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水轮机运行.docx
20页第一节 总 则第 1 条 每台水轮机应按厂内规定次序进行编号,并将序号明显地标明在水轮机的外 壳上,其号码应与发电机编号相对应第 2 条 水轮机应按水头的不同,装设相应的压力表和真空表第3条 水轮机室与发电机主控室应装有联系信号(详见第二章第3 条)第 4 条 水轮机室应配有灭火装置第 5 条 每台水轮机应有自己的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水轮机的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及随机供给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图纸;(2)安装、试验、交接和验收记录;(3)历次大、小修的项目及检修后的技术数据(如迷宫间隙、轴承间隙、紧力、空 蚀、导叶间隙等);(4)有关水轮机运行、事故处理记录第 6 条 每台水轮机应有适应的备品、备件,一切备品、备件应存放在仓库内,并进 行定期保养,以防生锈、腐烂第二节 水轮机运行方式一、水轮机正常运行要求第 7 条 水轮机可按铭牌数据长期连续运行第 8 条 机组不得低转速长期运转,在额定转速的 35%以下时,应制动停机第9条 机组各轴承(推力轴承、上导轴承、水导轴承)的油温低于5°C时,机组不允许 起动,油温低于10C时应停止供给冷却水,油温控制在5〜55 C之间第10条机组各轴承的温度,一般不超过60C,最高不得超过70C。
当轴温到达60 C时,应发出故障信号;当温度超过70C时,应发出机组事故跳闸信号,并 跳闸第11条轴承冷却水温度,应在5〜40C之间,冷却水的压力一般根据各自水头不同, 而有所不同,但以 0.15〜0.2MPa 为宜第 12 条 各轴承油面高度:停机时,应在油位标准线附近第 13 条 机组各部摆度及振动值应在容许范围之内(按厂家规定) 第14条机组的制动装置应正常,其制动气压应为0.5〜0.7MPa制动转速应视机组的 额定转速高低而异,一般低速机组可在额定转速的 30%时开始制动;制动开 始至停止运转过程,不得超过5分钟第 15 条 水轮机组一般应在自动调速情况下运行,导叶开度限制应放在相应于最大出 力的开度位置,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调速系统工作不稳定、失灵等,可使用 开度限制或手动控制第 16 条 采用自动调速器控制的机组,应保证调速器工作油压正常第 17 条 机组有下列情况时禁止用自动调速,应改为手动调速1) 调速系统运行失灵;(2) 自动调速系统的漏油过多,油压不正常;(3) 厂用电一时不能恢复或调速电动机和起动回路有故障;(4) 油泵及压力信号装置损坏;(5) 压力油罐内油气比例失调。
第 18 条 在下列不能保证机组安全的情况下禁止运行:(1) 当上下游水位不能保证机组正常运转时或真空冲击过大;(2) 当负荷造成机组不允许的振动时;(3) 当负荷造成机组不允许的摆动时第 19 条 新检修后的机组或停机时间较长的机组应按各自情况投人试运转二、水轮机运行操作第 20 条 未投入运行的机组应在随时可以起动状态投人运行的要求:(1) 进水闸门、蝶阀(闸阀)在全开位置,并保证全压状态;(2) 调速器各部位置正常;(3) 调速器油压正常,油泵电源投入;(4) 机组各部轴承油位适当,油色合格并无漏油;(5) 交直流操作电源投入;(6) 电气部分正常,可随时投入运行;(7) 未投人机组应与运行机组一样,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并不得进行无关的操作 和工作第 21 条 机组起动前应检查:新装机组或大修后投入运行前,必须将工作人员全部退 出工作现场,确认机组内无人工作,并收回全部工作票,再作如下检查,方 