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晏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统计.docx
38页海晏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范西海郡故城遗址 级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重点保护范围: 四至边界:以遗址城墙外侧外扩 50 米为界占地面积 约 54.9 公顷二、一类建设控制地带: 西海郡古城遗址所在湟水河谷空间廊道的范围为一类 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边界:东至环城北路,南至滨河巷、 托勒路一线, 西至故城西侧五谷山和卧佛山山脚水渠一线,北至锦绣路靠 近遗址侧道路红线,占地面积约 201.1 公顷二类建设控制地带 海晏县县城北部靠近西海郡故城遗址的建成区为二类 建设控制地带西至边界:东至环城北路,南至和平路一线,西至卧佛 山山脚水渠,北至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外界,占地面积约 39.9 公顷以下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大水塘遗址、 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4500000 平方米(东西 3000 米,南北 1500),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一般保护范围: 该遗址以西为顶点略成三角形,保护范围按遗址主体外 扩 200 米,东至小水塘山沟中部东侧唯一山沟前沿半山腰处, 小水塘河水东侧 100 米为界,北至与东侧相对的 2000 米处, 西至大俄博山脉对面沙山根部,大水塘河床处三、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保护范围三点再次外扩 250 米,划定本遗址建设控 制地带,该区域呈三角形。
四、四至描述: 该遗址位于海峰村西南侧大俄博山脚下夏季牧场大水 塘处,西距青海湖 9.2 公里,东距海峰村 11 公里,东至小 水塘山沟中部东侧唯一山沟前沿半山腰处,小水塘河水东侧 100 米处,北距青海湖乡 8.5 公里,南为沙化带和沙山,遗 址三面环山,西临青海湖,在大俄博山两侧沿着山势形成流 淌的小河,北侧河流量较大,南侧成小溪,最后在山体逐渐 平坦处汇聚流向青海湖尕海古城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81440 平方米(东西 430 米,南北 420 米),东南北遗址城墙外侧 100 米为界,西以 遗址城墙外侧为 50 米为界,为重点保护范围二、建设控制地带: 东、南、北以重点保护范围外 100 米为界,西以重点保 护范围外侧 50 米为界三、四至描述:尕海古城位于甘子河乡尕海村,东北依靠着峰恋重叠的 群山,西南面侧面对着碧泼荡漾的青海湖,周围是肥沃的湖 滨大草原,古城南侧 2 公里处是尕海湖,北侧约 1 公里是 315 国道,西临甘子河乡政府约为 2公里德州墓地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320000 平方米(东西 200 米,南北 1600 米)。
由于该墓地区域内建有牧舍,造破坏, 并且重点保护范围与一般保护范围区域较大,故重点保护范 围与一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同一区域不再扩延二、四至描述:北至德州山脉西北断点处,德州村内硬化路内侧,东至 德州村东角,德州山脉东南断点处,南至德州村南角, 315 国道与村东南角硬化路交界处,西至德州村西角德州村牧家 乐南侧 315 国道处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81440 平方 米(东西约 110 米,南北 270 米),重点保护范围区域呈三 角形二、一般保护范围:该遗址重点保护范围北面外扩 210 米,南边外扩 100 米 西边外扩 120 米该延伸区域呈三角形,划定一般保护范围及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在同一区域三、四至描述:西北角以石崖西北部阴坡断崖为界,东北角以石崖东北 部阳面断崖为界,西南角以石崖南角阴坡与东南部韭菜沟山 体(湟源辖区)交汇处为界,东南角以月楼石崖东南角与东 部韭菜沟山体(湟源辖区)断接处为界以下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千户府王洛宾下榻处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624 平方米(东西 56 米, 南北 29 米),本遗址周围为三角城镇三角村农户,故而一般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再扩延。
二、四至描述:东临农户 3 米,西临农户 17 米,北距该村水泥硬化路18 米夏茸尕布行宫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78 平方米(东西 6 米,南 北 13 米),本遗址周围为海晏县人民医院建筑,重点保护范 围为该建筑本体,由于周边环境所限,一般保护范围及建设 控制地带同一范围,以本体周边外扩至周边建筑物为止二、四至描述:北至高压氧舱建筑物 4 米,西至新建住院部 38 米,南距海晏县旧住院部 6米,距水泥硬化篮球场场地边14.5 米 王洛宾名曲创作纪念园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34125平方米(东西195米 南北 175 米),重点保护范围为该建筑本体,由于周边环境 所限纪念园本体一般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扩延,故遗址 本体和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为同一范围二、四至描述: 北至海晏县汽车站相邻,与海华新居小区 13#楼距离 3 米,东至海晏县西海大街 14 米,南至海晏县海湖路大道 27 米,西至新建文化广场相邻烈士陵园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9600平方米(东西140米 南北 140米),重点保护范围为该建筑本体,由于地形所限, 陵园本体一般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扩延,故遗址本体和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为同一范围。
