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再审申请授权委托书.doc
4页2021年再审申请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 再审申请授权委托书应该如何拟写呢?你是否也在烦恼呢?快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再审申请授权委托书篇一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姓名__,性别_,_年_月_日出生,民族,职业,住址__省__市__路__号邮寄地址:__省__市__路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有限公司邮寄地址:__省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_,经理 原审被告:姓名__,性别_,_年_月_日出生,民族,职业,住址__省__市__路__号邮寄地址:__省__市__路__号 申请再审人__与被申请人__因__纠纷一案,不服__中级人民法院于_年_月_日作出的(__)__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撤销__中级人民法院(__)__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第_项;2……;3……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项:(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第二款:(具体法律条文内容)……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 条第一款第_项,具体理由如下: ……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项,具体理由如下: …… 综上所述……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手印) (企业、公司等组织加盖公章) __年__月__日 再审申请授权委托书篇二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___,女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__,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男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男 申请再审人___与被申请人___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___年5月25日作出的(___)历商初字第4_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___年_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___)历商初字第4_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 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___)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 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申请再审人___对被申请人___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申请再审人___与被申请人____年起开始分居,对其债务不知晓,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于其借款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___的个人债务,申请再审人___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 被申请人___与被申请人___之间的债务属于高利贷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据申请再审人___在一审、二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再审被申请人___与再审被申请人___之间债务存在高利贷行为被申请人___已偿还的债务是属于本金还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项极大可能是高利贷利息,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___不应该承担被申请人___与被申请人___之间的高利贷债务偿还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