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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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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316636001
  • 上传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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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CS43.040.60CCS T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4406—202X代替GB 24406-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The strength of student seat systems and their anchorages of special school bus     202X-XX-XX发布202X-XX-  实施GB 24406—202X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要求 24.1 座椅要求 24.2 座垫要求 34.3 车辆固定件要求 35 试验方法 35.1 前碰动态试验 35.2 后碰动态试验 56 同一型式判定 67 实施日期 7附 录 A (规范性) 伤害指标的确定 8附 录 B (规范性) 测量系统及数据处理 10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 24406-2012《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与GB 24406-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调整装置”、“位移装置”、“锁止装置”定义的术语(见3.2~3.4,2012年版的3.3~3.5);——更改了“车辆固定件”、“座椅连接件”定义的术语(见3.5~3.6,2012年版的3.6~3.7);——删除了“辅助座椅”、“基准平面”的术语及定义(见2012年版的3.8~3.9);——更改了“座椅间距”的定义(见3.7,2012年版的3.10);——增加了“G点”的定义(见3.9);——增加了试验中头枕不应脱离的要求(见4.1.1);——更改了头部伤害指标HIC的计算时间限,采用HIC15作为头部伤害指标(见4.1.2.2中的 a),2012年版的4.1.2.3中的 a));——增加了颈部伤害要求(见4.1.2.2中的 b));——更改了腿部伤害要求(见4.1.2.2中的 d),2012年版的4.1.2.3中的 c));——增加了碰撞后带扣解锁力要求(见4.1.2.3);——更改了座椅及其连接件的强度和断裂要求(见4.1.2.4,2012年版的4.1.2.4~4.1.2.6);——更改了座椅高度差对试验方案的影响(见4.1.2.5,2012年版的4.1.2.7);——更改了当座椅后部不会被未约束的乘客所撞击时的豁免范围(见4.1.2.6,2012年版的4.1.2.8);——更改了后碰性能要求(见4.1.3,2012年版的4.1.3);——删除了在特定情况下能够通过 GB 14167 的试验来满足车辆固定件强度要求的情况(见 2012 年版的 4.3.4);——更改了座椅或约束隔板的准备中关于试验平台的要求(见5.1.1.1,2012年版的5.1.1.2);——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第一排座椅(或约束隔板)与第二排座椅的间距(见5.1.1.2,2012年版的5.1.2.2);——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使用的儿童假人(见5.1.2.1.1和5.1.3.1.1,2012年版的5.1.2.3.1);——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假人定位要求(见5.1.2.1.3~5.1.2.1.5,2012年版的5.1.2.3.3和5.1.2.3.4);——更改了前碰动态试验中试验波形的描述方法和速度范围(见5.1.2.2,2012年版的5.1.2.4);——删除了静态加载试验方法(见2012年版的5.2);——增加了后碰动态试验方法(见5.2);——增加了同一型式判定(见第6章);——增加了实施日期(见第7章);——更改了头部伤害指标HIC的计算时限(见A.1,2012年版的B.1);——增加了颈部伤害指标的计算方法(见A.2);——增加了颈部伤害的测量和数据处理要求(见B.2.2中的 b)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 GB 24406-2009,2012年GB 24406-2012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0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专用校车上的学生座椅以及用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也适用于专用校车上安装于座椅前方的约束隔板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 14166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ISOFIX 儿童约束系统GB 24407-2012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 24407-2012和GB 130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学生座椅 student seat专用校车上专门供幼儿和学生乘坐的座椅。

      3.2  调节装置adjustment system能将座椅或其部件的位置调整到适应乘员乘坐姿态的装置[来源:GB 13057-202X,3.3]3.3  位移装置displacement system在没有固定的中间位置情况下,可使座椅或某个部件横向或纵向移动,以方便乘客进出的装置[来源:GB 13057-202X,3.4]3.4  锁止装置locking system能保证座椅或其部件保持在其使用位置的装置[来源:GB 13057-202X,3.5]3.5  车辆固定件anchorage用于固定座椅的车身部分,包括用来将座椅安装到车身上的螺栓等零件[来源:GB 13057-202X,3.6]3.6  座椅连接件seat attachment座椅上用于和车身相连接的部分,如椅腿、侧挂等部件[来源:GB 13057-202X,3.7,有修改]3.7  座椅间距seat spacing后方座位的座椅靠背中垂面前部凸起部分至前方座位的座椅靠背(或约束隔板)中垂面后部凸起部分之间的在车辆前进方向上的距离,在后方座椅的座垫上表面最高点所处的上方200mm高度处水平测量。