可投入运行1)清除钢管及风道中的杂物;(2)检查刹车装置位置;(3)检查导水机构、剪断销有无松动或损坏;(4)检查发电机内部、空气间隙有无杂物或遗留工具;(5)检查自动装置是否正常;(6)发电机的集电环整流子炭刷弹簧压力正常,并无卡阻、松动等现象;(7)水轮机各密封装置应良好;(8)水轮机蝶阀(闸阀)的进水闸操作机构及行程开关的工作情况应可靠;(9)检查油、气、水系统各部是否正常,各轴承油位、油色情况,排水泵工作是 否良好,空气压缩机能否按整定值自动起动和停止;(10)调速器工作是否正常,开机前应明确用手动操作还是用油压、自动控制;(11)水轮发电机组四周,有否妨碍工作的其他杂物。
第 22 条 开机操作程序:(1)开机前的准备工作正常运行的机组不需全面检查;如停机时间较长,必须 认真做好以下工作,方可开机①蜗壳充水前,必须对调速器作全面检查和 动作试验,打开总油阀,用油压操作机组,操作开度限制手轮到5%,检查调 速器有无漏油现象,然后慢慢升 25%、50%、100%,由全关到全开,再由全 开到全关,观察有无异样现象,最后关闭导叶;②对水轮机蜗壳进行充水、 放气,使蜗壳内充满水;③将所有电源开关、油、气、水阀门,投入正常运 行位置;④立式机组应顶转子2) 用手动、油压或自动操作开起机组,当机组转速达额定转速 70%时,再对机 组各转动部分作一次全面检查;(3) 待各部正常,将机组开至额定转速;(4) 电气值班员可升压、并车;(5) 并入系统后,根据负荷需要,确定开度位置;(6) 改变运行接线模拟图,记好运行日记第 23 条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起动机组:(1)进水闸门、尾水闸门及蝶(闸)阀尚未全开;(2)水轮机或发电机主要保护失灵;(3)轴承油位、油色不合格;(4)冷却水不能正常供给;(5)油压装置或调速器失灵;(6)制动装置故障,不能安全停机第 24 条 开机前应具备条件:(1)导叶开度指示在零位,导叶全关。
油压装置正常如用调速器操作时,总油 阀应开起,调速器锁定在解除位置;(2)油、气、水系统工作正常;(3)蝶(闸)阀在全开位置;(4)调速器紧急停机电磁阀在落下位置;(5)制动气压保持在0.5MPa以上,制动闸在脱开位置;( 6)发电机断路器在跳闸位置;( 7)灭磁开关在断开位置;( 8 )开机指示灯亮;( 9)各转动皮带无断股、过松现象第 25 条 正常停机操作:( 1)接到停机命令后,配合电气人员关小水轮机导叶开度;( 2)当断路器拉开后,把导叶关闭至零;( 3)当转速达到额定转速的 30%左右时,打开制动装置进行刹车;( 4 )关闭调速器总油阀;( 5)关闭轴承冷却水;( 6)改变电气模拟图,做好停机运行记录;( 7 )对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三、水轮机组运行中的监视第26条 每隔1h对机组各运行参数(如导叶开度、轴温等)作一次认真的记录第 27 条 认真检查调速器的工作状态(每班至少检查二次):(1)调速器运行稳定,指针指示正常,并无异常的摆动和卡阻现象如发现调速 器自动调速失灵或不稳定,应立即改为油压手动操作,并对故障进行检查处 理;(2)离心飞摆无晃动,飞摆电动机无异常声响,温度正常;(3)主配压阀和辅助接力器应无异常抖动现象;(4)调速器控制柜内各杠杆、销钉无松动、脱落现象;(5)调速器各油管、接头处无漏油现象;(6)定期清扫调速器滤油器,检查调速器的油位、油色等;(7)调速器油泵运行正常,电气回路良好,能按规定油压范围内起动和停止;(8)安全阀和逆止阀动作可靠。
