、z有的权利笔者独白一,引言2000年初夏,地处山东中部的某县,由于政府强行调配地下水资源,“弃卒保车”,政府在未做好当地农民思 想工作的情况下,调配地下水资源引发政府和农民Z间发生摩擦,农民H发地非法聚集,发生了一起恿惊当地媒 体的命案,当地公安干警一•死-•伤,警车被砸,造成了严重地后果最后,肇事者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反思这一起木不该发生的命案,除了农民兄弟的质朴无知之外,列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尤英WTO 条件如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问题,国民待遇原则是否适应于中国最广泛的社会主体——九亿农民,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如何分配地下水资源权益问题木文试从WTO的基木原则的生产背景及基木原则和农民利益的保障关系,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阐述:国民待遇原 则不仅适应农民主体,而且丿0当加强因为中国的问题就是农民问题,农民和农业的基础地位问题成为历代统治 者的共识在当今条件努力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前提条件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合 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到国家的改节开放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应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和 研究问题①笔者曾被公派澳洲学习国外先进法律文化,已学成冋国留澳期间曾考察过外国农业结构及社会权益保障等社会 问题木文力求抛砖引玉,引起社会对农民问题的再认识若是这样,出身于农家的我,也就I•分满足了由于 笔者才学疏浅,请同志批评蜴教,将不尽感谢二,WT0国民待遇原则概述1995年1月1 LI正式生效的世界贸易纽织(WTO)可以追溯到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召开的笫一次会议当时中国应邀参加会议,之示达成妥协协议,形成了关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 and Trade, GATT)0①在长达50年的历史进程中,GATT作为经济联合国在推动白由贸易、减低关税、协调各国经济立场政 策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到H前为止,包括中国在内的140多个国家申请加入了 WTO,其中所涉及的贸易额占世界 贸易的90%以上②中国政府作为当时的原始缔约国签署了协议,由于国民党政府及国际政治的原因,中国政府在几十年的时间未能 恢复应有的地位和享有应有的权利③肓到1987年,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人审时度势,及时地提出了 复关入世申请,④历经十五年,一波三折,终于在2001年月12 LI份正式成为WTO成员国。
从此,中国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并享有相丿卫的权利在WTO的法律体系中,有一系列的规则和专项协议分别 涉及农业问题及贸易问题,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 NT)⑤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不歧视原则(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 )的一•个重要方血,是指世贸组织成员的商 品或者服务进入一个领域示,也享有与该国的商品服务相同的待遇通俗地讲,在自由贸易市场条件下,国民 内部一律平等,不能因羌别有所歧视实质上国民待遇原则是一种不歧视原则(注:这一原则在西方的法律制度 中早有体现,已成为民法的重要的基础性法制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的普通性,国民待遇原则作为不歧视原则(principle of Non-discrimination )的一个重要方血已被详细具体化到知识产业协议及其他专项协议)因此,基于国民待遇原则,为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及商品化,冋归贸易白由化主流,除了授权WT0成员国合法 地保护农村商品贸易外,允许政府对此进行干扰外,农村产品生产,流通及商品化和工业产品一样受WT0规则的 约朿,农副产品生产者享有相应的权利①由于政府对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及商品化进行干扰导致权利地过分滥用,即使发达国家也对木国农业关爱尤加, 如美国战近签署法案,加大对农业的补给投入。
为此,WT0的乌拉圭冋合谈判达成的《农业协议》根据这一协议, 在建立白由贸易体制方面,力求达到以下要求:第一,推进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第二,在合理保护的前提 下,进行非歧视保护;为此保证农民的利益,政府在农民收入提高方面可以进行绿色补给,推进农副产品生产, 流通及商品化综上所述,WT0的国民待遇原则和WT0农业协议适合于所有成员国,在保障农副产品生产者的利益(国外是农场主和劳动者,我国是农民笔者注),维护农副产品的H由流通方面,要求政府一视同仁,并且在合理的限度内, 进行特殊保障②三,入世条件下,我国农民利益的保障问题加入WTO将对中国生产积极深远地影响,③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是尤其出口环境的白由,农民的农 副产品进入流通市场更加畅通,产业结构调整及成本投入更加多样化,我国农民利益的保障问题更加突出第一,农副产品的自由流通,影响我国农民的生产方式,在保护条件和措施不利的条件下,中国涉农产品往往遭 受限制和壁垒,使得农民利益受到伤害在此条件下,政府职能部门不仅仅是领导者,收取一定的费用,而且是 农民权益的最积极的保护者第二,白由贸易环境下,市场资源的配置不仅要按照行政意志和管制模式行进运作,而且政府要依法行政。
