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专职思政教师专项岗位津贴发放办法.docx
2页学院专职思政教师专项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一、 发放对象、标准及时限(一) 发放对象1. 在岗在编、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专职思政课 教师、专职员2. 在岗在编、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从事学生工 作的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团委人员二) 发放标准1. 专职思政课教师每人每月增加专项岗位津贴2000元, 专职员每人每月增加专项岗位津贴1000元2.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团委相关人员每人每月 增加专项岗位津贴300元三) 发放时限自2020年7月起,按月发放二、 发放办法每年进行绩效工资额度分配时,以经费切块的形式分别 将思政教师专项岗位津贴分别划拨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 思政课教师)和相关二级学院(专职员)进行分配,每 月25日前将专项岗位津贴在薪资平台上申报发放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团委从事学生工作人员的 专项津贴,由人力资源处根据符合条件人员情况核算后,将 发放总额划拨至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团委等相关部 门,由部门结合在岗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发放,并 每月报人力资源处备案三、其他(一) 学校成立由分管人事领导牵头,人力资源处、财 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团委 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津贴发放管理 工作。
二) 专职思政教师专项岗位津贴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 精神发放,相关学院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 用三) 健全岗位聘任和考核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党 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团委应分别制订面向专项经费发 放对象的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作为专项岗位津贴发放的依 据四) 严格分配纪律参加教委专业发展工程项目,事 假、病假等不在岗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的,停发 该专项岗位津贴五)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 释,特殊问题提交校级会议讨论后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