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升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出台时间:2011年4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5月11日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规章三步曲: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框架结构,共分为总则、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公开、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9章,共123条。,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主要内容,(1)减少管理增加服务,14项公共服务涵盖居民各类需求。 (2)加强基层公共服务。 (3)规定服务公开的责任和义务。 (4)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5)建立统一的社会求助服务平台。 (6)强化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效能监督的力度。 (7)规定了对公共服务的保障。,服务公开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中的服务公开主体,既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等。 按照政府服务主体履行服务职责的过程,将服务公开分为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 规定对行政机关服务、企事业单位服务、基层自治组织服务和社会组织服务
2、等四个方面的服务公开作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部门都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需要公开的范围包括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案情简介,2011年4月13日,XX住宅小区安置居民龚某等13人向岳麓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市住建委核发该小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其原因在于长沙XX置业有限公司交付其使用的产权置换房双人卧室只有7m2,厨房呈异形凸字形,建筑面积2.3 m2,有效面积约1.6 m2。请求岳麓区法院依法撤销该施工许可证,并判令市住建委承担其自收房公告确定的日期到起诉之日期间的三倍过渡费及相关诉讼费用。,裁判结果:,一审:原告与被告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对此提出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审:已经审理,尚未结案。,限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内容,制定规范性文件时,特别要注意的地方是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也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 一是在未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时,行政机关按照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程序行政不能视为法定程序,只应视为内部的办事程序。 二是在已
3、经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时,且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请求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承认该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定是广义上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未按此程序行政,应当按照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与听证程序的区别,第一,听取意见的时间不同。 第二,听取意见的程序不同。 第三,听取意见的结果对行政许可决定的拘束力不同。,相关法条链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24条规定:“与行政行为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其参与行政程序。”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73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意见、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予以记录并归入挡案。 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并采纳其合理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案情简介,2011年4月13日,XX居民小区安置居民龚某等13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某市住建委对XX居民小区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其事实在于某市住建委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未对符合施工需
4、要的图纸进行实质性审查,导致建设单位XX置业有限公司交付其使用的产权置换房双人卧室只有7m2,厨房呈异形凸字形,建筑面积2.3 m2,有效面积约1.6 m2。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施工许可证,并判令某市住建委承担其在建设单位的交房截止日期到起诉之日的逾期三倍过渡费及相关诉讼费用。,处理结果,1)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提供复印件; 2)对于施工图审查备案表提供复印件 3)对于施工许可信息因已由诉讼程序提供,故不再重复提供; 4)对于初步设计审查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因属过程性信息,故不予提供。,案例启示,一是对龚某提出的历史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首先核实信息的存在状态,明确信息是否已经依法归档。 二是对申请内容较多、拆分不够合理等情况,应当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予以适当归类答复。 三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产生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依然承担公开义务。 四是对于已经依法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信息,行政机关不承担公开义务。 五是要全面梳理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对过程性信息,如果公开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或者带来不必要的矛盾纠纷,不适宜公开。 六是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案情简
5、介,2011年6月15日,湖南XX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贺某持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证明与律师执业证前往市住建委设立的查询窗口,要求查询他人房屋原始登记凭证。查询窗口告知需补充与被查询人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后方可查询。6月16日,湖南XX律师事务所向市住建委出具律师函,要求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理结果,接到律师函后,市住建委根据物权法第18条和原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办法的规定,再次要求贺某补充与被查询人的利害关系证明,贺某拒绝提交。市住建委回函确认窗口工作人员合法。湖南XX律师事务所不服,向岳麓区法院提起诉讼。岳麓区法院经审理,驳回湖南XX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请求。,案例启示,一是区分查询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法律属性以区别适用不同的申请程序。 二是要强化证据意识。,案情简介,2011年10月9日,张某通过邮政挂号信地方式向市住建委提交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的申请,其用途在于了解“三公经费”的有关情况。 1.规范程序 2.应及时与不能见面的当事人进行沟通,处理结果,“三公经费”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第4项规定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内容,鉴于目前湖南省拟于2012年予以公开,而本市
6、尚无公开的先例,遂将此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在主管部门没能及时答复的情况下,经报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延期答复。市住建委向张某以邮政快递送达延期答复告知书。为了解张某申请信息公开的真正用意,市住建委拟向张某补发信息公开申请补充告知书。现该申请正在处理中。,案例启示,一是要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确定最终有决定权的行政机关为公开义务主体。部分信息在审核后信息的持有主体发生变动,审核的行政机关对其审核部分更有发言权,持有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尊重审核机关对信息属性的认定。二是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公开时,不擅自主张,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避免因处置不当造成信息公开被动,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三是规范办理程序,有利于促进各级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案情简介,吴某等四人向A市政府邮寄了要求公开2009年X月X日A府纪要2009 97号文件的报告,认为其系原国有企业经营公司改制时的在册内退职工,2004年12月以来因发现自身权益被侵害、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后,开始上访。2009年X月X日,A市国资委、经委、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信访局、经营公司等部门及所在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
7、杭府纪要2006 97号(下称会议纪要)文件。吴某等四人认为该文件直接涉及其切身利益,其应该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申请A市政府提供会议纪要原始复印件。,处理结果,A市政府在收到原告的申请报告后,由职能部门市信访局以信访事项转送给吴某等四人所在公司,要求按照信访条例第21条规定告知来信人,并将处理情况按规定直接答复来信人。吴某等四人所在公司于2010年1月作出关于吴某等人要求公开市政府有关文件的告知单,告知吴某等人申请已由市信访局转送至所公司收悉。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A市政府行为违法,判决其在规定期限内向吴某公开会议纪要,并提供复印件。,案例启示,行政机关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一般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但如果该纪要内容直接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应属于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对属于条例调整范围的政府信息提出要求公开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答复。在行政机关不能证明被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
8、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仅以该信息属于限制阅读公文为由不履行公开的法定职责,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用问责打通“三公”公开的最后一公里,一度引发公众关注和强烈期待的“三公”公开,可能已处于停滞状态。继中央部门密集公布“三公”经费后,地方并没有如意料的那样跟进。据报道,目前仅有京沪陕3个省级政府公开2010年“三公”决算数。不仅如此,已公开的地方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导致无法进行数据的横向、纵向比较。创立中国预算网、被称作“申请预算公开第一人”的深圳市民吴君亮认为,“这主要还是为了回避监督。”(11月1日人民网),美国拟修法允许政府拒绝公开信息 被批鼓励说谎,司法部提议修改信息公开法令,被批违背“透明政府”承诺 这届政府(奥巴马政府)正式承诺致力于透明化,但实际情况令人非常失望。” “开放政府”负责人麦克德莫特 美国司法部近期继续推动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法令信息自由法,允许政府部门以“公众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为借口,拒绝向公众公开。英国每日电讯报10月25日报道表明,奥巴马政府正背离上任时提出建设“透明”政府的承诺。 政府能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 美国司法部提议修改
9、政府信息公开法令信息自由法,修改结果可能导致政府部门在面对民众和媒体提出信息公开的请求时,以该信息不存在为幌子,拒绝公布。 司法部提议,如果公众要求政府部门公开的文件不在信息自由法涵盖范围内,各部门可以回应称,涉密档案“不存在”。司法部这一提议是美国对信息自由法进行修改动作的一部分。上述提议将主要应用于国家安全相关文件,政府部门现在的做法多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这些涉密文件的存在。 信息自由法修改草案最早在今年3月份向公众公开,并征求意见。因为一些推动政府机构“透明化”的组织反对该草案,9月份美国司法部重新向公众征求意见。,广东统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 检索1次5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条链接,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相关法条链接,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条链接,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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