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材料备案.docx
11页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长春市材料备案 目录 1、核发《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许可 2、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3、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 5、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许可 6、建筑技防设施验收程序 7、节能验收 8、办理结算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9、建筑工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验收申请表 10、规划验收程序和相关表格 11、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办理程序 12、预销售审查书(25-28) 13、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29-30) 14、办理预销售许可证(31-35) 15、建设工程档案馆报送内容(36) 核发《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市规划局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市规划局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申请人向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或者从市规划局网站上下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提供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到规划验收窗口进行申报。
、申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所需的文件、图纸、资料 、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的综合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各一份; 、经审定的建筑施工图纸一套; 、《建设工程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测绘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测绘图八份; 、按规定要求制作建设工程现场照片一套; 、建设工程所在区规划管理分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移交单” 运行程序 1、规划核实窗口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对申报要件进行审查 作出当场更正、补正材料、不予受理决定 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加盖“长春市规划局窗口受理报件专用章” 当日将受理的申请报件资料转相关处室 2、相关处室负责审查申报的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的要求,组织调研,提出核实意见,报局规划审核例会审定 经局规划审核例会审定,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要求的建设项目,自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处室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审批手续,并经主管副局长签字后,转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验收窗口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
经局规划审核例会审定,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要求的建设项目,自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由相关处室签署意见,负责填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整改通知书”转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验收窗口,回复申请人,整改后重新申请 需补正综合报告和图纸资料的申请报件,应在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 3、申请人自报件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持报件立案表到规划验收窗口领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或“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整改通知书”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不收费 联系:0431-联系人:林伯儒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为保证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向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或者从市规划局网站下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提供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到工程规划窗口进行申报。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供的文件、图纸、资料 、市发改委或由市发改委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年度建设计划、批复; 市国土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市环保局的审批意见或由市环保局确认有审批权的部门核发的审批意见; 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综合报告;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规划条件各一份;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建筑施工图三套,其中的总平面图应满足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叠加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的地下和管网综合设计图纸一份; 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在现状地形图上叠加绘制的完整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一份; 以下内容可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提供: 如办理外装饰装修工程的需提供总平面位置图十份、装饰装修施工图三套; 大型建设项目应提供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报告; 如办理城市雕塑工程,需提供总平面位置图十份、雕塑作品设计效果图 运行程序 1、工程规划窗口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对申报要件进行审查。
作出当场更正、补正材料、不予受理决定 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加盖“长春市规划局窗口受理报件专用章” 当日将受理的申请报件转相关处室 相关处室在接到申请报件后应将管网综合设计图纸转市政规划处 2、相关处室负责审查申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网综合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的要求,组织调研,提出初审意见,报局规划审核例会审定 经局规划审核例会审定,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要求的建设项目,自报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处室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并经主管副局长签字后,转行政审批办公室工程规划窗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局规划审核例会审定,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要求的建设项目,自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处室签属意见,负责填写“建筑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或“管网综合规划设计修改通知书”,转行政审批办公室工程规划窗口书面回复申请人,修改后重新申报 临时建设工程自报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处室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转工程规划窗口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补正综合报告、规划设计资料的申请报件,应在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需报市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受规定时限限定 3、申请人自报件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持报件立案表到工程规划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二年,满二年未动工建设的,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六个月,满六个月未开工的自行失效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使用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不收费 联系:0431-联系人:梁淑华 编号: 长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工程名称万龙第六城B-5号楼 建设单位长春市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长春市欢迎您 尊敬的外地建筑业企业: 您们好!你们为了长春市的城市建设从全国各地而来,尽心尽力,负出了很多辛勤的劳动同时你们也带来了先进工程技艺和优秀的管理模式,促进了本市建筑业的发展因此,我们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员工感谢你们你们在工作中需要帮助,我们全体建工处同志将竭力为你们服务 现把办事指南发给你们,请办理好相关手续参与建筑市场活动。
为了提高相互之间的办事效率,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相关要求; 二、携带U盘拷贝相关表格,便于上报电子信息; 三、对办事指南不清楚、不了解的方面,真诚地欢迎你咨询; 四、咨询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厅; 五、咨询:0431- 六、入长分公司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资料审核程序: 第一,查看企业提供的资料; 第二,资料符合要求后,核对原件 “外地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备案”办事指南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3、《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承办地址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厅, 三、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齐全的《长春市入长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拟投标备案表》二份、《外埠施工企业进入长春地区分公司备案申请表》 2、建设单位招标邀请函或招标公告,办事人员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长分公司营业执照、在长分公司缴纳应急信用保证金、办公场所、税务登记证明 4、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及身份证;投标建造师注册证实行统一管理;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5、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当月填报的外埠入长建筑业企业报表打印件以上(来自:写论文网:长春市材料备案)材料复印件应提供原件以备核对 注:第二项及第四项的建造师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即可 符合要求的,三日内发放《外地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备案通知书》 四、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 2、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业务咨询 : 注:中标后20日内及时办理《长春市外地入长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证》 办理“外地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资料装订办法 一、封面 封面用浅蓝色皮纹纸胶装,封面内容包括:某某工程投标备案、企业名称、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地址 二、目录 目录中体现二部分第一部分:公司基本信息,各项用页码标明;第二部分:投标信息,各项用页码标明 三、装订顺序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信息 第一、《长春市入长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投标备案表》二份;第二、《外埠施工企业进入长春地区分公司备案申请表》;第三、企业资质;第四、企业营业执照;第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六、分公司办公场所证明;第七、应急信用保证金证明第八、分公司营业执照;第九、在长税务证明。
第十、外埠入长建筑业企业报表打印件 第二部分:投标信息 第十、招标公告或邀请函;第十一、投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员培训合格证、身份证;第十二、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此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第十三、办事人员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注:、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第十一项建造师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即可 、如有第二、三个投标项目,请继续按“第二部分投标信息”办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