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复习进程.pdf
16页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管 理 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 掌握事故规律 , 认真吸取教训 , 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 保证安全生产 , 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号)4 名词解释及事故分类4.1 名词解释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主要分为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劳动或工作时,由于来自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的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功能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事故。
设备安全事故 : 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 , 造成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产品实现、交付或运营服务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给公司、用户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职业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生产 ( 工艺)事故:生产过程中 , 由于违反工艺规程 , 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的事故火灾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着火,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爆炸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4.2 事故伤害程度分类: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4.2.1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亡( 含 1个工作日 ),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4.2.2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 个工作日以上 ( 含 105个工作日 ) 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 日;4.2.3 死亡,指职工当时死亡或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5 职责5.1.1 安环质监部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并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监督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建立公司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5.1.2 生产部负责工艺、设备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工艺、设备事故的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向安环质监部备案;负责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建立相应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5.1.3 保卫部门负责公司厂内交通事故的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的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向安环质监部备案;负责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建立相应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5.1.4 公司级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5.1.5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6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6.1 伤亡事故等级划分伤亡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6.1.1 轻微事故一次轻伤 1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 元以下(含本数);6.1.2 一般事故一次轻伤 2 至 3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 元至 5000 元以下(含本数);6.1.3 较大事故一次轻伤 4 至 6 人;一次重伤 1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 元至 20000元以下;6.1.4 重大事故一次轻伤 7 至 9 人;一次重伤 2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至 30 万元以下;6.1.5 特别重大事故一次重伤 3 至 5 人;一次死亡 1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6.2 设备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设备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6.2.1 轻微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产量和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者;6.2.2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1030以下或修复费用达1 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设备事故;6.2.3 较大事故影响全厂日产量3040(不含本数)以下;修复费用达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6.2.4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4050;大型单系列装置日作业计划产品产量损失100;修复费用达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6.2.4 特别重大事故设备损坏,造成全厂性停产72 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6.3 质量安全事故等级划分质量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6.3.1 轻微事故因质量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不含本数);6.3.2 一般事故因质量事故一次直接经济损失、退货费用或索赔在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造成车间停车 5 小时以下;因原材料、产品直接造成生产不安全或影响公司产品质量的6.3.3 较大事故因质量原因影响产品日产量10;因质量原因直接造成损失5000元至 20000元;因质量原因直接造成车间停车5 小时以上 12小时以下;6.3.4 重大事故因质量原因影响产品日产量50;因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退货、索赔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万元至 30 万元以下;因质量原因造成造成其他重大事故发生的;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6.3.5 特别重大事故因质量原因造成全厂停车72小时以下的因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退货、索赔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 万元以上;因质量原因造成其他特大事故发生,停产整顿的;6.4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环境污染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6.4.1 轻微事故污染面积较小,经处理可立即消除;未对大气、土壤、水源、人员健康造成危害6.4.2 一般事故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车间,经处理可立即消除,但对大气、土壤、水源、人员健康造成轻微损害。
6.4.3 较大事故事故的有害影响对公司内一定范围内的大气、土壤、水源、人员造成伤害已有 1 人以上 5 人以下中毒6.4.4 重大事故事故的有害影响已扩散到公司厂界外部,对一定范围内的大气、土壤、水源、人员造成重大伤害,已有5 人以上 10 人以下中毒6.4.5 特别重大事故事故的有害影响已扩散到公司厂界外部,严重威胁周边单位和人员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需疏散转移死亡 1 人以上,或中毒(重伤) 10 人以上;因污染事故,造成停产整顿,给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6.5 职业危害事故等级划分职业危害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6.5.1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3 人以下的;6.5.2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6.5.3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 人以上;死亡 1 人以上的;6.6 生产( 工艺)事故等级划分生产( 工艺) 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6.6.1 一般事故影响产品产量日作业计划损失1030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下;6.6.2 较大事故影响全厂日产量3040以下;造成车间停车 5 小时以上 12小时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5 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6.6.3 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造成全厂性停产12 小时以上 72小时以下;6.6.4 特别重大事故影响全厂月产量4050以下;造成全厂性停产72 小时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50 以上;6.7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火灾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6.7.1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6.7.2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 人以上 3 人以下;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6.7.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轻伤3 人以上 10 人以下;一次造成重伤1 人以上 5 人以下;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下;6.7.4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 人以上;一次造成重伤5 人以上;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6.8 爆炸事故等级划分爆炸事故分为一般爆炸事故、重大爆炸事故、特大爆炸事故6.8.1 一般爆炸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 人以上 3 人以下;一次造成重伤1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0 元以下;6.8.2 重大爆炸事故一次造成重伤2 人以上 5 人以下;一次造成死亡1 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下;6.8.3特大爆炸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 人以上;一次造成重伤5 人以上;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 万元以上;6.9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6.9.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 人;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 元的事故;6.9.2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 人以上 3 人以下或财产损失不足3 万元;6.9.3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轻伤3 人以上 5 人以下;一次造成重伤1 人以上 3 人以下;财产损失3 万元以上不足6 万元6.9.4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重伤3 人以上 5 人以下;一次造成死亡1 人以上;财产损失6 万元以上;7 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原则7.1. 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其统计范围如下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7.1.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列、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执行7.1.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7.1.3 流动资产损失按下列情况计算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成品、中间产品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7.1.4 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 号)中火灾损失计算方法计算;7.1.5 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7.1.6 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按环保部门罚款数额及赔偿额计算;7.2 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其统计范围有: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即按事故发生之日起到恢复正常生产水平时止的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因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其他损失费用。
7.3 事故发生后,要相应成立事故损失评定工作组,具体应由生产、安环、财务、供应、销售、总经办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工贸公司审计组参与8 事故报告程序8.1 公司各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当事人或最先发现者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