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汶上县南旺镇)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汶上县南旺镇) 建设单位 (盖章) : 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汶上县南旺镇)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汶上县南旺镇镇驻地东南 2.3 公里处地理坐标N353357.8766 ,E1162237.519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 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中的“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以下 500 吨及以上城乡 污水处理的”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济宁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济审政投202055 号总投资 (万元)1148.69环保投资 (万元)1148.69环保投资占比 (%)100%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65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表 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风险、生态、 海洋专项评价 。 由于南旺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大于 500m/d ,出水经配套的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泉河,最终汇入梁济 运河,属于新建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故本项目需要开展地 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1 年 6 月 9 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宁 市“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21 27 号) ,结合关 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 150 号) 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 符合性分析情况具体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图集及济宁市生 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县) 可知,汶上县有三处生 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 线区 (JN-B4-03) ,位于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区域面积为 9.84km2;汶上莲花湖湿地 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2-01) , 位于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区域面积 21.93km2;汶上县水 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1-01) ,位于 W5 以半径 50m 划定保 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区域面积 0.006km2。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南旺镇镇驻地东南 2.3 公里处,污水处理站 站点坐标为 353357.8766N ,1162237.5198E ,根据山东省生 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 县) ,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汶上县生态保护 红线区见附图 1- 1。(2)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正逐年改善,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 良好。根据工程分析,运营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 及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废有效处 置,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做好相应风险保障措 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不会触及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当地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环境质量 2 底线见下表。表 1-1 环境质量底线一览表序号项目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02)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 类标准5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 控标准 (试行) (GB36600-2018)(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不使用高耗能设备,不需要消耗 煤、石油等常规能源,用电由附近线路接入,不设变压器;能在资 源承载范围内,不会给当地资源利用造成负担;项目所用地运营过 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源等资源消耗,不使用锅炉,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所用地新增 用地,不占用农田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类,符合汶上县国土空间用 途管制要求。因此,项目所用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限。(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建立 “1+ 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 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 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济宁市共划定 196 个环境管控单元, 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具体见图 1-2 济宁市环境控制单元分布图) 。根据济宁市“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南旺镇,所在区域 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 1-2。 3 表 1-2 本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控制单元编码:ZH3708303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南旺镇环境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 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 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 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2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 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为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项目,不属于涉气工业 项目 ,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准入、总 量控制、排放标准 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当地规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 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 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 NOX 、烟粉尘、VOCS 排放量不得超 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 VOCS 污染管控。加大秸杆禁烧管控力度。本项目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建设可减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可改善当地水环境; 运营过程中产生 的异味气体采取 生物除臭装置处 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当地要求落 实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 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 地下水。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 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 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 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为农村污 水治理项目,不开 采地下水,不使用燃煤等设施。符合综上所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符 合资源利用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项目建设满足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2 、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2021 年第 4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4 (2021年修订) 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15 、“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 术、装备和工程”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南旺镇镇驻地东南 2.3 公里处,西边为南旺 养老院及济宁拓创机械有限公司,南面为恒昂服饰有限公司,周边 环境较好。根据汶上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汶上县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站点选址用地意见的复函,项目用地为允许 建设区,符合汶上县南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见附件关于汶 上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站点选址用地意见的复函)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的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 本) 文件,本项目属于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工程,项目不在其中 列出的“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适 宜进行投资建设。本项目选址处于相对稳定的区域地质构造部位,无区域性大断 裂通过,区域稳定性较好,经有效的布局地基处理后场地适宜建建 筑物。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周边区域内无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国家保 护物种,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敏感度为一般,无明显环境制约因 素,在落实好各项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各污染物能做到 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根据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 148-2010) 要求, 污水处理厂内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应置于厂内附属设施夏季主导 风向的下风向,同时尽量远离厂外居住区;厂址选择不具备避开居 民点的条件时,可根据经济条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如及时转运 污泥,缩短其在厂内堆放的时间;加高围墙,减少异味散发等。本 5 项目西侧有敏感点养老院,不在所在区域的主导风向上。本项目将 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设置于附属设施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 远离厂外居住区 (污水设施设置于厂区东侧) 。易产生恶臭的构筑 物密闭,厂区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并设置绿化带,厂区污泥及时转 运,不在厂区内暂存。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4、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 1-3 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通知要求本项目情 况符合情况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 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更新 调整和跟踪评估长效机制,推动“三线一单”数据 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加
收藏
编号:34355131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1.14M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3-02-08
30
金贝
- 关 键 词:
-
济宁市
农村
生活
污水
治理
项目
汶上县
南旺镇
环境
影响
报告
- 资源描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汶上县南旺镇) 建设单位 (盖章) : 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汶上县南旺镇)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汶上县南旺镇镇驻地东南 2.3 公里处