第 28 条 水轮机运行中的监视:(1)机组运转声正常,无异常振动、摆动和气味;(2)导叶、导叶拐臂、剪断销正常无破损;(3)主轴及导叶套无严重漏水;(4)油、气、水管路无漏油、漏气、漏水及阻塞情况;(5)真空补气阀运行良好;(6)各表计指示正确(如机房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等)第 29 条 各轴承温度及测量装置的监视:(1)各轴承的油位应在标准油位线附近,油质应良好;(2)轴承冷却水畅通无阻,并有一定的流量;(3)轴承各处及油管无渗漏现象;(4)轴承内无杂音;(5)各轴承温度一般不超过60°C,若高于70°C应立即停机检查;( 6)目前一般用圆形温度计来测轴温为多数,其温包应插入测温孔内四、水轮机的故障及事故处理方法第30条 运行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处理( 1)水轮机运转声音异常,并处理无效;(2)水轮机某轴承温度超过70C;( 3)水轮机重要部件断裂;( 4)机组振动,摆度超过允许值,并经处理无效;(5)其他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第 31 条 机组过速处理:现象:(1)机组发出超速声;(2)负荷甩掉、频率上升;(3)调速器转速表指示上升;(4)“强减”可能动作 处理:(1)立即关小导叶开度。
使与负荷相适应;(2)情况严重者应停机检查:包括油槽有否甩油、阻尼环有无变形、转动部分 螺栓有否松动等;(3)再次起动后,应检查振动、摆度及轴瓦温度第 32 条 轴承温度不正常上升: 现象:(1)轴承温度不正常上升,温度表读数上升很快;(2)手摸上去感觉很烫 处理:(1)检查各部有无漏油油面、油色是否正常合格(2)轴承冷却水供给是否正常;(3)机组振动、摆度有无增加、过大;(4)轴承内部有无不正常的声响;(5)加强轴承温度的监视;(6)若无法消除,请示领导和调度要求停机第 33 条 轴承冷却水中止: 现象:(1)水压表指示下降或为零示流器无水;(2)尾水出口无水;(3)轴承温度指示上升处理:(1)检查进水管开关;(2)检查水管水过滤器有无堵塞;(3)若以上两项均正常,而轴承温度继续上升,应请示停机处理第 34 条 轴承油面下降: 现象:(1)油面不合格,低于正常油位规定线;(2)轴承温度上升处理:(1)检查有无漏油;(2)加油,使轴承油箱油面达到油位规定线第 35 条 导叶破断螺栓折断: 现象:(1)破断螺栓折断,螺母松动;(2)折断的导叶开度与众不同;(3)振动和摆度增加,轴承温度升高。
处理:(1)检查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处理;(2)一时无法消除的,应停机或关主阀进行调换破断螺栓 第 36 条 轴承冷却器破损漏水: 现象:(1)油槽油面上升;(2)油槽油色浑浊,油里有水;(3)轴承温度升高 处理:立即停机调换或进行补焊冷却器 第 37 条 机组振动,摆度超过允许值: 现象:机组振动,摆度增加超过规定值 处理:(1)若因负荷不适当而引起,应避开该负荷运行;(2)若一时无法处理的,应停机检查原因第 38 条 调速器压力油压力下降低于最低极限: 现象:(1)油压过低光字牌亮、喇叭响;(2)油压装置压力表、调速器控制系统压力表指示低于正常值 处理:(1)将机组立即改为手动操作;(2)检查压力装置有否漏油;(3)检查油泵、进油管道有无堵塞;(4)是否集油槽油量不足,致使打不上油 第 39 条 调速器自动失灵: 现象:(1)调速器不能自动;(2)接力器发生异常摆动,使频率和负荷不稳定 处理:(1)立即改为油压或手动操作;(2)首先检查各压力表的指示情况,再判断故障所在原因;(3)值班人员应观察其改为油压及手动操作后的变化情况;(4)检查各切换阀是否在自动位置上;(5)检查调速器某一部件损坏或失灵;(6)检查调速系统油管路是否堵塞,使油路不通;(7)如均无异常情况,可切回自动位置进行观察。
第三节 水轮机正常运行一、水轮机运行前检查 水轮机大修后及新安装机组投入运行前,都应对各部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有 1.水轮机及引水部分(1)有压力前池的水电站,应检查压力前池有无飘浮杂物,进水口的拦污栅有无 杂物阻塞2)各道闸门的操作机构应灵活,启闭位置正确3)压力水管、水轮机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