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基础知识#》开放本科补修课程期末复习指导及模拟试题(春).doc
12页《法学基本知识#》期末复习 [春]6月 教案科 转自 省电大学习平台合用班级:10春法学本科《法学基本知识#》开放本科补修课程考试大纲第一部分 期末考试阐明一、 期末考试规定:1、认清课程性质,明确课程教案目的2、全面复习,重点掌握基本原理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民法基本原理及规则的理解与运用二、 组卷原则:根据本课程综合性及理论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和教案规定,特对本课程的考试复习内容作“领略”、“识记”、“应用”不同层次的划分领略”的部分作为一般理解的内容;“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识记”的部分作为基本考核内容考试内容的难易限度和考核能力层次:难易限度分为较易、中档、较难三种三、 试卷类型::(一)法学专业试卷类型:1、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2、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3、多选题(每题3分,共30分)4、问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5、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10分)(二)法学专业(行政执法方向)试卷类型:1、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45分)3、问答题(每题10分,共10分)4、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15分)四、 考核形式:开卷,百分制。
五、 答题时限:90分钟第二部分 考核的内容和规定一、法理学(一)考核内容法的定义及其特性,法的渊源(涉及国内法的渊源),法律部门及其构成国内法律体系的重要法律部门,法的效力,法的产生及其历史类型,法系,国内现行的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法律规范及其构造和种类,法律关系的特性及构成要素,法的实行及方式,违法、法律责任的构成及特点二)考核规定理解:法的效力,法的产生及其历史类型,法系,国内现行的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法律规范及其构造和种类,法的实行及方式掌握:法的定义及其特性-P4,法的渊源-P7(涉及国内法的渊源-P8),法律部门-P12及其构成国内法律体系的重要法律部门-P13,法律关系的特性-P35及构成要素-P36,违法-P44、法律责任的构成及特点-P46二、宪法学(一)考核内容宪法的特性,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涉及国内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国内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构造形式,国内的选举制度,国内的经济制度,国内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内的国家机构、国内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内国家机构的构成部分及其职权二)考核规定理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涉及国内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国内的经济制度,国内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国内国家机构的构成部分及其职权。
掌握:宪法的特性-P49,国内的国家性质-P58、政权组织形式-P62、国家构造形式-P63,国内的选举制度-P67,国内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P4-P73,国内的国家机构-P80三、行政法学(一)考核内容行政法的概念和特性、行政法的渊源及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主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及抽象行政行为和具有行政行为,行政违法与行政救济,国家补偿法二)考核规定:理解:行政法的渊源,行政违法与行政救济,国家补偿法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和特性-P99、基本原则-P102,行政法律关系-P,行政法的主体-P104,行政行为-P111,行政行为的概念-P111及抽象行政行为-P114和具有行政行为-P116四、刑法学(一)考核内容国内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合用范畴及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及特性,犯罪构成概念及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合法防卫和紧急避难,犯罪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断,共同犯罪的概念、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刑罚的概念、目的及刑罚的种类和刑罚的具体运用,国内刑法中的犯罪种类二)考核规定:理解:国内刑法的任务和合用范畴、刑罚的概念、目的,国内刑法中的犯罪种类。
掌握:国内刑法的概念-P141、基本原则-P143,犯罪概念及特性-P146,犯罪构成概念-P147及犯罪客体-P147、犯罪的客观方面-P149、犯罪主体-P151、犯罪的主观方面-P153,合法防卫-P157和紧急避难-P158,犯罪既遂-P160、预备-P161、未遂-P162和中断-P163,共同犯罪的概念-P164、形式-P165、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P166,刑罚的种类-P169和刑罚的具体运用-P175五、民法学(一)考核内容国内民法的概念、调节对象和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性和要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财产所有权以及和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的概念、分类和债的发生、移转和消灭及债的担保,合同,违约责任,人身权的概念、特性和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性和种类,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种类及方式,诉讼时效二)考核规定:理解:财产所有权以及和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债的概念、分类和债的发生、移转和消灭及债的担保,人身权的概念、特性和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性和种类,收养法和继承法,诉讼时效掌握:国内民法的概念-P206、调节对象-P207和基本原则-P208,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性和要素-P209,民事法律行为-P215和代理-P217,合同-P236,违约责任-P247,婚姻法-P268,民事责任的概念-P283、构成要件-P284、种类及方式—P286。
