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行政诉讼应诉技巧探讨》.docx
8页治安行政诉讼应诉技巧探讨 一、治安行政诉讼对于公安机关执法的意义 (一)培育公正执法理念的重要途径 治安行政诉讼对于促进公安机关准时、合法、精确地适用法律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被惩罚人对惩罚打算不服,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治安管理惩罚法》第102条甚至给予了被惩罚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加大了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惩罚案件中当被告和可能败诉的压力这都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提出了很高的执法要求,在实施治安管理惩罚时严格依法办案,有助于从根本上防止执法不当或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检验执法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准 公安机关兼具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两大执法职能,担负着追究刑事犯罪和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的双重任务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的始终,公正执法与否不仅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也直接影响依法治国这一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治安行政惩罚可以剥夺人身自由和进行财产惩罚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会产生较大影响,当事人不服治安行政惩罚引发的行政诉讼,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判决公安胜诉是对公安行政执法的法律认可,而判决公安败诉则是对公安执法的法律否认 (三)法院监督公安执法的主要形式 治安行政诉讼的重要功能是庇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假如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的详细行政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有可能在诉讼中被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单纯程序违法的可能会被责令重新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公安机关拖延履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会被判决限期履行等而对于详细行政行为符合事实清晰,证据切实,适法精确,程序合法,惩罚得当综合要件的,予以判决维持治安管理惩罚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授权,根据法定程序对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予以惩罚的单方行政行为依据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因治安管理引起行政纠纷时,公安机关也应当担当相应的举证和应诉责任人民法院经过审判程序,依据法律律例予以严格的司法审查,依据个案的不怜悯况分别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夺,对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予以限制 (四)展现公安执法形象的重要舞台 就权利主体而言,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职能机关而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公安机关具有法人的属性依据民事诉讼的原则,法人在成为诉讼活动的原被告时有资格直接参与诉讼的只能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治安行政诉讼中,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精神,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书面托付民警作为诉讼人出庭应诉,经过庭前筹备、出席法庭,严谨举证,阐释公正执法。
对于繁杂、有重要影响的案件,法定代表人(一般为公安局局长)应亲自出庭应诉,这样有利于体现出公安机关敬重法律、敬重司法裁判的理念,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执法水平,也更有利于订正违法行为,维护公安机关执法形象 二、治安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技巧探析 治安行政诉讼是鉴于治安行政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在这个关系中,公安机关是代表国家来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的,有权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进行惩罚而被惩罚人只能根据惩罚打算的内容履行义务即使被惩罚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仍旧是以国家机关的实体地位去出庭应诉,所以公安机关的一切活动都务必符合国家的法律,维护法律的威武这就需要探讨一些治安行政诉讼的应诉技巧 (一)熟识卷宗,吃透案情 公安机关的法定代表人一般要书面托付2名诉讼人出席法庭、应对诉讼托付诉讼人的素养的凹凸将直接影响应诉质量,故应当从具备依法行政意识剧烈、办案阅历丰富、应变表达本领强、工作作风严谨的执法民警中选拔出庭前应留意审查相关执法环节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笃定案件性质 定性,是为案件笃定适用法律的标准或准则,精确定性要靠平常法律学问的积累和办案阅历的积淀。
2.笃定管辖问题 包括主管管辖和地域管辖等,即案件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该哪个公安机关管辖的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超越职权 3.事实依据问题,证据问题 审查依据能否支撑事实,证据是否的确充塞,多个证据是否能形成证据链条,证明的方向是否全都等 4.程序问题及实行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应当履行的程序性义务是否规范地履行,实行的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5.适用法律是否精确无误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精确、全面,引用条款是否详细、明晰等 (二)综合分析,列出提纲 公安机关在收到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后到开庭前,应做好出庭应诉的筹备工作 1.准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即向法院提出该受理法院对于本案不具管辖权的看法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公安机关假如发觉错误管辖,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递交管辖权异议书,法院裁夺驳回管辖异议的,公安机关可以上诉 2.审查原告起诉是否已超过法定期限 申请人不服复议打算的,有权在收到复议打算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特别状况经申请、法院打算可以延长期限。
