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docx
10页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处罚方式、处罚标 准、调查处理的权限和程序等管理内容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工作的管理,凡违反国 家、行业及地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管理流 程的行为,均按本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市场经营体系所覆盖的集团公司、区域经营指挥部、 分(子)公司等工程承包板块的各级经营机构的在编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2.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2.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 2. 1市场经营违规行为指违反集团公司相关市场经营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管理流程等从而造成 经营事故的不良行为2. 2. 2约谈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 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损失本标准中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即与相关人员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 包括直接经济损失、直接信誉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
3职责3.1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职责C)其他违反集团公司相关经营内业、资料、档案管理规定或者保密规定的 情形5. 4调查处理的权限和程序5. 4.1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经济处罚由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作出决定,经济处 罚由责任人缴纳至财务部门;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由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向纪委 办公室提出处理建议,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处理;调离岗位、降职、免职以及职位 禁入等,由集团公司经营计划部提出处理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处理5.4. 2对于集团公司作出的处罚决定拒不履行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 任5.4. 3在市场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示6报告和记录6.1报告和记录无6.2支持性文件《集团监督执纪问责管理标准》3.1. 1依据本制度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责任追究文件中涉及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并 负责落实,对经济处罚作出处理决定,对经济赔偿、行政处分向纪委办公室提出 处理建议,对调离岗位、降职、免职以及职位禁入等,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建 议3.2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职责3.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责任追究文件中涉及调离岗位、降职、免职以及职位 禁入等的处理决定进行落实。
3. 2. 2财务部负责对责任追究文件中涉及经济处罚的处理决定进行落实3. 2.3纪委办公室负责对责任追究文件中涉及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 进行落实3.3二级单位职责3. 3.1依据本制度对二级单位范围内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3. 3.2负责对责任追究文件中涉及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经济处罚、经济赔偿、 行政处分、调离岗位、降职、免职以及职位禁入等处理决定进行落实3. 3.3负责参照集团公司市场经营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本单位市场经营责任追究 细则,向集团公司报备,并不得与集团公司市场经营责任追究制度的精神相违背, 且细则的处罚范围、处罚标准不应小于或低于集团公司市场经营责任追究制度的 规定范围或标准4目的与管理原则4.1目的市场经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全员市场 经营责任意识,提高经营风险防控水平,减少和消除经营事故4.2管理原则——市场经营责任的追究应遵循依法合规、责权利相统一、责任到人的原则——市场经营责任的追究应遵循“三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 者和从业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 则——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细节管理,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加强风险防范措 施,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控制商业机密;经营人员忠于企业、谨言慎行,严防以 私害公的各种思想行为。
5标准内容5.1责任划分5. 1.1经营责任人分类对市场经营责任人划分为四类,分别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 领导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a)直接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 损失、后果或影响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b)主要领导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造成的损失、后果或影响负直 接领导责任的人员c)重要领导责任人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监管工作不力或未能正确履行职 责,对造成的损失、后果或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d)相关责任人是指因工作不力,对造成损失、后果或影响负有一定责任的 人员经营责任损失分类经营责任损失根据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大小和影响程度划分为一 般损失、较大损失、重大损失和特别重大损失:5. 1.2. 1 一般损失是指因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a)经济损失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b)被客户或行业主管部门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或投诉,仍没有较大改进,受 到所在区县级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c)未造成经济损失,但问题性质严重、反复发生或在集团公司内部造成一 定不良影响的5.1. 2. 2较大损失是指因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a)经济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