六、商法学(一)考核内容商法的概念、特性和基本原则,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和公司破产法的有关内容二)考核规定:理解:保险法、票据法和公司破产法的有关内容掌握:商法的概念、特性-P298和基本原则-P300,公司法-304七、经济法学(一)考核内容经济法的概念、调节对象基本原则原则,税法、反不合法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保法的有关内容二)考核规定: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和环保法的有关内容掌握:经济法的概念-P340、调节对象-P34,反不合法竞争法-P354、产品质量法-P36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368的有关内容八、刑事诉讼法学(一)考核内容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管辖及种类,回避制度,辩护及种类和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刑事诉讼证据概念、特性及种类,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种类,刑事诉讼程序(涉及备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二)考核规定:理解: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程序(涉及备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掌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P386,刑事诉讼管辖及种类-P388,回避制度-P391,辩护及种类-P392和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P393,刑事诉讼证据概念、特性及种类-P394,强制措施的概念-P396和种类-P397。
九、民事诉讼法学(一)考核内容国内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管辖及种类,民事诉讼当事人及种类,民事诉讼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民事诉讼程序(涉及审判程序、执行程序)二)考核规定:理解:国内民事诉讼法的概念,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掌握:国内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409,民事诉讼管辖及种类-P412,民事诉讼当事人及种类-P416,民事诉讼证据-P419,民事诉讼程序(涉及审判程序-P423、执行程序-P429)十、行政诉讼法学(一)考核内容行政诉讼概念、特性和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与人及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特性和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程序二)考核规定: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行政诉讼程序掌握:行政诉讼概念、特性-P433和基本原则-P434,行政诉讼受案范畴-P437和管辖-P438,行政诉讼参与人及种类-P441,行政诉讼证据特性-P445和举证责任-P446十一、仲裁法学(一)考核内容仲裁概念、特点,仲裁机构,仲裁合同,仲裁程序,涉外仲裁二)考核规定:理解:仲裁机构,涉外仲裁掌握:仲裁概念、特点-P456,仲裁合同-P457,仲裁程序-P458。
十二、国际公法学(一)考核内容国际法的概念、渊源和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种类,国家的要素、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和政府的承认与继承,国籍的概念及获得和丧失,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与庇护,国家领土的概念与构成,毗连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公约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的有关内容,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特性,联合国宗旨、原则及重要机关,国际争端的解决措施二)考核规定:理解:国家和政府的承认与继承,国籍的概念及获得和丧失,引渡与庇护,毗连区、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公约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的有关内容掌握:国际法的概念-P468、渊源-P468和基本原则-P469,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种类-P471,国家的要素-P471、基本权利-P471和义务,外国人的法律地位-P475;国家领土的概念与构成-P477,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特性-P483,联合国宗旨、原则及重要机关-P484,国际争端的解决措施-P486十三、国际私法学(一)考核内容国际私法的概念、调节对象、渊源和基本原则,冲突规范概念、构造和类型,准据法的拟定,辨认概念和解决辨认冲突的措施,外国法的合用,国内涉外民事、商事关系的法律合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二)考核规定:理解:冲突规范概念、构造和类型,准据法的拟定,辨认概念和解决辨认冲突的措施,外国法的合用掌握:国际私法的概念-P491、调节对象-P491、渊源-P492和基本原则-P493,国内涉外民事、商事关系的法律合用-P50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P507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P511十四、国际经济法学(一)考核内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性、渊源和基本原则,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和国际税法的有关内容二)考核规定:理解: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和国际税法的有关内容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性-P514、渊源-P515和基本原则-P516本次考核重点特别提示:1. 法的特性-P42. 国内民法的基本原则-P2083. 国内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4344. 国内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4095. 国内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P3866. 合法防卫的构成要件-P1577.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P1598.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P2419. 两大法系的差别-P24《法学基本知识#》模拟试卷题 号一二三四五总 分得 分得 分评卷人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题2分,共20分)1、法律的强制力可以是潜在的和间接的。
)2、有关法的对象效力范畴,国内采用的是以属人主义为主,与属地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的折衷主义 )3、大陆法系的基本构造是在一般法和衡平法的分类基本上建立的 )4、国内现行宪法是82年宪法,至今已经由四个修正案 )5、国内上下级法院之间是领导和监督关系 )6、国内行政惩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予以两次以上的罚款的惩罚 )7、有犯罪必有刑罚 )8、刑法所惩罚的主观罪过只有故意或过错 )9、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出质人是必须把质物移送给质权人占有 )10、承诺一经向要约人发出即发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