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和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实施办法.doc
3页发展和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实施办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三中学 发展和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发展和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少先队员、团员质量,提升少先队员、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__少年先锋队章程》、《__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团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发展标准 1、纪律方面 (1)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三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等相关内容; (2)不迟到、不早退; (3)按时完成作业; (4)发型符合学校规定; (5)不骑电动车; (6)整队和课间操整齐有序; (7)校内能够保持安静,住校生在餐厅、宿舍保持安静; (8)爱护公物 2、劳动教育方面 服从班级管理,能够按时值日,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3、卫生方面 校服保持干净整洁,书柜书桌整理有序,不随便扔垃圾,主动捡垃圾能够做到文明如厕保持窗帘干净,不给窗帘打结 二、优秀标准 1、满足上述发展标准的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2、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或有努力学习愿望的学生; 3、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班级内各项活动,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团员需要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习作、书法、学习之星、美德之星、读书之星; 三、一票否决制 学生若出现下列任一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1、考试作弊 2、打架斗殴 3、不尊重教师 4、破坏公物 5、其他恶劣行为 四、退出机制 若学生违反本“实施办法”,已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团员将取消此荣誉,直至开除团队籍。
本班学生可通过投票选举的方式推选出少先队员、团员发展和评优的人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选可参考本“实施办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三中学 二0____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