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docx
2页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期限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听取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 ,经济类型: ,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二)用工情况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人劳动合同签订数、社保缴纳与总数不符的原因: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6、本单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
三、实施理由本单位系 (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在在下列 情形:A、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 (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B、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对下列 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外勤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2、运输业仓储运输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五、实施办法本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在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办法如下:(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安排 不定时工作制(1)本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四条所述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本单位将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员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3)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同样享受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二)工资待遇本单位在保证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依法保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严格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1)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外勤人员、运输行业的仓储运输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等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构的考核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别行制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作为 附件一同上报)用人单位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经协商确定下列 方式确定工资待遇,以保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后员工工资待遇不受影响A、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或提成考核的,基本工资调整为 元/月,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工资按工作岗位约定的,其岗位工资调整为 元/月,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
2)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对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三)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1、本单位依法维护员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在气温超过35℃时,原则上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组织生产,以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避免高温疲劳作业,杜绝恶性事件发生并针对工作性质采取下列措施:(1)安排员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适当缩短2-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如冰块、茶水、人丹等)确保高温岗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3、对于本单位使用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当缩短未成年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劳动4、对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岗位的员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同时保证生产环境能够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法定标准,符合生产环境达标要求。
5、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的女员工在“三期”内的,依法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六、本方案经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协商确定,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将决定书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日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