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doc
19页附件宁夏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目 录前言 1一、 发展现状 2(一) 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2(二)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3(三) 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 3二、 问题与挑战 4三、 总体要求 5(一) 指导思想 5(二) 规划原则 6(三) 配置原则 6(四) 发展目标 8四、 重点任务 9(一) 强化充电设施体系 9(二) 优化智能服务平台 10(三) 提高电网供电保障 11(四) 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11(五) 探索新型商业模式 12(六) 优化运营服务体系 12五、 规划实施.........................................................................................13(一) 实施组织.. 13(二) 保障措施 14前 言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并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我国能源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大力发展电动汽车既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加快能源消费领域深刻变革,推动能源战略与交通融合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
同时,宁夏致力“打造集聚度高、竞争力强、绿色低碳的宁夏沿黄生态经济带”的发展目标也为自治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充电设施作为电动汽车的基础补能设施,是汽车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最基础的抓手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可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低碳发展按照国家工信部于2019年12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为加快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自治区新能源汽车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一、 发展现状(一) 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宁夏电动汽车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20年底,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0217辆,仅占机动车(170万辆)的0.6%分类型来看,私家电动汽车保有量在“十三五”期间稳步增长,占比最高;公交车电动化推广较早,目前银川市大部分燃油公交车已被替换为电动公交车分地市来看,各地市发展不均衡,首府银川市电动汽车发展速度相对其他地市较快表1-1 截至2020年底分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辆)占比私家车770875.45%网约车1251.23%租赁车2712.65% 公交车145814.27% 环卫车290.28% 出租车850.83% 物流车2752.69% 公务车480.47% 旅游、通勤、公路客运1401.37% 其他780.76% 总计10217-表1-2 截至2020年底各地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地区电动汽车保有量(辆)“十三五”增速银川732771%石嘴山61163%吴忠85877%中卫64238%固原77962%合计1021767%(二)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宁夏充电设施总体规模较小,截至2020年底,共有充电站165座,充电桩1334个,主要运营商有国家电网、特来电和星星充电。
分地市来看,各地市建设发展差距较大,银川市公共充电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其余地市站点数量少分类型来看,公共充电设施数量较多,主要由国网公司投资建设及运维;专用充电设施主要由公交、物流、租赁公司建设,部分对外开放,有进入公共充电设施领域的趋势;私人充电设施数量较少,大多私家电动汽车主要依靠公共充电设施满足充电需求表1-3 截至2020年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运营商充电站(座)直流桩(个)交流桩(个)充电桩(个)国网128367286653特来电141709179星星充电314115其他2046423487总计16510153191334注:充电桩指2.2千瓦以上的交流或直流充电设施,每个充电枪计为1个充电桩,下同表1-4 各地市充电设施现状地区充电站(座)直流桩(个)交流桩(个)充电桩(个)银川市84263247510石嘴山市1210216118吴忠市3425533288中卫市2429618314固原市11995104全区16510153191334(三) 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积极落实国家政策,2016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自治区发展电动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明显的政策支持优势,有力促进了自治区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自治区在逐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和经验,但仍然存在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性风险、技术性风险和经营性风险,规划、土地、财税等配套支持政策未成体系、充电服务价格未明确等现实问题客观存在二、 问题与挑战建设资金来源单一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投资模式单一,资金来源主要是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企业出于投资收益考虑,不愿意超前大规模建设充电桩且充电基础设施集中布局在人口、电动汽车较多的区域,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范围有限、布局不够合理,难以为电动汽车提供充足的充电条件,影响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建设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动汽车的快速推广建设实施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置条件,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在社会停车场所建设充电基础设施,面对众多分散的利益主体,协调难度较大;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并且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需要的电力容量大、改造工程大,建设难度较大私人充电桩建设偏慢。
按照当前自治区私人充电桩建设进度明显滞后,影响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建设目标目前各电动汽车厂商和销售企业均有买电动汽车送充电桩的服务,由于私人电动汽车推广缓慢,导致私人充电桩建设进度滞后商业模式不成熟当前自治区电动汽车保有量过少、设备标准不一、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部分建成充电基础设施废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水平,尚未形成可大规模应用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三、 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助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根本目的,以促进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出发点,以提升充电保障能力为行动目标,坚持“规划引领、产业创新、补贴扶持、平台支撑、政策推动”的发展理念,围绕“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示范引领、城际衔接”思路,加快推动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以满足宁夏地区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力争将智慧充电网络打造成塞上江南的一张亮丽的新名片二) 规划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从电动汽车发展全局的高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协同力度,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整体统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系统推进、适度超前根据电动汽车应用特点与技术迭代趋势,紧扣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系统推进机制,按照“桩站先行”的建设原则,超前建设,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各地发展需求和应用特点,紧密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遵循“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技术导向,分类有序实施,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综合利用、环境友好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和充电基础设施综合利用项目,充分发挥自治区风、光资源优势,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充电基础设施的应用比例,保障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打开电动汽车产业与新能源消纳互促发展的全新局面三) 配置原则(1)近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可参照下表:表3-1 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公交车、公路客运3:1-6:1公务车2:1-5:1出租车2:1-4:1乘用车(私人)1:1专用车(环卫、物流、邮政等)1:1-4:1(2)近期公用充电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如下:公共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小于1:12公共充电站:每20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城际快充站:每个高速服务区都应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国省干线可依托加油站和道路附近休息场所,按照不超过最高限速行驶半小时配套建设城际快充站3)新建各类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指标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表3-2 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类别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置比例快充停车位配置比例居住建筑20%4%办公建筑20%10%旅馆建筑20%10%医院建筑综合性医院、疗养院20%15%社区卫生站12%10%学校建筑大、专院校20%10%中学、小学、幼儿园12%4%其他类民用建筑20%12%公共停车场(库)20%45%注:①居住建筑快充停车位应设置为公共专用充电停车位应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该类总车位的20%②居住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适当预留相关变配电设备设置条件表中规定数量的充电停车位应在建设初期配足变压器容量③其它类民用建筑包含商业、餐饮、娱乐、影(剧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游览场所等功能性建筑④公共停车场(库)充电停车位应设置为公用充电停车位⑤各类建筑快充停车位配置数量应不少于1个4)新建加油站中宜设置不低于 4 个电动汽车快充停车位。
占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加油站具备改建为加油充电共建站的条件,宜设置不低于4个电动汽车快充停车位5)工业建筑中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数量宜按办公建筑配建指标的要求6)既有建筑改造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数量可参考相应新建建筑配建指标的要求适当配建四) 发展目标以构建覆盖自治区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自治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25年底,自治区规划建设充电桩累计达到6000个(直流桩5000个,交流桩1000个),可满足约3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表3-3 2025年各地市电动汽车推广目标地区电动汽车发展目标(辆)银川20000石嘴山2200吴忠3200中卫2400固原2200总计30000表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