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画摄影协会总章程.doc
5页中国矿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书画摄影协会总章程(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协会是在中国矿业大学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中国矿业大学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中国矿业大学的一个学生组织群体第四条:本社团以“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在校大学生业余生活”为宗旨第五条:本协会一切工作受学校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委员会会议、社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校团委审批后施行第二章 协会规章制度第六条:协会日常规范;一、遵守学校及社团的规章制度;二、协会的所有成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三、每个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学校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学校及社团形象的事情四、积极参加活动及比赛,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五、协会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六、如果有成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或指导老师反映,协会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第七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二、认真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八条:考核制度:一、每学期,社团对各成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成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二、每学期,各成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部要对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协会提有益建议的情况第九条:值班管理制度:一、 轮值人员按照规定准时到岗考勤,不得无故缺勤二、 不准在社团办公室内吸烟,打闹,影响其他同学的工作三、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事要向监督人员汇报四、 监督人员要对社团办公室内值班情况认真考勤五、 值班人员要负责对社团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洒扫第三章 组织结构协会设有:财务组、组织组、宣传组 、外联组、网络组五个组别第十条:组织组;一、负责每次活动的组织;二、负责每次活动时的纪律管理;三、组织每次的例会制;四、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第十一条:宣传组;一、负责宣传协会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三、制作协会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四、对协会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十二条:外联组;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二、为协会拉赞助;第十三条:网络组;一、制作维护协会网站,及时发布协会消息以及公告协会信息;二、协助其他部门制作宣传活动资料;三、积极做好协会的网络化发展.以求更好;四、关注其他协会的动态,提供最新信息,一帮助我社团的发展及向外学习及借鉴经验第十四条:财务组一、 负责保管我协会的固定和流动资产;二、 为每次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三、 对活动中的经费进行监督、汇总及统计第四章 协会会员及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协会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校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书法绘画、摄影有兴趣的同学切积极向上,思想先进者 并在有关考核审查通过的情况下成为我协会的会员第十六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第十七条:成员基本权利;一、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二、 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 所有成员一律平等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第十八条:成员基本义务;一、 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二、 成员有维护学校荣誉和财产的义务;三、 维护本协会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四、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第五章 协会主席第十九条:社团设正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秘书一名、会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协会正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社团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第二十一条:代表协会向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第二十二条:协会主席指导、帮助、督促协会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第二十三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协会的工作审查第二十四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第二十五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第六章 经 费第二十六条:经费来源;一、 学院拨款;二、 拉赞助第二十七条:经费用途一、 协会日常工作;二、 开展各项有益活动第二十八条:财务管理条例:一、 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二、 报销开支要凭有效票据,否则,不予报销第七章 附 件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书画摄影协会第三十条:本章程由书画摄影协会进行制定并修改,自发布起生效,若有变动,另行通知,本章程自公布日起执行 成教院社团书画摄影协会 200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