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方案设想.docx
3页合作方案设想一、签订合作合同1.1 订立一个合作合同约定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作为三 人合作具有“宪法”意义的文件为完成合作而形成的合同、协议等 文件不作为调节三人权利义务的依据,涉及第三人权利义务的,雷土 祥、胡将林两位同志只负责法律形式上的责任,具体的法律、经济责 任由李气武同志承担1.2 合作合同约定事项主要是合作中最主要的权利义务,比如股 权比例、出资方式、分工、合作后成立的公司或者整合的公司与原公 司或者李气武同志的关系等三人认为需要约定的重大事项1.3 具体细节待合作正式形成后,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 式明确,但不能违背合作合同约定的主要精神二、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2.1 合作模式的基本条件是:2.1.1 操作简便易行2.1.2 风险可控并最小化2.1.3 节约完成合作的成本2.1.4 能够达到合作完成后公司高起点的合作初衷2.2 合作模式2.2.1 三人作为股东成立一家新公司优点:对于公司的股东不用担心原来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公司结构 不合理造成的任何矛盾缺点:A、 公司新成立,没有经营业绩,不利于融资B、 原公司的资产要进入到新公司,须清算盛源公司,将盛源 公司的资产转化为李气武同志的私人资产并以该资产作价 出资或者新公司购买盛源公司的资产,这样操作都导致税 费负担的增加。
C、 新公司与鑫泉公司的业务交接相对困难,导致鑫泉公司无 形资产不能或者不能全部利用D、 增加一笔公司注册的费用及税务2.2.2 整合盛源公司与鑫泉公司为一家缺点:需要认真清理两家公司的债权债务,明确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责任,虽如此,仍可能让新公司因为债务的承担而承担法律责任优点: 操作简单易行,操作成本低,可以利用两家公司的有形资产与无 形资产,整合后的公司起点较高操作步骤:A、 把盛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调整为合作合同约定的股东及股权比例,雷土祥、胡将林顺利进入盛源公司并 持有约定的股权比例B、 按照同样的操作,把鑫泉公司的股东及股权比例进行调整,雷土祥、胡将林顺利进入鑫泉公司C、 盛源公司与鑫泉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盛源公司整合到鑫泉公司,同时盛源公司自行申请注销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A、 盛源公司与鑫泉公司是否都是李气武同志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只是为了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而设 立的挂名股东,没有股东的表决权及实际权、责、利B、 如果盛源公司与鑫泉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实际的股东,他们 是否愿意转让公司股权?C、 盛源公司与鑫泉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如何?如果经营业绩 不佳甚至资不抵债,整合后的公司达不到高起点的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