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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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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hs****ma
  • 文档编号:532394158
  • 上传时间:2023-04-14
  • 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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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制度一、观察对象(外籍人员管理由外事部门牵头负责)观察对象主要包括:3类解除集中隔离人员、来自高风 险地区人员(由属地确定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 自中风险地区且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人员(由属地确定实施 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住人员、其他需要观察人员①解除集中隔离的出院确诊病例;②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病症感染者;③解除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乡人员;④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⑤来自中风险地区且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人员;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共同居住者;⑦其他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二、观察时间观察时间分为14天、7天和不定时三类14天观察时间:①②④类观察对象及其的共同居住者, 隔离时间以观察对象抵达入住居家观察点次日起计算7天观察时间:③类观察对象及其共同居住者,隔离时 间以观察对象抵达入住居家观察点次日起计算不定时观察:⑤类观察对象及其共同居住者,隔离时间 以抵乡之日起至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假设核酸检测结果为 呈阳,那么报属地指挥部按规定处置)三、观察流程观察流程分为执行观察措施前、中、后三个阶段一)执行观察措施前1 .①②③类观察对象:区(市)县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 察的部门在为观察对象出具解除集中隔离手续的同时,应告 知本人须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采用专用车辆和组织专业 人员闭环转运至居家隔离观察点,提前将人员信息推送至观 察点所在街镇、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的信息应准 确、全面、无遗漏。

      2 .④⑤类观察对象:纳入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范 围,对纳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建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 象个人观察日志,并将观察对象信息台账同步抄送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二)执行观察措施中1 .街镇、社区应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纳入网格化 管理,镇街、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所、小区骨干 可组成联合劝导提醒队伍,告知观察对象观察期间不得离开 观察场所,提醒其按照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要求执行2 .社区应发动物业服务机构、志愿者、员、业委会成员 等,主动为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提供代购生活用品、送餐等必 要的生活服务,同时做好自我防护对情绪不稳定的人员, 耐心细致做好关怀慰问和心理疏导3 .社区应安排专人负责、专人服务、责任到人,结合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体温检测,每天随时了解观察对象动态, 对擅自离开观察场所的应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由属地 指挥部依法处理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安排家庭医生为居家隔离医学 观察人员提供4周的免费健康服务,并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期内落实每日2次上门体温检测和病症监测,做好每日观察 记录,直至观察期结束,并向社区反应信息首次上门服务 时,向其发放《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提示》(见附件2、3)o5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的,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负责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如被排除,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车送返至居家场所并继续观察至观 察期结束6 .观察期内观察对象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症 状的,观察期结束后,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确认后解除居家 医学观察,并向社区反应信息三)解除观察后1 .观察期结束至4周的健康服务剩余时间家庭医生 每日通过 随访或上门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进行后 续健康状况监测2 .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4周的健康服务剩余 时间内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病症的,家庭医生应及 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其尽快到设有规范发热门诊 的医院就诊,并跟踪诊治情况,如实做好记录3 .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属于解除集中隔离的出 院确诊病例、无病症感染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催促其 在第2、4周前往定点医院复查4 .境外抵乡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1周内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U!(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社区人员应加强自身防 护,佩戴好口罩、手套以及配齐必要的体温计、消毒液等二)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留下联系方式, 方便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有相关情况及时与社区取得联系三)社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 时互通情况、保持一致。

      四)街镇应催促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对象生活垃圾的定时定点定人收集、清运和消毒杀菌,并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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