地理坐标
N35°33′57.8766″ ,E116°22′37.519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620 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中的“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以下 500 吨及以上城乡 污水处理的”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济审政投[2020]55 号
总投资 (万元)
1148.69
环保投资 (万元)
1148.69
环保投资占比 (%)
100%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
6500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表 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风险、生态、 海洋专项评价 。 由于南旺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大于 500m³/d ,出水经配套的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泉河,最终汇入梁济 运河,属于新建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故本项目需要开展地 表水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 1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6 月 9 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宁 市“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21〕 27 号) ,结合《关 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 150 号) 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 符合性分析情况具体如下:
(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图集及济
宁市生 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县) 可知,汶上县有三处生 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 线区 (JN-B4-03) ,位于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区域面积为 9.84km2;汶上莲花湖湿地 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2-01) , 位于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区域面积 21.93km2;汶上县水 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1-01) ,位于 W5 以半径 50m 划定保 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区域面积 0.006km2。
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南旺镇镇驻地东南 2.3 公里处,污水处理站 站点坐标为 35°33′57.8766″N ,116°22′37.5198″E ,根据《山东省生 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 县) ,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汶上县生态保护 红线区见附图 1- 1。
(2) 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正逐年改善,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 良好。根据工程分析,运营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 及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废有效处 置,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做好相应风险保障措 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不会触及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当地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环境质量
— 2 —
底线见下表。
表 1-1 环境质量底线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境质量底线
1
大气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
级标准
2
地表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02)
Ⅲ类标准
3
地下水环境质量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Ⅲ 类标准
4
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 类
标准
5
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 控标准 (试行) 》 (GB36600-2018)
(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不使用高耗能设备,不需要消耗 煤、石油等常规能源,用电由附近线路接入,不设变压器;能在资 源承载范围内,不会给当地资源利用造成负担;项目所用地运营过 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源等资源消耗,不使用锅炉,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所用地新增 用地,不占用农田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类,符合汶上县国土空间用 途管制要求。因此,项目所用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限。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建立 “1+ 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 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 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济宁市共划定 196 个环境管控单元, 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具体见图 1-2 济宁市环境控制单元分布图) 。根据《济宁市“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南旺镇,所在区域 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 1-2。
— 3 —
表 1-2 本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环境控制单元编码:ZH37083030004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南旺镇
环境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
空间
布局
约束
1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 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 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 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2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 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本项目为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项目,
不属于涉气工业 项目 ,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准入、总 量控制、排放标准 等管理制度要求,
符合当地规划。
符合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 、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 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 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 NOX 、烟粉尘、VOCS 排放量不得超 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 VOCS 污染管控。加大秸杆禁烧管控力度。
本项目为农村污
水治理项目,项目
建设可减少生活
污染面源污染,可
改善当地水环境; 运营过程中产生 的异味气体采取 生物除臭装置处 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
风险
管控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
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
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当地要求落 实应急减排措施
符合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1 、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 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 地下水。
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 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 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 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本项目为农村污 水治理项目,不开 采地下水,不使用
燃煤等设施。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符 合资源利用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项目建设满足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 、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2021 年第 4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 4 —
(2021年修订) 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15 、“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 术、装备和工程”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南旺镇镇驻地东南 2.3 公里处,西边为南旺 养老院及济宁拓创机械有限公司,南面为恒昂服饰有限公司,周边 环境较好。根据汶上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汶上县农村 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站点选址用地意见的复函,项目用地为允许 建设区,符合汶上县南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见附件《关于汶 上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站点选址用地意见的复函》) 。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的《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 本) 》文件,本项目属于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工程,项目不在其中 列出的“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适 宜进行投资建设。
本项目选址处于相对稳定的区域地质构造部位,无区域性大断 裂通过,区域稳定性较好,经有效的布局地基处理后场地适宜建建 筑物。
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周边区域内无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国家保 护物种,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敏感度为一般,无明显环境制约因 素,在落实好各项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各污染物能做到 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 148-2010) 要求, 污水处理厂内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应置于厂内附属设施夏季主导 风向的下风向,同时尽量远离厂外居住区;厂址选择不具备避开居 民点的条件时,可根据经济条件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如及时转运 污泥,缩短其在厂内堆放的时间;加高围墙,减少异味散发等。本
— 5 —
项目西侧有敏感点养老院,不在所在区域的主导风向上。本项目将 易产生恶臭的构筑物设置于附属设施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同时 远离厂外居住区 (污水设施设置于厂区东侧) 。易产生恶臭的构筑 物密闭,厂区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并设置绿化带,厂区污泥及时转 运,不在厂区内暂存。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
4、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表 1-3 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
通知要求
本项目情 况
符合
情况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 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更新 调整和跟踪评估长效机制,推动“三线一单”数据 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加
展开阅读全文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