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
34页兴业银行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兴业银行股份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兴业银行代码:代码:601166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 通讯地址:4号中山大厦A座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一致行动人通讯地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签署日期:二二二年三月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 (闽政文[2022) 137号)文件精神,本次权益变动是贯彻落实完善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具体举措,本次权 益变动不改变省对兴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或处置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兴业银行股份的具体计划假设未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系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经福建省人 民政府批准,将持有的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3, 511, 918, 625股(占兴 业银行总股本的16. 91%)按程序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划转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通过直接和 间接方式持有兴业银行3, 915, 181,039股,占比18.85%,其中:福 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直接持有兴业银行403, 262, 414股,占兴业 银行总股本的1. 94%O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兴业银行股份福建省 财政厅合计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3,915, 181, 039股其中,福建 省财政厅(普通账户)持有3, 511, 918, 625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 16.91%;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持有403, 262, 414股,占兴业银 行总股本的1.94%止匕外,福建省财政厅还持有兴业银行优先股-“兴 业优1” 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的2.5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兴业银行3, 511, 918, 625 股,为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序 号股东名称划转前持股划转前持 股比例划转后持股划转后持 股比例1福建省财政厅(普 通账户)3, 511, 918, 62516.91%00%2福建省财政厅(划 转专户)403,262,4141. 94%403,262,4141. 94%3福建金投00%3,511,918,62516.91%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省财政厅仍继续持有兴业银行优先股-“兴 业优1” 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的2.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 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 124, 501, 475股,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387, 417, 150股(将于2022年4月7日解除限售条件), 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仍直接持有兴业银 行403, 262, 414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 对兴业银行不形成实际控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兴业银行控制权 发生变化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 (闽政文[2022) 137号)文件精神,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金投签订 了《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福建省财政厅同意将其普 通账户持有的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3, 511, 918, 625股(占兴业银行总 股本的16.91%)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 31日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核准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 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节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 往来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是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调整的计划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是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 亦不存在主导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三、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 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 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是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是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除本节“三”所列事项之 外,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和其他人员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后 续假设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是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上市公司分红政 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假设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 需要对分红政策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是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上市公司的业 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金投成为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但对兴业 银行不形成实际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对兴业银行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 立产生影响,兴业银行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并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资产、人员、财务体系等方面继续保 持独立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兴业银 行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对关联交易事项产生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在未来与兴业银行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兴业银行章程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做出明确 约定,并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 按照公允原那么确定,以保证兴业银行的利益及其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与上市公司之 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如下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要求规范与兴业银行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防止或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那么,与兴业银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兴业银行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 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兴业银行的资金、 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兴业银行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兴业银行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将忠 实履行上述承诺,假设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兴业银行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主要系在兴业银行开立账户和存款等产生的正常资金往来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兴业银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交易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兴业银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相关信息之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兴业银行有重大影 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的情况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局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 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 4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福建省划转局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0〕 6号)等文件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等18家股东所持兴业银行股份的 10% (合计403,262,414股,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在 2021年11月无偿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名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 划转专户,并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目前,福建省 财政厅(划转专户)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403, 262, 414股,占兴业银 行总股本的1. 94%o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 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自查了 自2021年9月16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买卖兴业银行股票的情况经查询,福建金投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凌云之母亲陆维英女士在上述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净买入兴业银行股票130, 000股,陆维英女士买卖兴业银行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表: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 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那么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业银行股份 拥有权益的股份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