二、四至描述:西北角至 315 国道下行线 60 米,西南角至国道 315 下 行线 90 米阿拉善旗王府遗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9600 平方米(东西 300 米, 南北 280 米),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四至描述:该遗址南面为生源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北面为烈士陵 园,西面为国道 315 下行线,东面为东风社农户,遗址中心 内正在修建一条贯穿国道 315 上下行线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造成严重的破坏,无扩延空间,建设控制地带与一般保护范 围不再扩延东风社北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东西 200 米 南北 50 米),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遗址南至海北世 通由于遗址周边新建工业厂房,遭到严重破坏,无扩延空间, 建设控制地带与一般保护范围不再扩延二、四至描述:农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东至海晏县西海大街大 道 42 米东风社西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东西 50 米, 南北 100 米),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一般保护范围该遗址北、东、南部均外扩 50 米,仅有西面外扩 70 米, 划定一般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在同一区域。
三、四至描述:遗址西北角距 10KV 经五路 32#农线电杆 14 米,至西海 镇电厂铁路专用线 100 米,西南角距废弃的沥青混凝土拌合 站 300 米,距东风社农耕地灌溉水渠 3 米处,东南角距高道 315 下行线西侧 2 米距涵洞 15 米,烈士陵园西小山坡坡跟与 国道下行线夹角地农耕田处,东北角距国道下行线 30 米涵 洞处东风社村内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8000 平方米(东西80 米,南北 100 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该遗址在阿拉善旗王府遗址范 围内,因此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不再扩延与遗址本体一 致二、四至描述:西至烈士陵园东南墙脚为止点,北至烈士陵园院墙东角 处,东至东风社村最西端科研所西墙角,南至海北初源生物 科技开发公司后墙处东风社南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4200 平方米(东西 60 米,南北 70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因周边新建工业厂房,遗址遭 到严重破坏,无扩延空间,建设控制地带与一般保护范围不 再扩延二、四至描述:该遗址东南侧新建夏华畜牧产业集团公司,西北侧新建 海北储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场地,西南至农业推广站 100 米距 305 国道下行线东北侧 55 米处,北至东风社南角 100 米处西岔村至水库小河东南侧处。
海峰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2000 平方米(东西 50 米,南北 40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一般保护范围以遗址本体东西外扩 50 米,南北外扩60 米,划定一般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在同一区域三、四至描述:该遗址北至新修水渠沿前,红土山坡中部山跟、村社后 部,南至红土山山坡南侧半山腰、东山水库西侧观景台前正 面东至红土山山坡东部根部,新修水渠前沿,村社后部南 侧,西至红土山坡西侧半山腰,新建观景台前北侧东山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25200 平方米(东西 180 米,南北 140 米) 该遗址中心前端为村庄,遗址严重破坏,破坏范围较大, 鉴 于地形及周边环境所限,至此重点保护范围与一般保护范围 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为同一范围二、四至描述:该遗址东靠东山山脉半山腰处,东山社农舍北侧背部, 北至东山山脉山脚根部东山社最后一排农户,最东部一家家 门口处(最后排水泥硬化路面末端),西至东山山脉山脚处 东山农舍最后一排水泥硬化路面外侧,南至东山山脉半山 腰,东山村农舍东部背部建设掌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4200 平方米(东西 60 米,南北 70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
二、建设控制地带:以遗址本体范围外东西外扩 60 米,南北外扩45 米,划 定一般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在同一区域三、四至描述: 该遗址北至三联俄博山坡北侧沿顶端废弃水库东南部 退耕还林地带,东至三联俄博山坡东沿顶端,三联农舍背部 北侧硬化水泥道路内侧,南至三联俄博山坡东侧山坡东沿顶 端俄博东侧、小河道北侧,三联农舍单独一户西侧,西至将 军山延伸山坡北侧山腰部,废弃水库南端退耕还林地带峡里脑湖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2600000 平方米(东西 2000 米,南北 1300 米),该遗址沙化特别严重,西南侧为渔湖,其他三面都为 河山,没有外扩空间,无扩张延伸范围至此重点保护范围 与一般保护范围和一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同一区 域德州烽火台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900 平方米(东西 30 米,南北 30 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建设控制地带该遗址重点保护范围四周外扩 50 米,划定一般保护范 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在同一区域三、四至描述:该遗址四周为广阔草场无明显参照物尕海祭祀台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5000 平方米(东西 150 米,南北 100 米), 该遗址西面、南面、东面均为尕海湖边,北至牧民草场,至 此重点保护范围与一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同一区 域,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
二、四至描述: 该遗址北至牧民草场,西面、南面、均为尕海湖边东 至祭祀台东侧 50 米处尕海湖南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200000 平方米(东西 800 米,南北 1500 米)二、四至描述:该遗址北至尕海湖最东侧一牧舍处,南至尕海湖南沙丘 支沙化带分界线,沙丘半山要处,西至尕海湖南部沙丘与草 场沙化带沙丘根部距尕海湖南部 500 米处伙斗合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14000 平方米(东西 70 米,南北 200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四至描述:该遗址山势呈长方形分布,北至遗址所在地沙土坡北部 山跟东至遗址处沙坡东头跟部,南至遗址所处土沙坡南部 山梁头,沙化带与草场交界处,西至遗址所在沙土坡西侧山 梁上哈尔盖桥头东遗址一、重点保护范围:主体占地面积 7200 平方米(东西 90 米,南北 80 米), 重点保护范围为该遗址本体二、建设控制地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