b)在集团公司内部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者被股份公司、地市级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查处、被地市级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5.1. 2. 3重大损失是指因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a)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b)在集团公司及行业系统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通 报批评、查处、被省部级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C)被暂停省(市)内工程投标或施工准入资格,或被铁总、中铁地产、恒 大等有信用评价的客户因信用评价结果而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5. 1. 2.4特别重大损失是指因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以下结果之一的:a)经济损失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b)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的c)在集团公司、行业系统及全国范围内造成特别严重不良后果,影响集团 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或者受到国家机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被中央新闻媒 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5. 2责任处理方式5. 2. 1对责任人的处罚方式分类a)经济赔偿,是指对经营管理不当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一般及以上损失 的补偿措施在市场经营活动中,造成一般及以上损失的,责任人均须按《中铁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赔 偿。
b)经济处罚,是指对经营管理不当行为的惩罚措施c)组织处理,是指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责令辞职、免 职d)行政处分,是指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 解除劳动合同e)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申报或授予任何先 进荣誉称号受撤职处分的,应按规定降低级别f)职位禁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或者终身不得在集团公司从事相应职业或 者担任单位负责人上述处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5. 2. 2从轻或免于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相关责任人从轻或者免予处罚:a)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b)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或者挽回损失的c)发现问题积极整改,整改效果明显,或及时挽回损失、降低或消除影响 的Cl)有其他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况5. 2. 3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形之一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从重处罚:a)情节恶劣或者主观故意的b)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拒不承认的c)干扰、抵制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或弄虚作假的d)对集团公司发生的损失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漏报的e)伪造、毁灭、隐匿证据,或者阻止、报复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的f)违规行为在同一机构、个人重复发生。
g)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5. 2. 4合并处罚两种以上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同时发生的,对相关责任者予以合并处理5.3责任追究5. 3.1有下列情形之一但未造成损失的,对于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进行 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a)区域经营机构未按集团要求建立健全经营承揽、市场维护、市场监管等 机构职能,经营要素未按集团要求配备的b)未按集团要求建立经营机构内部经营业务制度、责任制度等机构运作机 制,岗位制度、业务制度没有有效运行的c)区域经营机构没有建立权责体系和沟通机制,经营机构和履约机构互相 推诿责任的d)对市场未进行深度调研,市场没有战略布局,未经报批随意设置省市经 营部(处)等经营机构的e)不履行机构经营职责,消极怠工,未尽到对市场、客户、项目等经营责 任,不按集团规定和要求进行报批、交底、移交等业务工作,不按上级管理机构 要求及时上报经营承揽月报表、工程跟踪信息表及其他经营工作要求的业务报 表、报告的f)各级经营机构未经报批或协调,或者不服从协调,擅自进入非所辖区域 经营,争抢工程或争抢业绩而相互拆台,导致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的g)未认真履行报批职责,在市场、客户、工程信息报备、招标文件评审、 承包合同评审等经营工作程序中,不认真鉴别、鉴定,错报、误报造成审批程序 工作质量不良等情况,未根据审批程序要求进行整改和采取风险控制规避措施 的。
h)未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在经营各审批工作环节工作疏忽、失误,未能对 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的风险条款和事项进行审批、鉴别并提出具体合规要求的i)违反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经营突发事件、各类经营事故和其他重要情 况未及时上报的,或者不服从集团公司协调,擅自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j)辖区内市场、客户维护不力,市场履约监管不严,因项目管理不善、合 同履约较差、未及时有效进行沟通导致业主不满意,影响市场经营的k)在经营过程中,未经鉴别和防范为非集团内部员工办理授权委托书、介 绍信等证明文件,给集团公司造成风险隐患或者不度影响的l)违反组织绩效考核规定,不如实提供考核资料或虚报、瞒报、伪造、篡 改考核资料,或强令、授意经办人员弄虚作假,篡改考核资料,致使考核结果失 信失真的m)其他轻微违反相关制度、办法、通知要求但未造成损失的情形5. 3.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一般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 罚1000〜1500元对主要领导、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经 济处罚500〜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300〜500元a)对市场无详细、准确的调研和判断,或者市场信息失真,盲目进行市场 布局和项目承接,造成合同履约困难甚至亏损的。
b)对客户不进行调研,客户信息掌握不全、不真实;没有准确判断客户的 资信状况及资信的变化情况,造成经营项目盲目选择甚至因客户的资质、信誉不 可靠造成先天履约困难甚至亏损c)未经集团研究决策或报批,或没有开拓市场、承揽后续工程等战略目的, 违规承揽合同条件苛刻或明显亏损等违反其他集团承揽原则的工程项目造成亏 损的d)违规承揽垫资或资金不到位工程,或者盲目降低造价,未按规定程序评 审,低于成本价投标,且无后续盈利策划方案足以弥补亏损的e)投标策划不力,不平衡报价等投标方案未按程序评审、后续无具体操作 方案足以避免项目亏损的,或者因投标策划和操作不力重点跟踪的重大项目因责 任单位的过错、失误导致失标、流标的f)隐瞒项目风险实情不报、弄虚作假,违反经营相关报批、审批程序,致 使承揽到先天亏损或者承揽过程或者方式存在经营失信风险等重大风险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