① 诚如文中所述案件,水资源的利用问题,如果当时的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适当照顾农民利益,合理 分配资源,具有几千年文化底蕴的中华文明,足以让质朴善良的农民兄弟顾全大局,做出牺牲让步②试想当年 的解放战争,农民兄弟宁可将生命献出,保护一个受伤战士的生命,今天何况淌出一点“天上下的雨水”?这种 巨大的反差,难道不是让当政者深思吗?笔者6 2002年被公派澳洲留学,亲眼目睹了外国农民(农业生产者)的优越的生存条件和优厚的待遇,相对于 我国农民的权益保障而言,足以让我们自叹弗如!外国的农民首先是一个公民,享有公民条件下的一切福利和其他职业群体一样的权利,然后才是一个从事农副产 品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在依法经营和纳税的前提下,权益受到充分地保障及礼遇笔者曾参观过一个农场(学 校附近,奶农定时下班,汽车洋房,看不出任何的职业芳别笔者注)审视当前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虽然在历届政府努力下,农民权益保障成果显著,制定了许多涉农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及《水资源法》,依法保护农民权益但是由于特殊的原因,有法不依和侵权现彖还时有发生例如, 农民种植经营权问题,稅费征缴问题,承包合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地不对等。
一方面,政府经常毁约,征 地修路毁田,伤害农民利益的事时有发生,任意运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超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范围增加负担;另 一方面,行政部门然而借口结构调整,不顾农民利益,强行推广种植某一作物的现彖,不仅极大地伤害农民利益,而且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依据土地法规定,农民享有自主经营权、种植权,这木是市场主体应有的权利四,以国民待遇为基础的WTO法律体系不仅要求政府职能彻底转变,而且农民的利益皿加强保护农民作为民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及相关立法保护问题一直困惑着立法者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农民从事种植、养 植一冑被认为是解决就业的唯一方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我国仅《民法通则》我国公民个人对个体工商户做 过一系列描述,权利粗又难以操作,而在相关的农业法规中又往往从行政法的角度规范农业产生产经营及其他 方面的公权,而札I对于我国九亿农民,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来调整因此,从中国入世,在产品自由进入流动 市场,农民作为商事主体(类似于外国的农场主)不能不说是立法生态化上的缺陷,就像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完 善的民法典一样因此,随看立法深入及细致,农民依法经营农业问题也被写进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国农民为革命建设和历史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农民付出足以铸造丰 碑①。
建国以来,农民低收入低保障,以牺牲自己利益甚至了孙的利益为代价,构建我国现代化工业体系过程中, 为社会积累了大量的财富,然而玄到今天仍然完全没有解决农民福利和权利保障基本问题中国加入以国民待遇为基础原则的WTO或许是一次机会,在推动保障农民权益方面,给农民兄弟一次历史机遇! 首先,在市场条件下,农民权益不仅不能被歧视,而且他们的劳动果实一农副产品和物权,作为商品依法白由流 通,而不是被限制或者被征川;其次,政府将在WTO条件和规则中,彻底转化职能:为适应中国和世界贸易组织正式签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和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关于中国政府承诺,新一屈政 府机构撤并是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选择入世条件下政府行政职能最优化模式应是新世的行政管 理体制,即“小政府、府、大社会〃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木线条,是形成一个白主、白治、白我 管理的宽松的政治环境这种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化应按照改纽政府的结构和权力符合WTO的多边贸易机制,加强 行政法规调控,增加透明度,完全符合《WTO协定》,政府应淡化对市场的干扰职能,统一实施贸易制度,发挥 市场调控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