      [来源:GB 13057-202X,3.12,有修改]3.8  约束隔板 restraining barrier安装在车身结构上,用于在碰撞事故或紧急制动过程中约束或保护紧邻其后方乘客的装置[来源:GB 13057-202X,3.13]3.9  G点 G point在座椅中心平面上,同靠背表面相切的垂线与座垫上表面的交点;对于半靠背座椅,G点为靠背表面的延长线与座垫上表面的交点[来源:GB/T 13053-2008,3.4.14]4   要求4.1   座椅要求4.1.1   总体要求所有座椅应前向安装所提供的每种调节装置和位移装置均应配备自动锁止装置,试验后座椅的调节装置和锁止装置允许产生变形、部分断裂,但不允许失效如果有头枕,则试验中其不应从座椅上完全脱离若4.1.2   前碰性能要求4.1.2.1  在5.1.2试验中,乘坐的乘客能被其前方座椅(或约束隔板)限制住,应满足以下要求:—— 对于幼儿专用校车座椅、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或约束隔板),假人躯干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位移不应超过位于假人乘坐的座椅G点前1.1m的横向垂面;—— 对于中小学生校车座椅(或约束隔板),假人躯干和头部的任何部分向前位移不应超过位于假人乘坐的座椅G点前1.2m的横向垂面。

      4.1.2.2  在5.1.3试验中,乘坐的乘客按附录A和附录B确定的伤害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a) 头部伤害指标(HIC15) 小于500;b) 颈部伤害指标(Nij) 小于1.0;c) 胸部伤害指标(ThAC) 小于30g(累计持续时间小于3ms者除外)(g=9.81m/s2);d) 在使用混合III型第5百分位假人进行试验时,腿部伤害指标(FAC)小于6.8 kN4.1.2.3  在5.1.3试验中约束假人的安全带不应失效,试验后其带扣解锁力不应超过60N4.1.2.4  座椅(或约束隔板)及其连接件应满足以下要求:a) 试验过程中,座椅(或约束隔板)、座椅连接件或配件不应完全分离;b) 试验过程中,即使一个或多个车辆固定件部分分离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座椅(或约束隔板)仍能固定住;c) 试验后,座椅(或约束隔板)及其附件的结构件无导致人体伤害的断裂或尖角、锐边采用直径165mm的球体接触座椅背面任意邵尔A硬度大于50的部分,其曲率半径大于5mm则认为满足此要求4.1.2.5  座椅G点与其紧临其后的座椅的G点的高度差应不大于72mm如果大于72mm,应按照实际安装高度进行试验。

      根据制造厂的选择,允许高度差以每增加72mm为一区间,并按该区间内最大高度差进行试验4.1.2.6  当座椅后部不会被未约束的乘客所撞击时(即后方无前向座椅),可不做5.1.2规定的试验,但其安装位置的车辆固定件强度应按照5.1.3中第二排座椅的试验状态的进行试验,并满足4.1.2.5的要求对于幼儿专用校车座椅使用儿童假人(P系列6岁或Q系列6岁)进行试验,对于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座椅仅使用混合III型第5百分位假人进行试验试验时可不放置第一排座椅且无需测量假人伤害4.1.3   后碰性能要求4.1.3.1  在5.2试验中,乘坐的乘客按附录A和附录B确定的伤害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a) 头部伤害指标(HIC15)小于500;b) 颈部伤害指标(Nij) 小于1.0;c) 胸部伤害指标(ThAC)小于30g(累计持续时间小于3ms者除外)(g=9.81m/s2)4.1.3.2  座椅靠背的最大后倾角度变化量不应超过25°4.1.3.3  座椅及其连接件应满足以下要求:a) 试验过程中,座椅、座椅连接件或配件不应完全分离;b) 试验过程中,即使一个或多个车辆固定件部分分离或其周边区域产生永久变形,座椅仍能固定住。

      4.2  座垫要求有座垫的座椅,在1s~5s内对座垫施加向上的大小相当于座垫重量5倍的力,保持5s,任何安装点都不应分离4.3  车辆固定件要求4.3.1  按照5.1和5.2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应分别满足4.1.2.4和4.1.3.3的要求4.3.2  当一种车型上有多种型式的车辆固定件时,每种型式的车辆固定件都应进行试验4.3.3  如果几种型式的座椅其前后椅脚脚端距离不相等,且都能安装在相同的固定件上,试验应用脚端距离最短的座椅进行5   试验方法5.1   前碰动态试验5.1.1  试验准备5.1.1.1  考核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时,第一排座椅(或约束隔板)及第二排座椅应安装在代表车身结构的试验平台上,试验平台为座椅提供的固定件应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相同;仅考核座椅时,允许将座椅安装在刚性试验平台上5.1.1.2  第二排座椅型式可与第一排座椅相同,并平行地安装在第一排座椅后方,调节状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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