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村共建协议书.doc
7页1 - 富源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矿 村 共 建 协 议 书 二○一○年十二月- 2 - 甲方:云南工投动力配煤核桃冲煤矿有限公司 乙方:富源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矿村共享资 源开发成果新机制的意见》(曲政发【2010】38 号)精神,加快 推进矿村共建资源开发新机制,促进矿区科学发展, 矿村和 谐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赢和基础上, 经友好协商, 一致达成矿村共建协议如下: 一、共建目的 探索建立资源节约的共创机制, 环境友好的共保机制, 开发成果的共享机制,切实做好“ 开发 一方资源,做 强一方产 业,保护一方水土, 带活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力争至 “十二五” 末,全 镇所有 矿区矿村共建资 源开 发新机制初步形 成,实现在资源节约上,做到资源集中度有提升、集约利用 率有提高、产能产值有增加;在环境友好上,做到地 质灾害有 减少、矿区生态有改善、矿业秩序有改进、矿区安全有保障、 矿区矛盾有缓解;在成果共享上,做到惠农产业有发展,生活 补偿有落实,公共设施有改善,农民收入有增加,新农村建 设有进步 二、共建形式 签订双方对口帮扶共建协议,以 协议的形式约定各方职 责义务。
以 项目实施为抓手,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矿村共建- 3 - 项目以“ 量力而行、因地制宜、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整 合资金”为 原则,以 实现“ 以村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 赢”为 目标,通过共谋发展思路、共兴村级经济、共办社会事业、共 育文明乡风等方式,定期开展矿村共建活动,扎实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共建内容 (一)改善矿区基础设施条件的项目重点解决好因 采矿活动造成的房屋破坏、水源枯竭、道路毁损、耕地 废弃 等问题通 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道路硬化、土地复垦整理、 水利工程、沼气建 设、改 厕、改厩、改灶等 项 目,改善 矿区群 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二)促进矿区群众增收的产业化项目重点解决好 矿区群众脱贫致富与矿山企业新产业培育的问题按照政府 引导、企 业主导、群众参与的 办法, 发挥矿山企业资金、信息、 管理、人才 优势,支持矿 区群众创办农村专业伍件经济组织 或农业企业,着力培育特色高效农业支柱产业 积极探索创 新农业产业经营模式,鼓励、引导矿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交集体土地使用 权和土地承 包经营权、林地使用 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租 赁、作价 入股、合作 经营。
(三)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解决好矿区群- 4 - 众就学难、就医难、交通 难、文化活 动难等问题,矿山企业认 真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建设矿区学校、医院、 市场和文化生活等公共设施,发展公益事业 四、共建职责 (一)甲方职责 甲方以投入资金的方式与乙方合作共建以下项目, 预计 投入资金 万元,在 项目实施后,甲方按分批 转账的方 式将对口帮扶资金转入乙方账户,并承 诺将项目建设好 2011-2013 年具体项目规划及实施步骤如下: 2011 年实施项目:2012 年实施项目2013 年实施项目以上资金合计 万元, 为初步估算资金在 项目实 施过程中, 实际所需资金,根据国家政策及当年物价调整, 结合项目实施标准,可增减 5 - (二)乙方职责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对甲方在土地使用 手续、 矿业权申报、 资源开 发利用、 维护矿村和谐稳定等方 面给予大力支持、并 协调上报 2、 认真为甲方维护 好正常的矿权秩序,依法 严厉打击涉 及甲方矿区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创造良好的 矿区生产生活秩 序 3、 为甲方协调好村民关系,维护好甲方正常的征地、建 设、生 产秩序,配合做好人 员、生 产设施的安全工作。
4、做好各项解释协调工作, 营造企业和村民共同发展的 良好环境, 实现企业发展、 农民致富的双赢目标 5、做好村民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支持配合甲 方开展工作,确保甲方各项工程建设、煤矿生产正常进行和 帮扶工作顺利进行 6、正确引导村民进 行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 转和规模经 营,开展 实用技术培训,提高 农民生产技能,不断适 应现代 农业建设的需要 7、 积极引导企业和 农民建立和完善各种利益连接机制, 形成利益均沾, 风险共担利益共同体 8、乙方负责做好矿 村共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 监督- 6 - 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兑现承诺,构成重大社会 热难点问题, 导 致社会稳定等情况,乙方有 权将甲方行为报请相关部门对甲 方信产整顿、停止 调运、停 审证照等必要措施; (二)因甲方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甲方 应向乙方支 付其矿产资源总价的百分之五;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内容未履行,由乙方及上 级 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部门的相关责任 六、结对帮扶时间 结对帮扶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启动,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七、其他事项 (一)、甲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帮扶 计划和年度实施 方案,与乙方共同 协商后逐步实施; (二)、甲乙双方要不断深化帮扶活动, 创新方式和内容, 定期向所在地矿村共建办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义务, 不得随意违背职责,解除 协议;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 方两份,乙方一份,县、 镇矿村共建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7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恩乐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签字): 见证方(签章):富源县人民政府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