对原告起诉业已超诉讼期限的,建议法院裁夺驳回起诉 3.审查惩罚打算的合法性 出庭应诉前务必严谨查阅案卷,了解案件处理全过程,把审查惩罚打算的合法性作为应诉工作的重点 4.准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 托付诉讼人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要准时做好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有关资料的工作首先要写好答辩状,对原告提出的事实、理由和恳求要逐一论证,逐一辩驳由于在庭审中万一书记员或者电脑打字跟不上,即使口头答辩再精彩,也徒劳无功而庭审记录在合议庭合议时突出重要,再忙也要规范制作答辩状庭审调查时,法庭没有认定的证据,辩论时不要再用,否则也无效 5.准时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材料 要规范整理案卷材料,包括足以证明惩罚打算合法性的事实证据材料和有关法律、律例、规章等依据材料对证据材料按挨次分类整理,便于法庭质证时举证对于诉讼期间证据的收集,要熟知不是肯定不允许被告收集证据,两种状况下是可以的:第一,经法院许可,可以取证其次,程序上的证据仍可以取证,《行政诉讼法》不准被告自行收集证据,指的是实体上的证据,程序性问题不是解决当事人违法与否的问题 (三)分工负责,搞好协作 公安机关的托付诉讼人,实践中一般是法制部门和办案单位各一名民警担当。
在庭审中的法庭调查阶段,托付诉讼人需要做好相应的筹备工作,讨论原告方有可能从哪些方面发难,作为被告方的公安机关如何举证应对举证的挨次是什么,都要拟出提纲留意出庭时两名托付诉讼人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相互协作,发言时要做到相互补充,梗塞漏洞谁负责宣读答辩状,谁负责补充答辩,谁负责进行举证,谁进行相应的补充,谁担当主辩,谁进行补充辩论发言,以及针对庭审中突然展露的意外证据状况如何做出恰当的反应等都要在事先有一个大致的规划,才能做到应诉时从容应对 (四)不卑不亢,展现形象 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作为托付诉讼人,在法庭上应当警容严整,落落豪爽,展现公安执法形象要留意庭审辩论技巧,“雄辩是银,缄默是金”,一名优秀的公安托付诉讼人,不仅应当是一名演说家,更应当是一名法律专家要规范语言,使用法言法语应乐观动员第三人参加诉讼,以减小公安机关的诉讼压力第三人主要是指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主动申请或者经法院通知参加到已经开头的诉讼中与原告地位相当的人员对于第三人,还有一种状况,就是被公安机关惩罚的多人中未起诉者,亦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此种状况,应尽量阻挡其参加诉讼,以避开应诉中的被动。
(五)从容应对,严谨举证 诉讼的博弈,在某种意义上是原被告双方意志的较量在治安行政诉讼中,原告当事人和被告公安机关双方的地位并不完全公平,由于公安机关在治安行政程序中已拥有优势的惩罚权,所以在诉讼程序中所享受的诉讼权利要相应地少一点,处于原告地位的当事人就有较多的权力原告起诉时只需证明行为存在与否,被告须证明行为合法与否各地公安机关应留意从经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猎取律师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中选拔复合型法律人才到法制部门,以提高应诉本领和应诉质量被告对自己作出的惩罚打算合法性的举证是否充塞、有效,将是打算公安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是败诉或是胜诉的重大问题应诉人员应明确举证范围,在治安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仅限于证明被诉行为的合法性,只供应与被诉惩罚打算有关联的证据,对于原告方提出公安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应诉人员应供应公安机关系依法履职的证据公安机关应主要从证据符合法定形式、取得途径合法、证据内容客观真实等方面举证,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否则不能成为法院认定被诉惩罚打算合法的依据;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是被诉惩罚打算作出前所取得的证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举证,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惩罚打算的相关证据材料,否则,人民法院视为被诉惩罚打算没有证据、依据;要规范制作并准时提出答辩状。
应诉人员在庭审中完成了举证责任,就为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反击有力,力求主动 在庭审中,特殊是在法庭辩论中,托付诉讼人应擅长捕获并紧紧围绕案件的焦点和要害问题张开攻防,而不必去纠缠其他细枝末节要留意技巧,特殊是要留意原告人是以律师身份或是以公民身份作,不同的身份打算着其权限,影响制约着其功能的发挥应诉人员发表辩论看法应做到言简意赅,抓住重点,争取让庭审法官更多地接受本方的观点,而不必在庭审中与原告及其人在口头上争输赢庭审中应主动协作法官就本案焦点问题进行梳理,帮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主动举证,大胆反击对方辩驳,把握法庭辩论的主动权庭审中要利用专业和诉讼学问,敏捷应变,尽最大努力削减自己失误,擅长捕获对方漏洞,准时张开反击托付诉讼人应尽最大努力争取胜诉,全力维护公安机关的合法权益若在诉讼中发觉被诉惩罚打算确属明显违法,已无胜诉可能,应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动身,乐观向法定代表人汇报,严谨订正错误假如在宣判前同意撤销或者变更原惩罚打算,应经过合法途径通知原告及人,要求原告撤诉,以终结诉讼 (七)阅历教训,总结吸取 经过治安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对于胜诉案件可以从中总结应诉阅历,从中思索案件为什么胜诉,有哪些办案阅历值得推广。
对于败诉的案件可以从中吸取教训,更好地订正不正确、不规范的执法行为理性思索当事人为何会提起诉讼,公安机关需要从中改善哪些工作方法,也能够充塞熟悉到法庭不仅是审判场所,同时又是一个法制教育课堂,经过双方辩论,从中受到启迪,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安执法目的 :杨世昌单位:河南警察学院开封校区公安同步教研室 8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