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房地产法》离线考核
8页1、离线考核房地产法 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3、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4、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指直接或间接以房地产为对象而征收的税。5、房地产法的渊源:房地产法的渊源是指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答: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特征:第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
2、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第三、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第四、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2、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有哪些?答: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如下: (1)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建立具体管理制度; (2)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合同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 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报酬; (4) 有权制止违反业主公约及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 (5) 有权选骋专营公司,如保险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业管理业务;(6) 有权要求业主委会协助管理公共事务。3、作为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客体的房屋应是法律允许出租的,哪些情况下的房屋不得出租?答:作为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客体的房屋应是法律允许出租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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